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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廷杖」制度,生死由人,但是也誕生了一批專業化的替死鬼

明朝的「廷杖」制度,曾經是多少文人士子心中的噩夢。

在中國古代時期,刑罰很大一部分是對人身體的摧殘,以五刑為代表的懲罰方式更是讓古人聞風喪膽。在《大秦帝國》中,公子虔就是因為被商鞅處以劓刑而對商鞅恨之入骨,可以說,這些殘酷的肉刑是古人最不願意麵對的,畢竟面對的不僅僅是身體的疼痛,更是精神的折磨。

漢文帝時期廢除了這些肉刑,以笞刑代替了割鼻子和砍腳,以正規的法律代替了原始的懲罰方式,可以說是社會的一大進步。但是,在實施不久之後發現,雖然犯人的鼻子和腳保全了,但是有不少人卻是在實施笞刑的時候給打死了,原來只是身體受點摧殘,現在竟然連小命也沒有了。有的甚至規定的數量還沒有打完時人已經死了,每年被打死的犯人有一萬多,大大超過了原來判處死刑的人數,到漢景帝時期就下令減少打的數量,但是被打死的犯人還是很多。

於是,當時的景帝就對刑具做了十分具體的規定:刑具以竹製,五尺長,一寸寬,半寸厚,竹節要刨平;行刑時只准打臀部,每個犯人的施行過程中不能換人,打完一人才能換。以後有的朝代還制定了標準刑具,派人拿到各地去檢查比較。明朝索性施行專業生產,每年由江南的官府提供三千塊標準竹板供全國各衙門使用,可以說形成了一條專業化的生產線,但是,噩夢也是才僅僅開始,工具規定了,但是,更可拍的卻是人心。

這些規定不能說不具體,制訂者的用心亦不可謂不善,但任何規定都無法確定打手該用多大的力,挨打者又有多大的承受力,而這正給徇私枉法的官員以至差役們留下了足夠多的餘地,恰恰又造成了法律實施過程中的諸多阻礙。

明朝的錦衣衛、東廠衙門在招收打手時有一項奇特的考試:在磚上鋪上一層薄紙,打手必須在規定的數目中用標準的刑具將磚頭打得粉碎,卻不能把那層紙打破。這些打手在日後行刑的過程中會做什麼事,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明朝的官員在接受「廷杖」時,如果監刑的太監說一聲「用心打」,或者兩隻腳尖相對,此人就必死無疑了。

地方上的衙役雖然不會人人都有這樣一手絕招,但幾乎個個都有本領把壞事幹得教人抓不住把柄。既能致人於死地,自然也可以為人消災。所以至遲在明清時期,不少地方的衙門都可以花錢僱人代挨打。如江南的富戶,一旦因欠交賦稅受到傳訊時,一般都由僕人到堂受審。於是,出現了代人挨打的專業戶。

明朝中山王徐達後裔徐青君,明亡後因家產被沒收淪為乞丐,專門代人受刑。有一次與人按挨打的數目談妥了價格,誰知到時候被打了一倍以上還沒有打完,而受刑的公堂竟然是他家原來的大廳。徐青君又痛又氣,大叫了起來。值得注意的是,在長官得知實情後,並不追究衙役的責任,顯然這種做法在當時已是官場公開的秘密。

古代官場的道理自然不是後人能夠揣測的,畢竟這些都是不會寫在書面上的東西,從今天的後世分析來看,也不過只是當時官場上的一些皮毛,但是,透過這些基本的秘密,也就知道了當時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行政體制之下,存在的很明顯的問題,也就自然理解了官場混亂不堪,貪污腐敗頻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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