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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當代女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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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說了些啥?小編也不記得啦

遇見小李,再遭欺騙且失身

離開北京,因為深圳的房子都已經租出去了,所以小晴先回了老家,將孩子放在老家的親戚那裡。等後來在深圳重新找好房子,聯繫好幼兒園後,她才又把孩子接回身邊。

可能因為旅途勞頓,又不適應火車上的空調,剛到深圳。到了半夜,孩子發起燒來。小晴的眼睛在夜裡根本看不見,無奈之下,她找到樓下的物業公司,請值班的保安幫忙抱孩子到醫院輸液。

平時小晴請人幹活,不論是保安還是保姆,都會付費。那一次因為保安小李沒有直接要,她就不好意思給,擔心侮辱他。於是買了兩包煙,還請他吃飯表示感謝。後來經過保安廳,幾乎都能碰到小李,而且他每次都跟小晴打招呼。不過因為小晴眼睛看不到,所以需要小李提起才能知道。那時候,小孩也喜歡小李,天天跟他在樓下玩。待到小李送孩子回家,他們也會聊天,就這樣二人的關係變得比較近。小晴也承認,開始時候保安小李確實是幫了她一些忙。

後來小晴重新租房時,小李也特別熱心,四處幫忙找尋。但希望能跟她一起合租。因為以往小晴也是跟兩個男孩子一起合租,孩子又喜歡這個叔叔,加之小李比她小7歲,她沒有多想,便同意了他的要求。但讓她沒想到的是,前男友之後,她再一次遭遇欺騙。

與小李合租不到兩個月,在這期間,小晴因為種種理由,兩次失身。第三次,她才反應過來,拿出刀子反抗。她覺得,當時或許是因為知識女性對暴力事件的思維遲鈍,或許是因為內心的羞恥感,又或許是因為覺得這樣的事情警察不會相信。她一直都沒有報警。只是以小李賴欠房租的行為要他搬走,但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小李堅決不肯。還是前夫在電話中聽出了端倪,坐飛機趕回來,將小李趕走。前夫希望帶她一起回北京。本來票都買好了票,但是,她既恨前夫當時不願意出2000元錢,致使她回深圳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又覺得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內心對不起前夫,無法面對,最終沒有跟他一起走。

煩於糾纏,以姐弟名義交往

前夫離開後,小李雖然搬回了保安宿舍,卻又開始在半夜踹小晴的門。那時候小晴將空的房間已經租出去,有租客。煩於其不斷地醉酒鬧事,小晴多次報警也無果。為了孩子上學的穩定,也因為個性原因,小晴決定與小李簽協議,舉刀為證,以姐弟名義交往。後來也確實像對待弟弟一樣對小李好。為什麼是姐弟?小晴坦誠說,如果小李當初沒有欺騙她的話,或許她會接受小李。但是,她最憎惡的就是欺騙,即便悔過也不可再接受。

「簽了協議,然後我又從廚房拿出一把刀,我說你看著這把刀,我會隨身帶著它,不要冒犯我。我讓步只是為了孩子能在這裡順利上完幼兒園,你可不要有其它想法;等孩子上小學了,我會搬家的,到他學校附近租個房子。我對你只有一個要求,不吵不鬧不要影響其他房客休息就可以了。」

在不少人看來,小晴的這種選擇有點荒唐,更像是對小李的變向縱容。

對於這個選擇,小晴又一次套上了她的人力資源管理理論。

「我以前學管理的,知道什麼叫重要的問題和及時的問題,在那個時候他只是一個及時的問題。緊急的問題,對於當時的我而言,我最最重要的問題,是要找到一條出路,我要回到我自己原有生活的階層。」

學習法律,做回原來的自己

離婚後,視力障礙的單身母親帶著孩子,日子本就艱難一些,又遇上圖謀不軌糾纏鬧事的保安,警察不管小晴只得忍辱負重。因為有房子出租,經濟來源還算穩定,租的房子又出租與人合租。但是一些租客因為了解了小晴的視力狀況,便趁機貪佔便宜逃脫房租,產生糾紛甚至非法闖入入室砸電腦,警察也不了了之。警察這也不管那也不管,小晴接受不了,一怒之下,提起了行政訴訟。

「這個官司歷時一年,費時費力還費錢。我的親戚和家人都說我瞎折騰,也都好心得 勸我,別活得這麼認真,會很累的。我從來也不相信一個事事都不認真的人會活得更好,我的家被人非法闖入,就如同一個國家被人侵略一樣,如果沒有一點反應, 還有人的尊嚴或者國家的尊嚴,因此這不是錢的問題,是願不願意花時間和金錢來捍衛自己的尊嚴。」

最後的結果,是小晴輸了一審,又輸了二審。但是這使得她下定決心學習法律。

「我發現訴訟這種方式特別給我安全感。我一直都在出租房屋,總是免不了各種各樣的糾紛,對方要是怒氣沖沖、大喊大叫我就特別害怕……加上別人衝到我家裡打砸的事,小李踹門的事,我真是對這個社會一點安全感都沒有。面對著複雜的社會,身邊沒有至親的人,真的也是很難一下子區分好人壞人,乾脆就假定所有人都是壞人吧,總是放把水果刀在包里。一旦我感覺到危險,我就把刀拿出來,舉在半空中。我想像著自己那時的樣子,像一個隨時準備同人拚命的潑婦。」

為了重新做回有氣質有修養的自己,小晴想要成為一名律師,她開始準備司法考試。除了生活中經歷的各種暴力情形之外,激起她下決心參加司考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前夫勸她放棄這個想法,因為他的新女友也參加過幾次司考,但是一直都沒有通過。而這也給了小晴反向激勵。

走出夢魘,經歷黎明前黑暗

2012年,小晴參加司法考試,離通過僅差23分。2013年,她除了要為孩子申請小學學校外,還要繼續參加司法考試。她必須要在還有殘餘的視力情況下通過考試,視力再下降,按目前對盲人的制度性歧視,她就沒有機會了。

第一次準備司考的日子裡,保安小李表現穩定,沒有鬧事,還幫小晴帶孩子。但第二次的時候,覺得小晴會考過,就開始升級式地折騰了。

原來的日子,小李喝酒鬧事夾雜著謾罵侮辱與表訴衷腸。小晴一手抱著哄睡著的孩子,一手拿著刀防禦性聽著。後來發展到,小李用刀威脅小晴。如果不答應跟他一起,就要砍死她。小晴不答應,最後小李砍傷了他自己,砸了小晴的手機、聽書機。最後小晴告知物業的人把他領了回去。鬧事,報警,調解,悔過,鬧事,報警……臨近司考,日子卻這樣不斷地循環。報警無用,高傲的小晴甚至在警察局向小李下跪磕頭。事實證明,一切都是在做無用功。

離司考兩周的日子裡,小李又帶著一身酒氣踹門。

「報了那麼多次警,派出所是指望不上了,這就是現實的生活,不是書中理想的世界。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我對警察講,我想同他單獨談談。我盯著他,一字一頓得說,我永遠不會再哀求你,我也永遠不再畏懼你;我永遠不會再向任何人下跪,出生不是由我決定,壽命長短也不是我可以決定。你現在是清醒的,沒有喝醉酒,如果你一定毀滅我,你那麼想讓我同你一起死亡,我就成全你。我把脖子伸在他的面前,我活得真的很累呀,請你掐死我,成全我吧。」

同小李講完,小晴回了家,那是2013年9月,還有兩周司法考試就要開始了。從派出所出來,小晴去買了一把長長的西瓜刀。

良民就是這樣被逼成了悍匪。她摸著冰冷的刀鋒,又希望小李能退卻。事實上,直到我們採訪時,小李還沒有完全從小晴的生活里消失,還是常常發簡訊騷擾她,但這些已經不能影響她了。

2013年11月,小晴的司法考試成績下來了,她以402分的成績通過。律師證考下來,對於現在的小晴來說,生活似乎沒有什麼改變。但是她在這個備考過程中,學習法律再沒有人敢欺負她了,也使用法律幫助了別人。而且,也因為有了律師身份,認為證明了自己的價值,她更自信能回到原來的圈子裡。當然,父母也覺得有了面子,可以揭去殘障的標籤,有一個當律師的女兒。因為視力障礙原因,不能直接在深圳從事律師。小晴也為自己的職業做了曲線規劃,先到內地實習,以後做律師,需要視力的事情就請一個助理。

雖然小晴已經有了律師身份,也希望自己重回文明,成為「有修養「的人。但為盲人朋友提供諮詢時,她還是建議用「刀子」說話。「帶刀勿近,不要碰我,以免誤傷,盲了被人欺,女的也被人欺,警察不管,法院亂判,殘障女性也要活得有尊嚴。」她笑談

尾聲

不需要讚賞,也不需要批評。或許,這才是真實的小晴,生活在當下的知識女性,殘障女性。一如這個現代與傳統、反叛與繼承、文明和暴力並存的社會……

精彩持續連載,等待下一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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