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在垃圾堆里找男朋友了
小幸運
湘江音樂節
田馥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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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聊天談到愛情和青春,她說,青春就那麼一小段,要和不同的人談戀愛,體驗不一樣的樂趣。
而在我看來,青春的確很短,所以我不想浪費在不一樣的人身上,我想把它都留給我很喜歡很喜歡的那個人,哪怕不能和他走到最後,日後回想起來也是開心的,因為我整個青春都給了那個我最愛的人。
在愛情上我不想妥協,更不想將就,如果沒能遇到那個很喜歡很喜歡的人,那我寧願自己過一輩子,我的快樂很少,不想分享給那個不能給我帶來快樂的人。
愛情本來就是可遇不可求的東西,快樂更是,所以自私地認為,快樂只能增加或同等置換,不能減少,我願意用一半的快樂去換喜歡的人的另一半的快樂,讓1+1=4。
年少時的我愛過太多蓋世垃圾,像是感情里的一個偏執者,對任何事物都要勉強,以至於把自己弄得傷痕纍纍。
而現在回頭看那時的自己和喜歡的人,又沒有辦法理解,我怎麼會因為這樣的一個人傷心那麼久呢。
後來朋友跟我說:「那時的他就算長得再丑,你也能找到他好看的角度;他就算人再幼稚,你看他也只有可愛。」
「青春當真是加了厚厚的濾鏡在看人,穿上校服拍個籃球,他就哪裡都動人。」
我覺得是真的,我喜歡他們的時候,從沒覺得他們是蓋世垃圾,甚至在找不到他們身上的優點時,還能義無反顧地覺得這個人就是很棒,可以好好的喜歡一場。
過了很久之後,才明白,那時的眼睛當真是被加上了厚厚的濾鏡,一顆心被喜歡蒙蔽了,把垃圾當成了英雄,也許青春就是那樣的。
但青春有期限啊,後半生不能把它當青春過啊,怎麼能一直找蓋世垃圾呢?
所以啊,我有的時候就在想,如果真的遇不到那個人,那就自己過一輩子。
我真的沒辦法把現在僅有的快樂都分給一個不夠喜歡甚至不喜歡的人,我要找的是那個蓋世英雄,可以為我帶來快樂,也能讓我願意分享快樂的人。
就像三毛對荷西說的一樣,如果我不愛他,他是百萬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愛他,他是千萬富翁我也嫁。但要是你的話,只要夠吃飯的錢就夠了,而且我吃的不多,以後還可以少吃一點。
真的是這樣啊,別再垃圾堆里找男朋友了,去找一個你的蓋世英雄,能給你帶來快樂的那個英雄。
在熱搜上看到這樣的一條新聞,34歲的海歸女碩士去相親角相親。
她的條件非常優秀,性格好,海歸女碩士,攝影師,父母都是知識分子,曾在《中國日報》和路透社當過攝影記者。
這麼優秀的女孩,可當被諮詢者知道她已經34歲的「高齡」時,遭到的都是嘲諷:「獲得碩士學位的用處有多大?學士學位就足夠了,就像那句老話說的那樣『女子無才便是德』」、「嚴重了嚴重了,你這個情況啊,相當難配」。
還有位看似很懂行情的大叔將她比作房產,聲稱她就像是在郊區的一個漂亮的房子,外表好看,但年齡太大。
在這裡,你30出頭,女博士,知識分子,這些優秀都是沒有價值的,你只是一個過期了的罐頭,除了扔掉或者有人將就吃了,別無選擇。
看到他們對這位海歸女碩士赤裸裸的歧視,心裡真的既氣憤又難受,換做是我,即使單到八十也不會看上有這種思想的男人和家庭。
為什麼因為愛才走在一起的婚姻,卻成了條件的匹配?憑什麼明明這麼優秀的女孩,有才被看成了無德?為什麼過了30歲的女孩,就要降低擇偶要求,要不就嫁不出去?
我不懂,也不想理解。
不管有多少看似合理的理由,我覺得一個女孩要結婚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相愛和配得上自己,正如《簡·愛》里的這句話:
「愛是一場博弈,必須保持永遠與對方不分伯仲、勢均力敵,才能長此以往地相依相吸,因為過強的對手讓人疲憊,太弱的對手令人厭倦。」
所謂的配得上,不是經濟、年齡和其他外在因素的匹配,是三觀的相似,是不斷地有話能聊,是共同的興趣愛好,是能攜手同富貴,也能扶持共患難的決心。
嫁給這樣的愛情,才有婚姻所帶給我們的幸福,才有機會幸福地走到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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