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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罰了兩千多次違規廣告的這款藥酒,究竟是誰成為它的保護傘?

每天兩口,把病喝走!

大家聽到這一句,

每個人腦海里也許都浮現了一個相似的畫面。

在各大電視台、廣播電影台里,

這款藥酒如今也跟著某某愛思眼藥水、某某清華膠囊一樣,

成為了耳熟能詳的廣告大戶。

關於這款藥酒的話題這幾天又出現熱搜,

廣東一名醫生在網上發表一篇文章,質疑這款產品的療效。

但卻沒想到自己會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而進入大牢。

對於這醫生的言論是否對該產品有嚴重損害,

警方跨省追捕是否也存在民事糾紛刑事化為依據等,

咱們還需相關部門的權威調查和確證。

但這個究竟是葯還是酒呢?是OCT葯還是非保健食品?

這款是藥品,它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

在說明書上也明確標註了相關的主治功能和禁忌事項

這款藥酒既不是毒藥,更不是神葯。

但作為一種非處方中成藥,

它卻模糊了藥品和保健品的邊界,

讓大多數消費者最終認為喝了這款藥酒,

既可以過酒癮也能強身健體。

既然是藥品,那就必須要嚴格的劑量要求,

也需要有特定的適用人群。

在廣告法有明確規定,

藥品廣告不得有表示安全性斷言和絕對性的保證,

但這些「每天兩口,把病喝走」的廣告詞,

很明顯就以保健品的廣告模式來宣傳產品,

為何卻屢禁不止、屢次發生呢?

263次廣告廣告違規記錄,為何一篇科普卻被跨省抓捕呢?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其他機構網站可查詢得知,

在過去10年間,這款藥酒的廣告就曾被江蘇、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其違法次數高達2630次,其違規只有一點: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症範圍,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讓人無法理解,

一邊是這款藥酒的發布違法廣告卻在各地被查處,

而另一邊其銷售量節節攀升,絲毫不受影響呢?

俗話說: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這款藥酒一切動作表面,

咱們還需要等待回復和真相。

但通過這事,咱們必須要知道:

每一個廣告平台和當事企業,

都需要擔負著相應的責任,

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

如今這是一個由善者主導的社會,

每一次的商業變革,每一個新品的爆紅,

出發點都應該是為了滿足人們獲得更好的生活,

品牌的存在就是為了建立更好的競爭秩序,

想顧客之所想,解顧客之所急。

不誇大其詞,準確簡單的傳達品牌的力所能及,

就是品牌傳播最大的善。

所以,藥酒不是酒,廣告別亂吹。

品牌一般是產品,一半是人品。

賺錢技巧無數,唯有德者可以其力,

市場變幻莫測,唯有品格可立一生。

小成靠聰明,大贏靠德。

爾虞我詐終究是不會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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