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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冒名者在我們身邊潛伏?

1998年,時年16歲、出生於陝西省三原縣安樂鎮的荊高峰中專落榜,與此同時其檔案學籍失蹤。2017年,荊高峰意外獲悉,一名與她同名同姓的「荊高峰」在三原縣一家幼兒園擔任園長。後經照片辨認,荊高峰指認該名園長「荊高峰」實為初中同學李敏,而「荊高峰」已從幼兒園園長崗位調赴三原縣教育局工作。4月15日,三原縣教育局回應稱,冒名者已辭職,三原縣監察委已介入調查。(4月16日澎湃新聞)

上世紀八十年代,在偏僻農村,冒名上中專大學的事情不罕見。比如有的地方信息閉塞,學校截留他人入學通知書漁利;有的學生因為家貧或者對考取的學校不滿意放棄上學,等等。但是隨著身份證的普及、科技、通訊手段的進步,冒名上大學的難度越來越大。然而,從羅彩霞案之後,全國各地一系列冒名頂替案浮出水面。成績較差的李敏不僅冒名荊高峰上學,還當上為人師表的幼兒園園長和教育局幹部,而成績名列前茅的荊高峰黯然落榜,變成一名家庭主婦。現實版「潛伏」令人唏噓不已。雖說冒名頂替者和真實的荊高峰談話不歡而散後提出辭職,但是,在我看來,這不僅是真假荊高峰之間的個人恩怨,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責任。

中專院校招生錄取事關考生前途命運,本應執行嚴格的制度。20年的中專意味著解決戶口、工作問題,那時的中專比重點高中還難考,其含金量不可小視。檔案、學籍不翼而飛,沒收到錄取通知書的荊高峰黯然神傷,而頂替者一路綠燈當起了園長,兩個人的命運令人感慨。

值得追問的是,荊高峰的檔案、學籍和錄取通知書為何莫名其妙到了頂替者的手中?頂替者如何冒用荊高峰的身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中專學校如何審查頂替者的入學資格?再後來,冒名當老師,資格審查又是怎樣通過的?冒名頂替事件是否存在權力尋租?一個冒名頂替者如何擔當為人師表的重任?一連串的疑問讓人覺得這起冒名事件絕不簡單。如果深挖下去,其惡劣影響不亞於羅彩霞案。

按理說,頂替者要完成冒名上學的過程,要經過學校、教育局、公安局及招考部門、錄取學校等多道程序層層把關。然而,令人費解的是,多道監管關口成了一推就開的虛掩大門,沒有阻止冒名上學的腳步。如果不是荊高峰的親戚偶然發現假荊高峰在做園長,冒名頂替者還會繼續潛伏下去。儘管頂替者說這是其母親的朋友辦理的,但是種種跡象表明,在冒名頂替事件的背後,不是頂替者母親及其朋友在作惡,荊高峰初中畢業學校、當地教育部門、招生部門、公安部門、中專學校方方面面的問題都浮出水面。

其實,只要不能擺平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假荊高峰」就完不成冒名頂替的過程。如果相關部門嚴格依規辦事,也許不會讓「假荊高峰」潛伏如此之久。我們在感嘆相關人員神通廣大的同時,更擔憂一系列制度設計形同虛設,權力在集體淪陷。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和假冒。頂替者冒名上學侵犯了荊高峰的姓名權,而且其冒名的目的在於頂替其上學,還侵犯了荊高峰的受教育權。頂替者不僅要賠償荊高峰的損失,把姓名權還給荊高峰,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參與冒名頂替運作的相關人員也應該受到查處。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執行者,在權力面前集體淪陷的問題更值得反思。冒名頂替事件涉嫌多重法律問題,瀆職、舞弊,偽造國家公文,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傷害了政府公信。有關部門無疑應該儘快介入調查,查清事實真相,挖出冒名上大學背後的根源。

但是,事實上,還有多少羅彩霞、荊高峰的姓名權、受教育權被人盜用,一直蒙在鼓裡?還有多少弱勢群體的權利被權力肆意踐踏?這個問題值得深思。要紮緊招考制度籬笆牆,一次兩次偶然的個案曝光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更為重要的是,有關部門要創新制度設計,痛下決心砸破招考暗箱;而且,相關部門要把詳細招考信息放在陽光下暴晒,自覺接受輿論監督。(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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