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賞——《泰山刻石》
書畫
04-16
此刻石原分為兩部分: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所刻,共144字;後半部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公元前209年)刻制,共78字。刻石四面廣狹不等,刻字22行,每行12字,共222字。兩刻辭均為李斯所書。現僅存秦二世詔書10個殘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又稱「泰山十字」。據清道光八年(1828年)《泰安縣誌》載,宋政和四年(1114年)刻石在岱頂玉女池上,可認讀的有146字,漫滅剝蝕了76字。
明嘉靖年間,北京許某將此石移置碧霞元君宮東廡,當時僅存二世詔書4行29字,即「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清乾隆五年(1740年)碧霞祠毀於火,刻石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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