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士申請公開鴻茅藥酒豹骨來源:庫存用到現在可能性不大
又一名公民申請公開鴻茅藥酒的相關政府信息。
4月17日下午,致力於消除乙肝歧視的公益人士雷闖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他已於當日向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鴻茅藥酒配方中豹骨採購來源等相關資料。
雷闖寄出的信息公開申請郵遞單據。 受訪者供圖
雷闖說,早在2006年,國家食葯監總局就發布了《關於豹骨使用有關事宜的通知》,提出「為妥善解決瀕危保護動物藥材豹骨的使用問題,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從野外獵捕豹類和收購豹骨」。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該通知還稱,為避免藥品生產企業的經濟損失,對藥品生產企業現有庫存的豹骨,准許其繼續使用完畢。
鴻茅藥酒官網在線客服曾向澎湃新聞介紹,鴻茅藥酒的所有規格藥酒都使用了67味中藥的配方,「豹骨」便是其中之一。
雷闖認為,從常理推斷,如果鴻茅藥酒仍然使用2006年以前採購的豹骨,其存量能使用到現在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雷闖還質疑豹骨來源的合法性,「如果豹骨來源合法,鴻茅藥酒的生產企業為什麼不按照國家林業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相關規定,使用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而目前的情況是,鴻茅藥酒瓶身並無相關標識」。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國家林業局2003年確實曾發布有關通知,通知稱,「自2006年1月1日起,凡生產、銷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藥及規格包裝的豹骨粉全部實行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制度」。
事實上,鴻茅藥酒的豹骨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被質疑。
今年3月份,互聯網醫療自媒體「春雨醫生」就曾發文質疑稱,鴻茅藥酒組方中的「豹骨」來源不明,並且沒有按照國家林業局規定在瓶身及包裝上貼專用標識。
鴻茅藥酒宣傳負責人當時曾對此回應澎湃新聞,稱豹骨是合法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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