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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是杯扶頭酒

讀完《陸犯焉識》這本書時,我在蘭州機場候機準備返回南京。準確的說,整本書的50%我都是在西北的出差途中讀完的。書中的五味雜陳伴隨著干烈烈的風沙,還混合些咸甜的眼淚,讓我想把這種無望和遺憾記錄下來。

這本書的尾部在四年前被張藝謀導演敘述成了電影《歸來》,大概有近三億的票房,當時在電影院僅為婉喻不再認識眼前被流放三十年的焉識而不能平靜,陳道明的演技讓我在看整本書的時候,還是有很強烈的代入感,雖然書里的陸焉識風流倜儻,愛過義大利妞望達,在重慶風花雪月過念痕,但是都不足以掩蓋流放在西北時對婉喻愛的意識。

書中男主角陸焉識一直都是一個體面的人。他是舊時代有錢人家的公子哥,會多國語言、擅長馬術球類、過目不忘、會盲寫,天資聰慧,高大帥氣,二十歲就去美國留學,這樣的男人就算放在現在也是會很討女孩子喜歡的吧。雖然家境優越,但是視金錢如糞土,一心一意的在他的學問中鑽研,即使外界動亂革命甚至各類文人會極力的想與他發生口舌之爭他也毫不理睬動搖,偏偏這樣一個人,卻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之下,給扣上了「右派」的帽子,因此被流放到西北,與殺人犯強姦犯等同吃同住同勞動,他用他的智慧和運氣躲過了多次瘟疫,甚至在年近六十的時候還越獄了一次,他用流放的二十年時間裡,品嘗到了愛情生活以及婚姻的意義,也認識了一個新的婉喻。

他和婉喻的相識起源於他的繼母,在陸焉識十四歲的時候,父親去世,繼母與父親無子嗣,按理說應該送回娘家,善良的焉識作為家裡的少爺發話留下了繼母,繼母卻為焉識包辦了一場婚姻,她執意把她十七歲侄女婉喻嫁給了焉識,從此,婉喻和恩娘變成了放風箏的人,線的那頭緊緊的拴著焉識。嚮往自由的焉識怎能順從,他對婉喻冷若冰霜,甚至要去美國留學來尋求一方自由,但是他答應恩娘讀完書要回來,後來他也確實做到了。去了美國之後,已婚的焉識認識了義大利姑娘望達,他與望達的愛情被他豐富的內心敘述的毫無違和感,好像出軌的不是他,與望達享受初夜之歡時他也沒有因此有絲毫掙扎。這場狂狷孟浪的愛情最後因為他是個已婚男士而終結,因為牽風箏的線還在恩娘和婉喻手中,望達也因此帶著所有的愛離開。在他心裡,戀愛是一回事,和誰去熬完一生是另外一回事,與之去熬完一生的女人,必定引起他的無限憐憫。

回國之後,他也開始漸漸接受婉喻,雖然心裡仍然厭惡逃避,但是總歸是妻子,也算是施捨了婉喻一點點的「關心」,可偏偏,中間又隔著一個恩娘,他的繼母,書中他的繼母和他的感情線描述的非常模糊,恩娘的心路歷程無法猜測,但是很微妙。所以更多了解婉喻的機會被恩娘扼殺了幾次後,恰逢國內多所大學因為動亂搬遷至重慶,嚮往自由的陸焉識背上行囊去了重慶教書,又非常自然的與韓念痕風花雪月了一場,他們同居、讀書,朝朝暮暮,讓她做他沒有名分的妻子,最後念痕變成了他胸前帶有深藍色寶石的領帶夾。

「中國是個啥地方?做學問做三分,做人做七分。外國的人要緊的是發明這種機器發明那種機器,中國人呢,要緊的就是你跟我搞,我跟你斗。你不懂這個學問,你在中國就是個沒用場的人」

後來焉識輾轉回到上海,在數次文人口舌之爭中,被人下套子分辨成了「右派」入獄,在恩娘眼裡,他是家裡唯一一個男人,也是最無用的男人,他保護不了他的家族,也因此,家族落寞。婉喻一次不落的探視,親手剝的蟹肉蟹黃,甚至用身體換陸焉識死刑至無期,肉體交換這一段是婉喻生命盡頭清醒時候的敘述。在關在上海監獄轉運到其他地方之前,婉喻聽到風聲卻打聽不出焉識究竟會被流放到哪裡,她提前在火車軌旁蹲守,在火車後追著跑,讀到這裡的時候我想起了抖音里的一個少年背著書包,在火車外追隨夕陽和列車,渴望與他的愛情分開的不那麼遠,那一次夕陽下的奔跑,真的已經逝去了我們的青春和愛情嗎?對陸焉識來說並沒有。

到了西北之後,他照常定期寫信給家裡,給婉喻,他開始發現婉喻的字很雋秀,其他犯人哪怕看一眼婉喻的字,他都覺得這是在玷污婉喻,這也可能是他發現他深愛婉喻的開端。在條件惡劣環境艱苦,他踉踉蹌蹌的躲過了一劫又一劫,享受了生活的優越之後,又開始體驗世人無法體驗的疾苦。被懲罰上過紙手銬紙腳鐐;得過幾次肺癆不停吐血;跟其他犯人一樣得了牙疾,以至於出獄後安了一副假牙;便秘,解手超時他要夾著拉著一半的屎繼續勞動。但是他都躲過去了,與婉喻定期書信是他對外界唯一的聯繫,每次聯繫都增加了他對活下去的信心,雖然身邊不斷的有人死去,或病死,或被看守殘忍的折磨。他愈發的認為他的醒悟來的晚了一些,所以他要越獄,他要告訴婉喻,他是愛的,他要對婉喻對他厚重的愛給予回應,這樣他即使死了也值得了。

所以一位六十歲的老漢瘋狂的越獄了,越獄的原因是他夕陽下的愛情。可真正回到上海的時候,他給家裡打電話,卻收到了小女兒的警告,因為他的越獄,原本帶有家裡有革命犯人的帽子又一次陷入了囫圇,他猶豫了,他在家門口的小巷和婉喻工作的學校門口,遠遠的看著沒有他陪伴的家庭,他選擇自首,又一次回到了流放之地改造,整整二十年,刑滿釋放。

當焉識真正回到家裡的時候,婉喻已經換上老年痴呆,眼前這個乾癟黑瘦的高老頭細看還算面目清秀,他的陪伴她只是笑笑,他看見他這些年給婉喻寫的書信,被婉喻精心用線繩系好封存,他看見婉喻一次有一次的挪動傢具恢復曾經家的樣子,他看見婉喻精神錯亂後期一絲不掛在家裡走來走去的樣子,依然痴迷和愛,婉喻生命最後一刻在老年焉識耳邊呢喃「他回來了嗎」,焉識說「回來了」,「還來得及嗎?」婉喻又問,焉識說「來得及的,他已經在路上了」,「哦,路很遠的。」這是婉喻的最後一句話,到生命最後,她仍然袒護那個在她記憶里根本不愛她的焉識,焉識趕不到也不是他的錯,是路太遠。

故事的結局,他們最後一刻都沒有相認,婉喻不知道焉識有多愛她,同樣熱愛自由的婉喻為焉識堅守了一生,最後焉識帶著婉喻的骨灰又回到了西北,自此渡完他的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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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後一頁,想起那句:

「還是要愛啊。酒逢知己,棋逢對手,勾心鬥角,你來我往。要熾熱的吻,要飛揚的眉,要纏綿的擁抱,要拚命的廝守。深夜應該有撕心裂肺的眼淚,春風應該有柔軟繾綣的情話。總歸是要分開死的,天長地久朝生暮死的,誰怕誰啊。」

婚姻的一地雞毛一片一片拾起,可能也拼湊成雞毛撣子,打在那個不愛的人的身上,讓他提提神,是否真的可以,重新、認真的愛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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