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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大概率將上半年發行,國內投資人需謹慎接盤

獵雲網註:根據目前形勢來看,上半年首次發行CDR應該沒有太多懸念。小米大概率會採用港股+CDR的模式進行上市。這或許能給美團、滴滴等後續上市的公司一個路徑參考。易凱資本合伙人宋卓認為CDR最初規模不會特別大。文章來源:中國企業家雜誌(ID:iceo-com-cn),作者: 李亞婷。

A股一直花大力氣推行的CDR有了最新進展。據虎嗅報道,阿里巴巴、百度、京東或將成為首批發行CDR的公司,最快將於今年6月發行,此前熱議的騰訊暫緩發行。

但據說,為減少流程,上述三家公司不是以增發新股的形式發行CDR,而是由一部分老股東減持。考慮到他們在境外上市時AB股或合伙人制的股權結構,並不影響公司實際控制權。但這一消息沒有得到各方確認。

毋庸置疑,今年新經濟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發行CDR或者IPO會是A股重要動作。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

《意見》中對關於CDR發行的一系列細節問題做出解答,其中定義新興經濟公司主要包括七個行業: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軟體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關於營收方面的要求,對已上市的紅籌企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未上市的企業(包括紅籌和境內註冊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

根據目前形勢來看,上半年首次發行CDR應該沒有太多懸念。主要有兩種公司可以發行,一種是已經境外上市的公司,比如BAT;另一種就是境外註冊,IPO的同時境內發行CDR。這兩種情況目前都在推進。

今年熱門上市公司小米應該是典型的IPO加發行CDR,此前有投資人向《中國企業家》分析,小米大概率會採用港股+CDR的模式進行上市。這或許能給美團、滴滴等後續上市的公司一個路徑參考。

針對近期A股市場最新變化,《中國企業家》採訪了易凱資本合伙人宋卓,以下是對話節選。

CE:A股首次發行CDR的規模會有多大?

宋卓:首先,CDR發行規模取決於發行人的意願。發行CDR對已經上市的公司來講相當於做一次增發,這會基於它們對股價的判斷,是在高位還是低價。通常來講,上市公司希望在股價高位時做增發。

其次,CDR的規模有多大,更多的是要考慮A股市場的承受能力。過去幾年,A股沒有規模特別大的IPO。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前,考慮到資金凍結的因素,每次IPO對市場的流動性都會有很大影響;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後,A股市場對IPO的承受能力會好一些。但監管部門還是會控制發CDR的規模和節奏,不會出現一窩蜂或者扎堆發行的情況。

此外,判斷CDR的規模可以從成交額的維度做些推算,今年以來A股市場的日均成交額在5000億左右,我認為CDR的成交額(代表新經濟板塊)能達到10%左右(500億元)就已經很高,用創業板的日均換手率4%推算,A股CDR板塊的市值可能在1.2萬億元左右。當然,這會是中長期的結果,不會一蹴而就。綜合這些因素,CDR最初規模不會特別大。

CE:發行CDR對中概股的誘惑有多大?

宋卓:CDR發行之後,其價格可能會與公司在海外資本市場的股價出現差異,通常我們理解CDR價格會高于海外股價,這對於中概股公司是正面影響,但這不意味著發行CDR是必然選擇。

首先,對BAT等公司而言,兩地股套利只是發行CDR的訴求之一,但一定不是最主要的訴求。

其次,這些公司並非經常在二級市場增發股票,過去幾年,騰訊、阿里巴巴都沒有在二級市場做股權融資,一方面公司現金流很好,另一方面從財務角度來看,它們更願意用發債的方式來做。所以CDR未必會是很主要的融資手段。

優秀的中概股公司發行CDR,更多是為了配合國家對於資本市場的發展戰略,從它們本身而言,也樂於讓自己的股票在母國市場交易,樹立更大的影響力。

CE:在這種背景下,獨角獸公司接下來如何選擇上市途徑?

宋卓:如果是紅籌架構(含VIE架構,下同),可選擇在A股、港股、美股上市,若創業公司已搭建紅籌架構,建議繼續保留,公司同時面對三個市場,降低不確定性,可選擇的面更寬了。

若創業公司目前是人民幣架構,應綜合考慮市場估值水平、對比公司、投資人對公司行業的認可度、自身業務能否被當地投資人充分了解等因素,決定是否調整資本架構和退出路徑:若公司更適合A股市場,則該架構可以保留,未來直接選擇A股IPO;若公司更適合港股或美股市場,則需要搭建紅籌架構,赴香港或者美國上市,條件符合還可以紅籌架構在A股IPO;當然,也可以考慮保留人民幣架構發行H股,未來還有回歸A股實現A+H兩地上市的可能性。

CE:發行CDR對哪些公司影響比較大?

宋卓:中期來看,發行CDR對A股的偏傳統行業的上市公司,以及創業板會帶來一些打壓。之前,大家認為創業板可能就是A股能夠買到最新的企業企業了,但如果有更好、更新、更具競爭力的公司發行CDR,還是會對它們的股價產生影響。

對比發達資本市場,會發現小市值股票境遇不佳,較少得到機構投資者和分析師的關注,成交量很少,也缺乏融資功能,未來這個趨勢也有可能在A股市場發生。

另外一種受影響比較大的公司是,本來註冊在中國境內,但未來三年看不到盈利場景,所以計劃是去香港上市,但在這次《意見》發出後,對利潤沒有要求了,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直接在國內上市。這一類公司的退出路徑更寬了。

CE:BAT等公司在國內發行CDR,股價會明顯高出其在海外市場的表現嗎?

宋卓:新經濟股票回來之後,會不會有一波大漲?很多人還是持謹慎的態度。

比如,阿里巴巴、騰訊等公司在過去一年多已經有較大幅度的上漲,價格已經處於一個歷史相對高位。如果從技術層面分析,它們發行CDR之後,A股完全有實力接受它們股價上漲,但是從基本面、估值等角度看,是不是真的值更高的股價,這個還需要審慎判斷。

CE:國內資本市場對此次調整似乎表現得很迫切?

宋卓:從國內發展戰略來講,資本市場一定是需要這些頭部公司回來。國內資本市場長期以來的一個困惑就是,為什麼真正的好公司都不願意在國內上市,尤其是新經濟領域,大家都去海外上市。

中國市場長期以來跟海外是隔離的,如果此次CDR能夠走通,意味著註冊在海外的中國公司可以在國內進行股票流通,以此推理的話,接下來美國企業、歐洲企業是不是也有可能來中國以CDR的形式發行股票?從技術和操作來講,已經沒有執行的障礙了。

此次國內資本市場發行CDR不是證監會一家就能決定的,這裡面涉及到央行、外管等諸多監管部門,這種頂層設計實際上是有必要的。

CE:新經濟新規中有哪些需要進一步明確的事宜?

宋卓:首先是行業認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對於新經濟公司所屬的七大行業已經明確,但一家公司是否屬於上述行業的界定標準仍待進一步細化。細化方式有可能參考創業板推出時證監會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明確了支持和仍需論證的行業。

二是對於估值的認定方法需要進一步明確。對於未上市新經濟企業,要求有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的估值。對於200億元人民幣估值的認定標準,市場上討論較多,判斷標準是以一級市場上一輪投後估值為準,還是以專門的評估報告為準,尚未有定論。

三是定性認定如何執行,需要進一步明確。對於未上市新經濟企業的認定,設置了可不適用「30億元人民幣營收及200億元人民幣估值」的標準,即滿足「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也可被認定為新經濟企業。認定標準有可能參考那些在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企業,具體執行細則尚待監管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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