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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億減稅降費舉措出台 非稅收入迎來重拳整治

延續去年「營改增」帶來的萬億元減稅效應,今年我國減稅降費力度不減。

繼出台增值稅稅率下調的政策之後,4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例行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透露,為確保減稅降費落到實處,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正抓緊制發操作文件,確保及時出台相關政策措施。與此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加快推進非稅收入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一步規範「費權」管理。

在此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清理規範涉企收費也成為一項重要內容。2016年財政部開始加大對非稅收入管理,兩年來,企業非稅收入有了明顯的改善。財政部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3月,全國非稅收入同比下降7.5%,比去年同期回落18.1個百分點。

降費「兩難」選擇

作為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以來,各省的非稅收入紛紛呈現穩中下降的趨勢。根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包括內蒙古、河南省、山東省、安徽省、湖北省等省份公布各市縣一季度財政收支數據中,非稅收入的增幅都有所下降。

以山東省濰坊市為例,其一季度財政數據顯示,稅收收入完成118.4億元,同比增長12.6%;非稅收入完成31.3億元,下降0.8%。和濰坊市不到1個百分點的下降幅度相比,安徽省安慶市大觀區一季度的數據更為直觀。

根據安慶市大觀區一季度財政收入數據看,1—3月份,其非稅收入累計減少1246萬元,下降幅度為65.9%,稅收收入增長2976萬元,增幅為16.7%,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的此消彼長。

對於稅收收入結構變化,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各地全面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徵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措施,在短期形成了財政減收的局面,但長期看卻優化了財政收入的結構,提高了財政收入質量。

目前我國的非稅收入主要包括除稅收以外,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等取得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罰沒收入等。

4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會議指出,清理規範的範圍擴展到還涉及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等方面。

「在2017年降費6000多億元的基礎上,2018年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4類政府性收費降費措施。預計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2506億元,加上發改委出台的降低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措施,預計全年合計減負超3000億元。」程麗華表示。

「清理非稅收入對企業來說減輕了負擔,但對地方政府來說,財政收入的大幅減少,支出責任卻在逐漸增大,兩者的差距越來越大,特別是地方舉債被嚴格禁止後,政府的財政壓力倍增。」4月12日,一位地方財稅系統人士告訴記者。

該人士坦言,目前有些地方出現養老金虧空特別嚴重的案例,且養老金缺口每年都在加大。「為了穩定,有些地方政府只能通過銀行貸款來支付養老金,但這種情況又會增加政府的負債,很多地方政府其實是沒有稅權的,未來改革依然很難。」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入結構逐漸優化的背景下,中央7000億元減稅降費背後,是地方政府如何保障其收入來源的難題,進而為更多的支出責任買單。

加快非稅立法研究

在此之前,2016年3月,財政部曾頒布實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以行政法規的模式明確非稅收入管理應當遵循依法、規範、透明。在此之前,2016年3月,財政部曾頒布實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以行政法規的模式明確非稅收入管理應當遵循依法、規範、透明、高效的原則,而各級財政部門是非稅收入的主管部門。

此次將非稅收入管理上升至「條例」管理,是非稅收入從大規模行政清理走向規範化的一個重要信號。在財政部年初公布的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中,明確指出,今年將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開展立法研究,爭取儘早形成一定的立法成果。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說,制定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後,對非稅收入的管理將會更加嚴格、規範,且以條例形式存在後,會使整個征管實現法制化管理。

「不完全統計,各省(區、市)自主清理本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超過770項,其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平均減少至12項左右,其中涉企收費平均減少至3項左右。」程麗華說。

2013年以來,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185項減少至49項,減少幅度超過73%;其中涉企收費由106項減少至31項,減少幅度超過70%。政府性基金由30項減少至21項,減少幅度為30%。目前,保留的收費項目,主要涉及生態補償、耕地保護、資源類收費、政府還貸公路收費、考試收費和教育收費等。

去年以來,黑龍江、江西、安徽等省份先後啟動了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徵求意見或者實施。不過,由於非稅收入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各個部門的利益,且是多年累加,如何判定非稅收入項目的合法與不合法、以及用何標準判定等問題也是決定其推行的一個重要因素。

遼寧大學地方財政研究院院長王振宇表示,以往的改革,大部分都停留在部門層級上,如教育事權改革由教育部負責,民政事權由民政部負責,以此類推。長期形成的中國特色「條塊」結合治理模式短期內難以改變,所以要把握好「條塊」的邊界。以部門為主導或者財政部會同其他部門的設計形式需要改革,要引入第三方專家設計機制,跨越部門主導設計的狹隘性,這樣的設計才會更加公平。

他認為,財稅體制改革是個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過程,所以頂層設計必須高屋建瓴,倡導「零基改革」。「如果不突破既得利益,繼續選擇增量改革模式,其邊際效益會越來越低,甚至產生負向激勵,為此要突破過分部門主導模式,也不能採取『現行做法+轉移支付』的簡單文本化形式。」他說。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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