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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中書丟的生辰綱明明是贓款,為什麼還敢跨省抓晁蓋

北宋徽宗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六月,河北大名府梁中書搜颳了十萬貫金珠寶貝(即十萬兩銀子,按照大米購買力,摺合成今日的價值相當於三千萬元人民幣左右),當做獻給老丈人蔡京蔡太師的生日禮物,以生辰綱為名,派楊志等一行十五人送到河南開封。楊志等人在經過濟州府鄆城縣轄區黃泥岡的時候,被當地人晁蓋、吳用等七人劫走,《水滸傳》上稱之為「智取生辰綱」。

丟失了十萬貫金珠寶貝的梁中書大為光火,一紙公文發到濟州府,要求濟州府抓人。濟州府尹嚇得屁滾尿流,趕緊派何濤等人前去抓捕。雖然因為宋江從中作梗,只拿到了從犯白日鼠白勝一人,但是濟州府的態度是極其端正的。

現在問題來了。

第一,梁中書雖然是朝廷官員,但是他給蔡太師送壽禮生辰綱的行為,只是女婿對老丈人的家事,並不是朝廷公務。以公務的名義派禁軍辦私事,已經違反了宋朝軍隊的條令了,梁中書為什麼不怕被人知道?

第二,梁中書自己也說過,去年就曾經準備了十萬貫生辰綱,結果被劫走,至今杳無音訊。短短一年,年薪不到千兩銀子的梁中書又毫不費力地籌集了十萬兩銀子,這些錢擺明了就是來路不明的贓款,要麼貪污,要麼受賄,要麼巧立名目,要麼敲詐勒索。梁中書身為朝廷官員,為什麼敢自爆貪腐,不怕御史彈劾嗎?

第三,梁中書是大名府的,鄆城縣是濟州的。大名府雖然是北宋的北京,但是兩地並無從屬關係,梁中書和濟州府尹也並沒有直接的上下級之分,按道理說,梁中書是沒有資格直接讓濟州府尹抓人的,但是梁中書為什麼敢理直氣壯地,跨省讓濟州府尹抓人,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擦屁股?

這些問題一列出來,但凡是稍微有點分析能力的人都能看出來,梁中書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但是他不但不遮掩,反而處處自爆,幾乎相當於自首了。作為混跡官場多年的老油子,梁中書的見識還不如我們這些普通群眾嗎?

當然不是,他敢這麼做,必然是有恃無恐的。

第一,北宋末年吏治已經非常混亂,各地的禁軍、土兵幾乎已經淪為當地官員的家丁,別說梁中書這樣的堂堂北京大名府府尹了,就連陽谷縣縣令,都敢派都頭武松到開封去送錢。至於武松本人,也照樣把土兵當成僕人一樣使喚來使喚去。這種事情,已經蔚然成風,大家心照不宣見慣不驚,早就沒人較真了。

第二,梁中書兩年準備的壽禮二十萬貫,摺合人民幣足足六千萬元。即便是用腳趾頭也能想出來,這筆錢不會是他收入的全部。這麼多不能說明正當來源的收入,幾乎已經可以肯定是贓款了,但是梁中書絲毫不忌諱這一點,明目張胆地走官府的程序來報案和抓人,只能說明一點:在北宋末年,在北宋末年,在北宋末年,不管什麼貪污受賄、敲詐勒索,只要錢在官府過一遍,就是合法的收入,誰也管不著了。

第三,更重要的一點,恐怕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梁中書上面有人。他的老丈人就是權傾朝野的蔡京,不管出了什麼事情,都有老丈人幫他兜著,這點區區的違規和貪腐當然不在話下。濟州府幫大名府抓人不夠積極,蔡京還親自派手下到濟州府督促,而且言語極其嚴峻:「各賊正身,限在十日捉拿完備,差人解赴東京,若十日不獲得這件公事時,怕不先來請相公去沙門島走一遭。」

就這樣,梁中書硬生生就把自己的貪腐行為,通過老丈人蔡京的權威,變成了一件名正言順的公事。

嗯,還敢跨省抓人,也是沒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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