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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孩子變成「小霸王」,父母如何使用好訓誡計,應該要注意什麼

一項心理調查顯示:現在孩子越來越多地有暴力傾向。7歲到13歲之間的孩子,23.9%承認自己有通過暴力解決問題的想法。這是一個令人觸目驚心的數字,父母們必須明白,孩子暴力習慣的危害,及早通過訓誡的有這樣一個男孩:他是一個聰明的孩子,成績優異、家境優越,父母手段糾正這種不文明的行為。

對他寵愛有加。可他卻在13歲那年,用刀捅傷了同學,進了少年勞教所。後來,他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劇做了反思:「從小到大,爸爸媽媽給我的教育就是:只要學習好,犯了什麼錯都不是錯,父母都不會責怪我。因此,我變得很任性。可能是任性造成了我的一種霸氣,我的個頭在班上最高,成績也好,同學們都很服我。上中學時,爸爸媽媽告訴我要我學習好,然後就是在外不要吃虧,不要被別人欺負。如果我吃了虧,被別人欺負了,他們肯定會認為我窩囊,沒有用。記得我小時候,有一次我帶了玩具飛機去幼兒園,小朋友們搶著玩,有一個小朋友玩著玩著居然不給我了。我急了,奪過飛機就朝他腦袋上刺去,把他的頭刺出了血。家裡賠了人家錢,我很害怕,以為回家要被處罰。哪知道,爸爸媽媽並沒有責備我。我讀小學四年級時打了同學,同學父母找到我家裡來,我爸爸向人家賠了不是。送走了人家後,他對我說,「看這小子,懂得教訓別人了。』媽媽告訴了我道理,她說,只要不被別人欺負,怎麼做都行。當我去中學讀書時,她對我說,現在的孩子都很霸氣,你要是不讓別人怕你,你就會被別人欺負。現在回過頭來想想,我覺得父母對我的這些教育是不正確的,我在學校的打人習慣正是父母錯誤教育引導的結果。」

這個悲劇也引起了很多父母的反思,於是他們紛紛嚴厲管教孩子,糾正孩子愛打人的習慣。但是父母雖然有這個良好心愿,但往往不知道怎樣教育孩子,因而往往產生反效果。

天恩是個7歲的孩子,剛剛上小學一年級,不過半年來,他已經給父母惹了一大堆麻煩,為什麼呢?就因為他愛打人!上學才三天,就把一個小女孩的膝蓋踢破了,後來又把同學的頭打破了,再後來還劃傷了同學的胳膊……為了這些事,爸爸媽媽罵過他,打過他屁股,可他還是一犯再犯。有一天,父子正在看電視,電話響了,爸爸接完電話怒氣沖沖地拉過天恩就是兩巴掌,天恩委屈地大哭大叫,爸爸更生氣了:「說過一百遍了,不許打人,你還敢再犯,今天打死你算了!」爸爸又打了下去,這一次,天恩竟然掙扎著用小拳頭打爸爸,這讓爸爸更生氣了:「真是太過分了,竟然打爸爸!」結果那天,爸爸狠狠地打了天恩一頓後,把孩子丟回房間去「反省」。天恩一個人在地上哭得稀里嘩啦,不明白為什麼爸爸可以打他,他就不能打人,最後他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他不能再打同學,只能打比自己小的孩子。

這是很可悲的,爸爸的「教育」只換來了一個消極結果。這都是因為教育方式不當造成的,如果父母能用訓誡的方法教育孩子,那麼效果一定會好得多。

訓誡計是一種正面教育方式,採用這種方法的第一步就是指出錯誤,點明其危害。比如在這個故事中,爸爸就不應該抓過孩子就打,而應該先讓孩子知道自己犯了怎樣的錯誤,要指出打人是一種野蠻行為,是為人所不齒的,沒有人會和打人的孩子玩,再這樣下去,他就會失去所有的朋友。

第二步就是分析。如果孩子之間發生了衝突,父母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要立即大聲呵斥孩子,讓他停止爭吵,更不能因為害怕自己的孩子吃虧而護著孩子。應該讓孩子自己說清楚發生衝突的原因,然後讓他自己提出解決衝突的方法,或者為孩子提一些解決衝突的建議。

第三步是說理。比如,當孩子在玩自己心愛的玩具的時候,別的孩子可能過去搶他的玩具,孩子急了就會打人。這時候,父母應該教育孩子對搶他玩具的小朋友說:「這是我的玩具,讓我先玩一會兒,等會兒我給你玩。」或者讓孩子友好地與其他小朋友共同玩。

第四步是對比。父母應當讓孩子意識到,打人是一種讓人多麼不能容忍的行為。在孩子打了人後,就用對比法給他分析問題。例如:「孩子,如果有人打破了你的頭,讓你流血了,那媽媽一定會非常傷心,非常難過,因為媽媽愛你,希望你永遠平安。其他的小朋友也有媽媽,他們的媽媽也愛他們,你打傷了那些孩子,他們的媽媽該有多難過啊!」這種對比可以讓孩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反省自己的做法。

而第五步就是警告。父母應該告誡孩子不要用武力解決和小朋友之間的衝突。父母絕對不會原諒他的打人行為,如果孩子再犯這種錯誤,就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訓誡並非單純的責備,更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綜合運用比較、勸勉、激勵、警告等多種形式,軟硬兼施地達到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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