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跑步的意義對我來說變了幾次!
這是開始跑步的第三年了。
我們總是在某個時間點往回看的時候才發現,一切轉瞬即逝,實在是太快了。第一次在小區門口哆哆嗦嗦跑步的時候,怎麼也想不到,居然就這樣,三年過去了。當然,那時候還信誓旦旦相信自己一定是會放棄的。但這次的「事與願違」,似乎是個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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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後,跑步的意義對我來說變了幾次。
一開始當然是抵觸又厭惡的,喘不上來氣,滿頭大汗,有時候更是汗水發不出來的悶,咬著牙,似乎用生命在抵抗的堅持。
而後變成了興奮,可以體會到「跑多了跑出多巴胺」的快樂,總能在十公里左右的時候體會到一切「勝券在握」,未來「觸手可得」的成就,是真的運動帶來的 興奮,於是開始鼓吹,開始宣揚,覺得人人都要跑,一定要跑,太偉大了!
接著就是第三個階段,犯懶。
一天沒有跑,很難受。一段時間沒有跑,有點內疚。後來久而久之沒有跑,算了,不跑了,去死吧,誰愛跑誰跑去吧!我就是懶!我就要癱!我就是要橫在沙發上一生一世不帶挪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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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從抵觸、到興奮、到犯懶的三個階段,我在這三年來經歷了好幾個輪迴。現在看看,每一個階段都是不完整的,但卻是拼湊成一個完整階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一開始的抵觸當然不完整,每個擁有兩條腿的人,都是用來雀躍騰飛的,可以不喜歡,但實在沒必要跑個三百米就厭世到想自殺。是的,當年的我就是這樣的。我無法完整的不間斷的跑完五百米,每三百米我就想停下來屠城。現在想來,也不過是為自己無能的憤怒。
再後來的興奮也沒多大必要,還是催促身邊人人都必須要跑也是矯枉過正了,有些人不喜歡跑步,但他喜歡游泳喜歡橢圓機喜歡跑台階,你能說人家就不如你跑步高級嗎?當然不行。長跑讓人心情舒暢,想分享是對的,但沒必要強迫和鄙視別人所愛。
第三階段的懶惰,人人都有。也是在這個階段我才明白,所謂的堅持,所謂的始終如一,真的不是要你一年五百六十五天每天都跑十公里。而是我是犯懶了,我懶得不行了,但總有一天,我還會再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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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的意義現在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簡單的、日常的、如影隨形的運動而已。它幫我減輕身體的負擔,讓我調整一些生活的節奏。
我開始對這件事情很平常心,朋友卻說我「中邪」了。我有時候下班提前下車要跑一小段路回家,雖然可能只有一公里。我在夏日酷暑的夜晚頂著三十多度的氣溫出去跑了一小段,實在熱的停下來和路邊一起跑步的人聊聊天,我們誰都沒說跑步的意義,卻聊起了開始跑之後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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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也沒什麼,跑步之後戒煙了,因為跑起來對肺部的不適合特別敏感。也有人說就是因為跑步,認識了很多朋友,現在閑了一起跑,還有時候不跑一起吃,吃了跑跑了吃,就像一群瘋子。
我笑笑,自己也因為跑步認識了一些朋友。有時候總看他們在朋友圈裡曬跑圖時懶惰的自己就會重新被激發出一些動力。我們就像一群「中邪」了一樣的人,沒有人再去鼓吹長跑的意義,而是每天不斷的展示,我還在跑,當然,我也在吃,我們吃完了跑,讓身體進入良好而完整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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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
跑步真的沒有什麼高深的目的,只是一群熱愛生活的人,聚在一起中一場美麗的「邪」。看沿途的風景,讓生活變得活潑與靈動。
其實跑步就是跑步而已,它只是生活中好習慣的其中一種。為它賦予的那麼多意義里,最簡單的還是那一條——它是一個孤獨的運動,但它並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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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腿的交替重複,上萬米的不斷重疊,是一個人孤獨的自我反省的時刻,可是每當我們能看到,還有這麼多人在跑,那就不是一個人孤軍奮戰著。
有多少人因為跑步而「中邪」,
就有多少人「發瘋」似的熱愛著這煙火燦爛的人間。
所以呀,開始跑吧,往前跑吧,永遠別回頭。


※生完二胎總是130多斤,經過這樣地跑步瘦32斤、腰細1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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