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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勤軒:裹腳條與《昆明縣天足會演講省議會議決婦女纏足懲罰條例白話》

原標題: 懋勤軒:裹腳條與《昆明縣天足會演講省議會議決婦女纏足懲罰條例白話》



女子纏足之陋習源於北宋末年。關於起源眾說紛紜,乃病態審美與婦女不能獨立導致之惡果。

元代,蒙古人不纏足,但不反對漢人纏足,以致纏足風俗進一步發展,到了明代進入鼎盛。


清朝定鼎,崇滿族習慣,順治間嚴禁漢婦纏足,違者其父要受杖、流之刑。然流毒已深,世風難改,至康熙時禁令漸弛,終成空文。除滿洲等一些少數民族外,其餘婦女皆以三寸金蓮為美,爭相纏足,天足者多僕婦、奴婢等以重體力活為生者。下圖為清末在雲南銷售的成都產裹腳帶:



清末,西方列強入侵,婦女解放思想亦傳入中國,有識之士痛批纏足之陋習。梁啟超等更首創天足會,倡導天足,以引導國人放棄纏足。

光緒間,雲南官府倡議放足,民國肇建,省議會上言省府,於舊昆明縣衙內成立天足會,專辦勸戒纏足之事,同時定製立懲戒章程,以後加大推行力度。下圖為民國元年《昆明縣天足會演講省議會議決女子纏足懲罰條例白話》部分內容:





由於天足會堅持不懈的倡導,加之審美觀念的改変,雲南各地婦女纏足的習慣漸漸廢除,但在少數地方,由於信息閉塞,思想落後,至三四十年代,仍有父母偷偷為女兒纏足。

解放後,近千年的纏足陋習終於消亡,今天可見小腳老太太都已年逾古稀,成為見證纏足歷史的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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