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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沉默!遭校園欺凌長達10年,她將帶頭者送進牢獄

一個剛上高一的普通姑娘,被說成「炫富女」「出賣身體」「受包養」,她突然好像成了「全校公敵」,並通過互聯網的發酵成為眾矢之的。

高中畢業後,欺凌從網上到網下一直沒有停止,幾乎持續了十年。她究竟該怎麼辦?

沉默的受害者

被污衊「小學整容,男友成群」

高中女生數次企圖自殺

王女士生於1993年,家境普通,2008年考入溫嶺某著名中學的高中,剛開始她的成績在班級前幾名,比較自信,愛表現,上課回答問題很積極。另外,王女士相貌也不錯,在學校比較顯眼。

圖片來源:揚子晚報

2009年2月份,一個在外人看來可能根本就不算什麼的小意外,讓王女士突然成為了焦點人物。

兩個同學打碎了王女士一個杯子,同桌開玩笑說這個杯子值300萬。結果這句話被人發到學校的百度貼吧上,說她自稱杯子要300萬。

她雖然一再解釋沒講過這樣的話,但被幾個人一口咬定「就是你說的」。

話越辯越黑,她的所有言論都被人翻出並曲解,幾次傳播後變成了「高一某班出了一個神奇的女子,自稱所用茶杯300萬,父母年收入幾億,小學就整容,男朋友成群……」至今在網上搜這所中學,有「神女」的帖子依然排在前列。

王女士:我那個時候也是自尊心蠻強的,也挺虛榮的,我就告訴他們,其實我家不窮。之後就開始編一些謊話,說我的家境還挺好的。其實是為了維護面子,但他們還是步步緊逼。

現在,搜索當年還沒有被刪除乾淨的帖子,以及那之後延續多年的來自好事者的所謂「考據帖」,我們還能依稀看出當年的那一波聲勢,給王女士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壓力和現實影響。

其中一個帖子里有一張照片,顯然是當年中學生常用的百萬像素手機拍攝的。一大群學生擠在王女士班級的門口,像參觀動物園一樣來「參觀」王女士這個「炫富女」。

很快,這群中學生的攻擊的焦點就從單純的「炫富」、「撒謊」升級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此後,王女士幾乎淪為了「公敵」。曾經被一位學姐打過數十個耳光,被謠傳成賣淫女,數次受到羞辱。

期間,也有一些善良的同學支持她,但這部分同學很快就會被欺凌王女士的大多數人所孤立,甚至一些正義的同學也會被打入到被欺凌對象的隊伍中。

在這種輿論壓力、心理壓力和現實壓力下,王女士出現了抑鬱傾向,多次企圖自殺,一度休學,最後勉強畢業。

在她自己寫的一篇帖子里,說到醫生給她開了一袋子藥片,而這種葯是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的。

圖片來源:揚子晚報

學校的百度貼吧管理團隊都是本校學生,他們沒有刪除人身攻擊的帖子,反而主動進行詆毀。後來被王女士起訴的蔣某,就是當時的一個管理員。

從上大學到結婚、生子、工作

欺凌還在繼續

然而,噩夢並未就此終結。在上大學後,有人到王女士所在大學論壇宣揚她的「過去」,指名道姓地攻擊。

後來,她玩微博會受到攻擊,有孩子後上母嬰網站被攻擊,玩知乎照樣被攻擊。

無論在哪裡,總有認識她的人不厭其煩地到處複製粘貼她過去的經歷。

網上如此,網下的實際生活中也是這樣。王女士開過兩家店,都在生意最好時因為受到校友或其他認識她的人攻擊,導致抑鬱症複發而結束經營。

少數校友當時幫助過王女士,其中一位校友告訴記者,欺凌持續的時間很長,他2010年上高中時就已經聽說。最近一兩年,又有人出來翻舊賬,導致攻擊議論再一次集中爆發。

攻擊者竟在網上炫耀「成就」

受害人忍無可忍反擊

去年3月,忍無可忍的王女士聯繫到了微博上的知名法律博主,決定拿起法律武器。

王女士認為,這背後最賣力的推手,就是當年在學校貼吧上瘋狂詆毀自己的同學蔣某。

由於蔣某最近是在知乎APP上發的帖,王女士在去年6月先起訴知乎,要求提供發帖者的註冊信息和帖子瀏覽量、轉發量數據。

圖片來源:揚子晚報

王女士說,她和蔣某並不是同一屆,以前根本不認識,只知道他在貼吧上罵自己。

那位在學校里幫助過王女士的校友告訴記者:「這次被王女士起訴的被告(蔣某)是學校貼吧的一個管理員,非常有話語權,非常有影響力。他的追隨者就跟他一起發表言論,有很強的粉絲效應。」

圖片來源:揚子晚報

王女士到法院起訴蔣某,並向法院提交了14頁在知乎上發表的人身攻擊帖子截圖,還有一張光碟,以及知乎網站母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還有發帖人註冊的手機號碼。

法院委託公安機關調查該註冊手機號,證實持有人為被告人蔣某,通過戶籍資料證明被告人的身份情況。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上述證據來源合法,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王女士指控的事實系被告人蔣某所為,且構成誹謗罪。

沒能固定更多證據,維權留下遺憾

4月12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先對此案的刑事部分宣判,判處被告蔣某三個月拘役。

判處蔣某三個月的拘役是否合理?記者也向法律人士詢問這個問題。他說,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客觀事實,一個是法律事實。

可能這個案件客觀上給當事人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但由於王女士起訴的時候,只計算了知乎一個網站的瀏覽量,沒有計算百度貼吧上的瀏覽量,所以導致證據是有缺失的。

最終法院根據她提交的證據所形成的法律事實,作出三個月拘役的判決,從法律上說是非常公正的。

對於這一點,王女士也有些遺憾。她說,剛開始時對法律不太懂,只起訴了知乎,沒有起訴百度。如果把百度貼吧上的證據固定下來,可能判決結果就不僅僅是三個月了。

蔣某對判決表示不服,已經提出上訴。但法律人士認為,此案證據鏈清晰明確,蔣某想證明自己無罪不太容易。

有律師認為,這個判例的更大意義在於,提醒社會、學校和家長,網路暴力也是校園欺凌,網路同樣不是校園欺凌的法外之地。

律師:

往常的校園欺凌很多是暴力性。在網上散布謠言詆毀他人名譽的,往常有也僅僅是適用民事侵權,進行賠償、賠禮道歉這樣的民事責任。

這兩年我們看到,涉及校園欺凌的案件,基本上都會判處實體刑,不是緩刑,而是必須直接去服刑或者服拘役。

在這種情況下,對震懾和威懾校園欺凌者,都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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