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動力武器那麼多,為什麼偏偏沒有核動力戰機?
原標題:核動力武器那麼多,為什麼偏偏沒有核動力戰機?
核動力,顧名思義當然就是使用核燃料提供驅動力,並將驅動力轉化為動能。這種技術有一個學術性的名字叫做原子能,其原理是通過核裂變來產生熱能,並用熱能驅動蒸汽機等系統。核裂變試驗最早是由德國科學家奧托·哈恩,莉澤·邁特納和弗瑞茲·斯特拉斯曼在1938年進行的,二戰期間隨著原子彈等技術的應用,人類逐漸認識到了核動力的價值意義,之後開始有了核動力飛機的設計方案,美國於1946年推出了「飛機核能推進計劃」(NEPA),而前蘇聯也於上世紀50年代開始了代號為圖-119(實際上是圖-95)核動力戰略轟炸機的研發計劃。
由此可見,歷史上是有過核動力戰機的,並且這些機型還研究得風生水起,美國人的B-36核動力飛機一共飛行了47次,而前蘇聯的圖-119也累計飛行了60次。不過這些試驗計劃都沒有下文,在洲際導彈出現之後,美軍取消了NEPA研發計劃,隨後前蘇聯也宣布不再研發核動力飛機,搭載核動力裝置的B-36被拆毀,圖-119也始終再沒有機會飛上藍天。
在核動力航母和核動力潛艇廣受歡迎的今天,核動力戰機之所以沒有得到應用,最直接的原因,無非也就是有沒有必要的問題。正如上文所言,開發核動力飛機,主要是希望打造一款可以持續飛行幾萬、幾十萬公里的長程戰略轟炸機,但是既然有了洲際導彈,研發核動力轟炸機的實際上就沒有多少戰略意義了。至於側重點在機動性能上的戰鬥機,則更沒有引進核動力裝置的必要,因為戰鬥機不需要飛很遠,只需要在其巡航範圍內有效完成任務就可以了。
我們順便討論一下航母和潛艇為什麼要使用核動力的問題:實際上核動力對於航速的提升幅度是不大的,美軍的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輸出功率為26萬馬力,其航速可達30-33節,這一航速實際上並不算高,但是它有一個作用,就是可以讓航母航行100萬海里以上而不需要更換核燃料,這才是其最重要的戰略價值。核動力裝置的存在,賦予了航空母艦全球巡航的能力,這將大大其戰略輻射範圍。
同樣地,潛艇之所以採用核動力,也是看中了動能延續上的優勢。核潛艇的反應堆一般需要10-30年才更換一次燃料,也就是說在一艘核潛艇的服役期內,其核燃料更換次數一般只有1次。這樣核潛艇就能長期在大洋之中隱蔽,除非進行補給,不然它將無需出現在水面上。
話說回來,核動力技術在航空母艦、潛艇上體現的價值優勢,到了飛機上實際上就很難體現了。因為沒有哪架飛機會一次飛出去飛幾十年,就算是能飛1.5萬公里的長程戰略轟炸機,也不會成天飛。一般有人駕駛的飛機最多就飛一天兩天,而無人駕駛的飛機如果需要持續飛行能力的話,則不如考慮太陽能和電能等其它能源。
另外核動力飛機失事的概率也遠遠大於航空母艦和核潛艇,一旦核動力飛機失事,它的反應堆就可能出現嚴重泄漏,造成難以預估的後果。美軍的B-36核動力飛機在試飛的時候,旁邊總有一架C-97運輸機在跟著。其目的就是一旦B-36核動力飛機發生失事,C-97運輸機上的美軍特戰人員就會立即跳傘封鎖現場。試想想,在實驗階段都如此大費周章,到了真正使用的時候,難不成也讓一架運輸機在後面跟著?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倒不如就派那架常規動力的運輸機去執行任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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