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指望法律會保護你的僥倖
陷「羅生門」還能指望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嗎?
答:不能指望了。
真實案例:
馮男和李女通過陌陌相識,兩天後兩人相約,李女到馮男家中,然後就發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李女回家後與馮男短暫協商不妥(李要兩萬,馮只給一萬),遂報警。
檢察院指控馮某犯強姦罪
對馮男有利的證據:
①李女事先知道馮男家中無人
②李女衣物及身體沒有任何損傷
③李女事後先要錢(兩萬塊精神損害,馮男給一萬),談不妥才報警
④李女沒有大聲呼救
不利的證據:
①事前聊天記錄顯示:兩人相約見面只是認識認識,沒有提出要發生性關係
②事後聊天記錄顯示:李女說馮男強姦時,馮男並未反駁,只是稱 「沒有克制住自己,事情都做了,你想怎麼辦?」
③兩人發生性關係後短時間李女選擇報警
兩人對以上內容無異議,
存在異議的是:
馮男說「①性關係是在兩人都主動的情況下發生的,沒有威脅和暴力;②事後李女要500塊錢;③陌陌是約炮神器,大家都知道;④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互相不認識,我們是性交易。」
李女說「①是馮男強行來的,我推沒推開;②沒呼救是因為這是在他家,害怕他傷我,也怕丟人;③事後沒有要500塊錢」
點評:異議和兩位內心獨白的部分已沒有搞清楚的意義和必要,因為陷羅生門,各說各詞,兩位都會陷心理學的「證實偏見」,房間里真實發生的事除非有高清錄音攝像頭,就只有上帝知道了。
心理學知識點:「證實偏見」又稱「歸因偏差」,指人往往會為自己的立場而去辯護,選擇性的收集證據,選擇性的解讀證據,對不利於自己的證據總是自覺不自覺的隱瞞,而放大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結局:
馮男一審被判強姦罪三年,不服上訴
二審認定強姦罪證據不足,無罪釋放(終審)。(從拘留逮捕到無罪釋放已過整兩年,在看守所度過)
有話說,雞湯文:
馮男為了一次人性的放飛,選擇控制不住自己
李女為了挑戰人性,選擇刀尖上舔血,行走於人鬼邊緣
二位都成功了,因為選擇僥倖,即意味著死神來臨
在密閉空間,強姦罪的認定是一大難題,刑法講究無罪推定,要定罪需排除一切合理懷疑,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想像空間何其之大,要形成鐵打的證據鏈幾乎不可能,但法律也需保護弱者,所以在「羅生門」的空間里,法官的主觀認識會發揮較大作用,可能稍微往左偏點,就定罪了,往右偏點就無罪了。(所以存在一二審的截然不同!)
綜上,用僥倖心理賭法律的保護,就是祈求死神降臨。案子雖落定,但無贏家……
馮男輸了:①兩年的自由②律師費③家庭的幸福④周遭的冷眼
李女輸了:①兩年的等待②家庭的幸福③親朋的傷心④旁人的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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