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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南宋銀鋌銘文之「助教」

白銀作為稱量貨幣,在我國貨幣發展史上據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其表面鏨刻的各種銘文,更是為研究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提供了珍貴的史實依據。

兩漢以來,隨著生產水平的提高及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貴金屬貨幣逐漸走進歷史舞台,尤其自唐代開始,作為貴金屬的銀鋌已成為進貢、稅賦、賞賜等的重要載體,其成色、作工、用途也在銀鋌上進行了記錄。1956年12月,西安長安城大明宮遺址出土的四件銀鋌中,面上均鏨刻有進貢人姓名、時間及用途,其中四號銀鋌上的「天寶二年」字樣,是目前所見唐代最早帶有紀年的笏形銀鋌。

進入北宋,白銀的使用較之唐代有了較大的發展。一方面銀礦開採數量的加大,為白銀增強貨幣屬性提供了基礎;另一方面政府及民間的大額支付、貯藏等需求的增長,使其成為了最完美的替代品。但令人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北宋銀鋌出土數量仍十分稀少,大多集中出土於內蒙古巴林左旗(原遼國上京附近),應為北宋向遼國曆年輸送的歲幣銀,其銘文多反映地方向朝廷、皇帝上貢的情況,如:福州進奉同天節銀伍拾兩、連州元魚場買到二年錢上供銀伍十兩、興城場大禮銀伍拾兩、京西北路提舉學事司進奉崇寧肆年天寧節銀每鋌伍拾兩等。與唐鋌主要記載上供人姓名不同的是,北宋銀鋌記載人名的均為具體辦理該項事務的官員職務與姓名。另外,行人、專秤、匠人等稱謂陸續出現,明確了責任人員,為銀鋌質量及成色提供了保證。

南宋定都臨安後,雖偏安東南一隅,但人口迅猛增長,商業經濟極為繁榮。南宋文學家孟元老在其《東京夢華錄》一文中,為我們展現了一副富庶繁華的國際化大都市畫卷。從其記錄當時的金銀彩帛交易之所的場面更可見一斑:屋宇雄壯,門前廣闊,望之森然,毎一交易,動即千萬,駭人聞見。

近年來,在安徽、江蘇等地陸續出土的南宋銀鋌上反映的諸如:霸西街南、霸北街西、霸北街東、霸東街西、霸南街西、街東橋西等戳記與其所指「御街」和「東角樓街巷」的地理方位基本吻合。隨著多件南宋銀鋌不斷問世,在其銘文上除唐、北宋銀鋌上記載的用途、成色、時間大多一致外,有一個細節至今未有定論,那就是「XX助教」銘文的出現。

「助教」一詞在銀鋌上的出現,從已有出土文獻記載的銀鋌看,僅現於南宋,又多出現於「出門稅」銀鋌,目前已知「助教」字樣的銀鋌共10枚,與「出門稅」戳記同時存在的即佔7枚,分別為:聶二助教出門稅真花銀伍拾兩、申六助教出門稅伍拾兩、李助教京銷銀貳拾伍兩、朝天門裡呂念一助教貳拾伍兩、王九員外助教王九出門稅貳拾伍兩、真聶二助教出門稅貳拾伍兩、許三助教出門稅貳拾伍兩;界內胡七助教出門稅伍拾兩、界內胡七助教出門稅貳拾伍兩、界內胡七助教貳拾伍兩。

而在已出土的「出門稅」銀鋌中,無「助教」戳記的共13枚,分別為:聶小六齣門稅五十兩、姜□巷李待詔出門稅貳拾伍兩、聶北鋪出門稅貳拾伍兩、平陽石十二出門稅貳拾伍兩、王九出門稅貳拾伍兩、王九員外出門稅貳拾伍兩、康七戶曹出門稅真花鋌銀貳拾伍兩、聶圭出門稅貳拾伍兩、出門稅馬丁家貳拾伍兩、出門稅薛韓宅貳拾伍兩、王念二郎出門稅貳拾伍兩、李念三出門稅貳拾伍兩、真陳宅出門稅貳拾伍兩。

由上可以得知,「助教」僅與「出門稅」鋌存在關聯關係,但「出門稅」鋌上並非必須鏨刻「XX助教」戳記。

近日,筆者偶得南宋金簪一支,重15.7克,長13.2厘米,上有「唐四助教(押)」戳記,更使得對「助教」釋義展開進一步的查考。

「出門稅」戳記從其字面理解,為南宋政府向行商徵收的稅項之一。元代脫脫在至正三年(即1343年)編撰的《宋史·食貨志》中載:凡州縣皆置務,關鎮亦或有之,大則專置官司監臨,小則令、佐兼領……行者齎貨,謂之「過稅」,每千錢算二十;居者市鬻,謂之「往稅」,每千錢算三十,大約如此。然無定製,其名物各隨地宜而不一焉。

又如:光、寧以降,亦屢與放免商稅,或一年,或五月,或三月。凡遇火,放免竹木之稅亦然。光、寧嗣服,諸郡稅額皆累有放免。然當是時,雖寬大之旨屢頒,關市之徵迭放,而貪吏並緣,苛取百出。私立稅場,算及緡錢、斗米、束薪、菜茹之屬,擅用稽察措置,添置專欄收檢。虛市有稅,空舟有稅,以食米為酒米,以衣服為布帛,皆有稅。遇士夫行李則搜囊發篋,目以興販。甚者貧民貿易瑣細於村落,指為漏稅,輒加以罪。空身行旅,亦白取百金,方紆路避之,則欄截叫呼;或有貨物,則抽分給賞,斷罪倍輸,倒囊而歸矣。

綜上,南宋「出門稅」系北宋「過稅」的演變,為對商人繳納的過稅。

以往存在將「助教」解讀為「助聚」的觀點,主要是由於對「教」還是「聚」的識別問題,眾多南宋銀鋌由於在戳記中將文字進行了變異,主要原因是出於提高防偽,如:劉順造壹兩金鋌中的「順」字左邊的「川」為兩豎;姜□巷李待詔出門稅貳拾伍兩中的「□」為何字至今無人辨識,所以誤將「教」的省筆繁體字解讀為「聚」字。另一種是猜想為定期將出門稅收取的收入銷鎔為整鋌,有關方面給予了幫助聚資,參與方包括但不限於匠人等即為助聚者。按南宋白銀與銅錢的比價測算,二十五兩白銀摺合約為2.5萬枚銅錢,按「過稅、往稅」的稅基測算,則行者齎貨值達100萬文(約千兩白銀),如此零散收入的稅費獲得均為銅錢,數量龐大、重量驚人,只能在金銀鋪內以購買銀鋌的方式上繳國庫,然而南宋各項龐雜的稅賦均存在徵收面廣、小額分散等同樣的問題,單單為「出門稅」徵收在銀鋌上鏨刻「XX助聚」,其合理性不足。

「助教」一詞,原為古代學官名,系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與祭酒、博士等共屬同一範疇,自晉代開始在歷代國學中設置,在北宋《通典》第二卷職官中亦有律學助教、太醫署針助教的記載,屬從九品。表面上看起來與銀鋌風馬牛不相及,但如果還原回南宋的政治環境,則存在其合理性。

南宋初年,為抵抗金兵繼續南下,趙構朝廷大規模的出售官職以籌措軍餉。《宋會要輯稿·職官》載:建炎三年,立價召人納錢書填:承直郎(正六品)25000貫,儒林郎(正九品)20000貫,文林郎(從九品上)18000貫,從事郎16000貫,迪功郎10000貫……南宋孝宗時期,地方政府以賣官來籌措賑災款項,平民甚至只需交納5000石糧食即可封為承節郎(正九品)。同時,為解決政府的財政危機,南宋政府創立的虛值紙幣—會子,其「不立兌界、不定界額,3年為一界;界以一千萬貫為額,隨界造新換舊,每道收靡費錢二十文足,零百半之」。據曹彥約《昌谷集》載:嘉定二年(1209年),朝廷為回籠第11界會子,計划出賣告敕綾紙補帖1400道,計價錢440萬緡。其中最高為迪功郎告,10000貫;最低為助教告,500貫。當所有官職成為商品待價而沽時,任何人均能夠自由購買了。

金銀鹽鈔交引鋪的從業者,在古代經濟社會地位中,按戰國時形成的平民四大等級「士農工商」,無疑是最低層。但從《東京夢華錄》中描述的「屋宇雄壯,門前廣闊,望之森然」的場景,如果沒有政府的扶持和鼓勵,是無法實現的。即:行業上鼓勵,地位上打壓。但是時事的動蕩和政治的腐敗,使部分金銀鋪主由「商」轉「士」成為了可能,在繳納足額的告敕款項獲得政治上的地位後,對於其銷鎔上繳國庫的「出門稅」銀鋌,在其上鏨刻其「XX助教」,自然也是一種榮耀。同時,僅在「出門稅」銀鋌上出現「助教」戳記,也可能存在該類銀鋌僅能由具備「助教」資格的鋪戶進行鎔鑄,採取特許經營加工的管理模式。而前述刻有「唐四助教」的南宋金簪,一方面可以證明當時的金銀鹽鈔交引鋪中不僅僅是官私金銀銷鎔的地點,更是各類包括首飾在內金銀器物的加工銷售場所。成為「助教」之後的金銀鋪主,其店鋪的知名度和認可度相較之其他店鋪,具有了更強的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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