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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創建科舉制後來是中國最重要官吏銓選制度,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

隋文帝是中國第二次歷史大統一的開創者,這次大統一結束了中國幾百年來南北分裂的局面,為唐朝的繁盛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高峰奠定了基礎。隋文帝創建的科舉制後來是中國最重要的官吏銓選制度,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中國分裂局面持續數百年之後,隋文帝成功地統一了中國。隋文帝完成的政治統一局面維持了幾個世紀,作為他的一項政績成果,中國成了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之一。統一的另一個結果,那就是中國的人口佔世界人口總數的近五分之一,他們所遭受的戰爭之苦也較歐洲、中東或世界大部分地區的居民為少。

秦始皇曾在公元前3世紀統一過中國,但秦王朝在他死後便滅亡了,繼之是漢朝。自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統治中國。漢朝滅亡之後,中國就像羅馬帝國滅亡之後的歐洲所經歷的黑暗歲月一樣,四分五裂,戰火紛飛。因此,隋文帝統一中國的功勞是巨大的。隋文帝名楊堅,弘農華陰(今陝西)人。公元541年生於中國北方的一個皇親國戚家庭。北周時襲父爵為隋國公。其女為周靜帝皇后。公元579年,北周靜帝年幼即位,他任宰相,總攬朝政,被封為隋王。公元581年,廢周靜帝自立,建立隋朝,定都長安,改元開皇,成為隋文帝。他不滿足於僅僅擁有中國北方,公元587年滅後梁,公元589年滅陳,從而結束了南北朝長期分裂的局面,統一了全國。

隋文帝楊堅自統一中國後,一改先朝弊端,勵精圖治。採取了一系列改革鼎新的措施。隋開皇之年(580年),隋文帝首先改革了官制,創立旨在加強封建專制中央集權統治的三省六部制。隋文帝首先在中央廢除的周效仿《周禮》建立的六官制,將中央官吏作了一次大的綜合手術,創立了三省六部制,作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三省:即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三省分權獨立,又相互牽制。其中內史省取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又下設吏、禮、兵、刑、戶、工六部,專事分管官吏任免考核,禮儀、軍政、刑法、戶口賦稅、工程營建方面事務。人數有限。官職分明,又能強化隋朝中央集權。所以自隋起一直延續了近千年,一直運用到清末,六部制度基本未變。顯然這一措施對隋以後所有封建王朝的官僚政治制度起到了一錘定音的效果。除外,隋文帝楊堅又將以經北周的州、郡、縣的三級地方政權改為州、縣兩級制,這樣即可精簡許多冗官以減輕政府負擔,又可把州、縣長官自辟僚佐的權力收歸中央吏部。一切都有利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隋朝初年,三省六部中央官僚體制形成後,怎樣來選拔官吏,就成了當務之急。因為魏晉以來選拔官吏實行九品中正制度,即做官要憑門第,仕途完全被門閥大族所把持,實際成了大族子弟入仕做官的捷徑。這種選舉制度,它必然造成官吏制度的腐化和無能。隋文帝改革選舉制度,創立影響深遠的科舉制度。從此,九品中正制度被廢除。開皇末年(604年)又下令實行六品以下官吏全部由吏部銓選的制度。這就意味著地方各級機構的屬官從此全部由朝廷委任,傳統的徵辟制度也徹底廢除了。科舉制度用考試辦法選取優秀士人為官吏,不僅把選拔官吏的權力從地方大族手中轉到了中央,而且為廣大中小地主開闢了通往仕途的道路,大大擴大了封建政權的統治基礎,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

隋文帝為了迅速恢復和發展生產,對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也作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他把北魏的均田制度推行到全國。均田制規定給年滿十八歲的成丁男女授田,每丁100畝。其中80畝為露田,死後歸還國家,20畝為桑田,又名永業田,死後可傳子孫;婦女減半。另外,對各級官吏都有明文授田規定。這樣就使全國農村所有勞力者都各有其田,可儘力去生產,首先安定了農村生活秩序。在這基礎上,隋文帝又對上面受田者規定了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為:一年該交的租:一般以床為單位(一夫一妻為單位計算)丁男一床,納粟三石;調二桑田納絹一匹(四丈),綿三兩,麻田調布一端(六丈),麻三斤;力役:每丁每年服役一日(後又改為22天),還允許50歲以上的人,可以輸庸代役,納布帛代替力役。均田制及相應的賦役改革,相對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大大刺激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隋代的經濟興盛打下了基礎。

南北朝的戰亂以及沉重的賦役,迫使許多農戶流散或寄蔭在大戶門下,成了得戶。為了保證國家的賦役,並且抑制豪強,隋文帝決心在全國範圍內清查戶口,史稱「大索貌閱」。為了清查地順利開展,事先隋文帝專門設立三長製作為控制戶口的基層組織。三長制即在場內設保長、里長和族長,令他們負起當地檢查戶口的責任。開皇五年(585年)隋文帝下令備州縣「大索貌閱」,根據年齡和面貌不同,按圖像詳細一戶一戶地認真檢查戶口,不使其隱漏一人。發現不實處,地方三長(保、里、黨)都要辦罪。這第一次檢查戶口,就得丁44萬戶,164萬餘口,可見當時隱瞞人口現象是多麼驚人。此外,隋文帝對依附豪門大族的依附農,也做出了全力爭取的措施,其辦法是及時頒布了「輸籍之法」。就是由政府提早規定當年各級民戶所應負擔的賦稅徭役數目,從輕定額後,作為定樣,頒布各州縣,再告事以布天下,儘早使依附農知曉,使他們合算後,覺得政府的編戶稅收比豪強地主的屬民剝削輕,於是依附農紛紛脫離豪強大族向政府報到,向國家租田納稅服役。隋文帝這一措施又得丁24萬戶,64萬餘口。這樣,不僅大量隱漏戶口檢查出來,削弱了地方豪強地主的分離力量,使國家掌握納稅戶口大為增加,增強了隋王朝的經濟實力。

隋文帝在親抓經濟同時,為了安撫人心,穩定局勢,還很注意革除弊政,以治平天下。經他自己親自參與,幾經改革,在北魏、北齊刑律的基礎上,參考魏、晉、齊、梁舊律,因革折衷,製成新建《開皇律》,並於開皇六年(581年)十月下記全國實行了新律廢除了前代的梟(斬頭)、轅(車裂)、鞭等酷刑;規定滅族之刑只用於謀叛以上重罪;流放的刑期不超過五年;審囚笞打不得超過二百下;還規定百姓有冤情可以由縣、州依次上告直到朝廷中央。後又減去死罪八十一條,流罪律一萬零五十二條,徒杖等罪一千餘條,只留刑律五百條,共為十二卷,這就是封建社會中有名的《開皇律》。自是刑網簡要,疏而不失,其特點是緩刑薄賦,此乃中國法制之重大改革。周詳而簡要的《開皇律》是中國封建法制趨於成熟的標誌,它為以後的封建王朝的刑律奠定基礎和作出範例。

隋文帝作為一代的英主,一旦建國,他更關切的是軍事上的變革。因為以往北周實行府兵制,兵士皆入軍籍,下後州縣官管轄,家屬也隨營居住,編為軍戶,下屬民戶。兵士南征北戰,家居隨軍流動,永無定居之處,可以就無鄉里之號。這樣,不僅影響國家稅收,而且在作戰時會影響士兵的士氣。故隋文帝必須加以改革。開皇十年(590年),隋文帝對府兵制實行改革,規定「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就是軍人和其家用都隸後州縣和農民一樣授田編為民戶,有了固定居住處,可以從事農業生產。同時,士兵本人還保留軍籍,這樣,士兵有戰事可上前線打仗,無戰事就在家鄉務農,變成兵農合一,寓兵於農的制度了。

隋文帝日常非常體察民間之疾苦。將士戰亡,必加優賞,並令使者就家慰問。開皇十四年(594年),關中大旱,派大小官吏去慰問民眾,看見老百姓食豆屑雜糠,楊堅痛哭流涕以示眾臣,連連責怪自己。他在文風上提倡樸實,反對詞華不實,泗州刺史司馬幼之,因文詞華艷而被治罪。他在位期間,重視水利,開廣通渠,長300餘里,於揚州開山陽瀆。隋文帝更勤於政事,晨則臨朝,日落不倦。以上種種,直可謂是一代英主。隋文帝以上一系列的革新措施,使隋朝統一的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經濟力量也有空前的發展和繁榮,軍事力量更有加強。所以到隋朝最強大時,其疆域為東臨大海、南抵雲南、西到新疆、北至大漠。東西共有四千六百餘公里,南北總長達七千四百餘公里,以泱泱強盛的封建大國屹立在亞洲的東方。

但是隋文帝到了晚年,一改過去的所作所為。晚年的隋文帝多疑好憂,喜怒無常,為了在五個兒子中挑選一個稱心接班人,他總是憂鬱寡斷,遲遲不能作出決斷;最後還是聽信讒言,廢去了太子楊勇,而立偽裝的楊廣為太子。隋文帝仁壽四年(604年)楊廣乘隋文帝卧病仁壽宮之機和楊素合謀殺害了自己父親楊堅,一代英豪就這樣離開了人間,享年63歲。

在中國古代史上,有兩個一統的短命王朝。其一為秦,統一十六年,亡於秦二世;其二為隋,立國二十八年,亡於隋煬帝。探討秦、隋亡國原因,成為千多年來歷史學家和政治家的常說常新的課題。如果把秦始皇、秦二世和漢王朝聯繫起未,把隋文帝,隋煬帝和唐王朝聯繫起來,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將提高一步。統一的成功、經濟的發展、新政權的創造,使秦始皇和隋文帝先後都飄飄然起來,(雖然文帝是在他最後幾年)這就種下了禍根。加上始皇、二世和煬帝窮奢極欲、濫用民力,使農民再也活不下去了,於是,農民起義爆發,政權被推翻。但是,秦王朝和隋王朝清除分裂的因素和他們創造的政治機構形式,以至隋王朝儲備的糧食、布帛,卻成為唐王朝發展和興盛的基礎。我們在討論漢、唐盛世時,不應忽視秦始皇、隋文帝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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