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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可經常喝!鴻茅最尊重廣告法!那些站台的專家啊你缺磚嗎

要不一會兒咱燭光晚餐吧,我連這鴻茅藥酒都給你備好了。」

《北上廣依然相信愛情》,張凱文、王茂和他家老爺子,都是「茅鴻藥酒」的發燒友,小周這姑娘真會哄老人家,不但給王老爺子帶來了遊戲機,還表示——「要不一會咱燭光晚餐吧,鴻茅藥酒都給你備好了。」

昨天晚上我都聽到了,多麼安靜的新婚之夜。你得補啊,得加油,你晚上你就喝這酒,有67味中藥,補腎強腎的。」

《中國式關係》,沈運跟劉莉莉新婚,「史上最毒丈母娘」閆桂英聽房沒聽到啥動靜,這哪成啊,這姑爺得大補啊。她第二天一大早就爬起來,給老沈整了一大碗人蔘、鹿茸、蟲草牛雜麵。

一想這葯還不夠啊,又搬出67味中藥的鴻茅,讓沈運每天晚上回來喝,「補腎強腎的」。尼瑪當壯陽葯玩啊。

《我的體育老師》,「我現在開始喝鴻茅藥酒了」、「來喝點這個」。

《親愛的她們》, 「這每天喝一點,對身體特別好。」

《美好生活》,動不動「今天的日子,怎麼也得連碰三杯。」

賈小朵陪老梁各幹了一瓶!

愛喝鴻茅的梁曉慧她爹,是個好幾次去醫院搶救的高血壓患者!

至於鴻茅藥酒的硬廣,同樣——「每天喝兩口,疾病都溜走」、「喝鴻茅,百病消」、「一瓶鴻茅酒,天下兒女情」……

總結一下,他們要告訴你的只有一句話——這是酒,不是葯,隨時,隨地,送吧,喝吧

可你是非處方葯!

尼瑪「用法用量」是「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注意事項」明確寫著——

「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在醫院就診!」

「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明星們的表演很精彩了,下面該隆重歡迎專家們上場!

4月2日,「保護民族品牌,振興中蒙醫藥」研討會在呼和浩特舉行,到場的有40餘家媒體,見證了各種型號的專家,對「鴻茅藥酒不是毒酒」的深入研討。

中國中藥協會會長房書亭表示「COME ON BABY!你有想買就買想喝就喝的權利」——

「傳承270多年的鴻茅藥酒是傳統經典藥方,在獲批OTC藥品時已經過嚴格的藥品審批程序。它是非處方葯,不用經過醫生和處方就可以自己購葯、用藥。」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柳長華表示「不尊重鴻茅,指責鴻茅,那可不是小事喲,不但違反非遺法,還違背國際公約喲。不行!不可以!我們不答應」——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求社會、公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尊重,尊重那可不是小事,當我們對待傳統不理解、不認同了或者你對另外一個民族的文化你不知道,你就隨便的站在你的角度上指責它的時候不行,不可以,你就違背國際公約,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遺法,這是一個法律問題。」

柳委員可不是嚇唬你,這確實是個法律問題,廣州醫生譚秦東因發布《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被千里抓捕,現在已經關了100多天了。

不知道「違背國際公約」這事兒,聯合國的人是不是也在路上了。

中醫科學院學科帶頭人、博士生導師梁愛華女士表示,「我們一定要有民族自信」——

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系統收集的數據看,中藥的不良反應在整個不良反應報告中占的比例是13%-17%的範圍,80%以上的不良反應都是西藥引起的。總的來說中藥比西藥安全性好。」

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王鳳蘭教授表示,「鴻茅安全性毋容置疑,都來喝吧」——

「傳承279年的經典藥方,是經過了歷史長期驗證的,鴻茅藥酒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的OTC產品,其服用安全性是毋容置疑的。」

「鴻茅藥酒如若不得到民眾的廣泛認同,怎麼可能會體現出它的社會價值?」

中國廣告業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雙舟表示,「個別自媒體誤讀廣告法,人家鴻茅廣告批文多,說明人重視審批啊,人家多守廣告法呀」——

比如刻意的誤導,像廣告批文的問題,批文多與違規並無必然聯繫,反而恰恰證明企業是重視廣告管理和廣告審批的,是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進行投放的。」

廣告批文多不是因為被禁的多,是重視審批?!那些批文少的,就是涉嫌不遵守《廣告法》唄?能把違法說得這麼清新脫俗的,劉教授排第一。

作為法學專家,劉教授令人嘆為觀止的表示《廣告法》有問題,為什麼不根據中藥、西藥的不同,給出不同的宣傳尺度——「我們花了11年時間寫廣告法,一共寫了75條。其中僅僅有一個條是關於藥品廣告的,其中沒有考慮到中藥和西藥的區分,嚴格意義上說是立法上的一個漏洞。」

哈哈,這真是專家啊,同樣的藥品,宣傳你得不同對待,這是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啊。

而作為廣告協會的專家,劉教授表示,「最近一段時間來,主要是個別互聯網媒體、自媒體針對中醫藥企業、產品還有廣告提出了很多的質疑。中國廣告行業協會連續收到多家企業會員的反映,大家一致認為這些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實,廣告協會非常重視,春節前後就對這些事情進行了調查。

你看到了自媒體的文章不符合事實,你看到鴻茅藥酒的廣告符合事實,對吧?你看到了《廣告法》的漏洞,你看不到鴻茅被罰2630次,對吧?

真不愧了「雙舟」這名字,腳踏兩隻船,兩船都賺錢。

國家葯監局已責成鴻茅藥酒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問題作出解釋,劉教授你再幫著辯解一下唄?

媒體界的代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央廣傳媒發展總公司董事長王躍進表示,「客觀公正,對社會負責」是媒體的底線——

對於鴻茅的報道有幾點,最狠的說是毒酒,合格的媒體你要說鴻茅是毒酒,你要拿出證據。今天在場的很多中醫藥的專家都做出了科學的解釋和說明,這才是做新聞的依據。」

你可真公正,真有責任,真有底線!

最終鴻茅國葯董事長鮑洪升總結——

鴻茅藥酒是有著279年歷史內涵、體現中醫藥文化精髓的好葯,從中華老字號、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到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等等,這些榮譽它絕對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它與我們一代代鴻茅人秉承『良藥濟世』使命,堅守匠心精神密不可分。我們就像呵護自己孩子一樣盡職盡責的培養、呵護著鴻茅這個百年民族品牌。我們一貫堅持有錯必糾,有問題必改的原則。企業歡迎聽取專家、媒體朋友的批評建議,這也是我們舉辦此次研討會的初衷。」

咦,奇了怪了,一個「保護民族品牌,振興中蒙醫藥」的研討會,為什麼由涉事企業的領導來做總結?

因為這個研討會就是鴻茅搞的,專家是他們請的,媒體是他們請的,針對的就是「毒酒」文章。那位上台摸球的王躍進董事長,你可真公正!

想知道,這次研討會的會務費是多少?

你可以說0,你們是為正義而來。

而上海中醫藥大學玄振玉教授在回答記者「酒精對人體有傷害,每天飲用鴻茅藥酒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呢」的提問時,搬出《美國居民膳食指南》、《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等等,表示酗酒才傷身,適量飲酒對健康有益。

你看,成年男性日飲酒的酒精量不超過25g,相當於38°的白酒75ml,女性不超過15g,相當於38°白酒50ml。鴻茅藥酒就38度呀,按說明書上的服用量是「一日兩次,一次15毫升」,加起來才30毫升,根據自己的身體情況,只要不過量,「是可以經常喝一點的」。

這混蛋是純按酒來推薦的!沒說這是葯,沒說「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在醫院就診!」

他推薦你照七個月喝,照七年喝,「可以經常喝」。

新《廣告法》明確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2. 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3. 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4. 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把藥品當保健品玩,鴻茅藥酒幾乎把《廣告法》禁止的違了個遍,10年處罰2630次,多次被列入「嚴重失信藥品企業」,可一點不影響它繼續在各大媒體宣傳。

家庭團聚喝鴻茅?要把它當葯吧,那真是全家都有病;要把它當酒吧,全家更有病!

這一次,都揭底成這樣了,你還把葯當酒喝,還給你爹買這玩意……真該吃藥了。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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