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老總論文明確把藥酒當飲料賣,「無人不能喝,無時不能喝」
「每天喝兩口,疾病都溜走」,鴻茅藥酒的硬廣。
電視劇《美好生活》。
「這每天喝一點,對身體特別好。」
「今天的日子,怎麼也得連碰三杯。」
賈小朵陪老梁各幹了一瓶!而愛喝鴻茅的梁曉慧她爹,是個好幾次去醫院搶救的高血壓患者。
在鴻茅藥酒的電視劇植入廣告中,《美好生活》也算是不遺餘力了。
其他像什麼《北上廣依然相信愛情》、《老爸當家》、《雞毛飛上天》、《我的岳父會武術》、《中國式關係》、《老農民》、《我的體育老師》……你隨時會看到鴻茅藥酒。
他們要告訴你的只有一句話——這是酒,不是葯,隨時,隨地,送吧,喝吧!
一種藥品,為什麼可以無底限的做到這樣?
你看看鴻茅老總段炬紅的EMBA論文《鴻茅藥酒品牌文化營銷方案研究》,就一點都不奇怪了。這家公司一直以來的營銷策略,就是要把「藥品」宣傳成「食品」!
段炬紅的這篇論文,寫於2015年,是他攻讀內蒙古大學EMBA學位時的畢業論文。在「促銷策略分析」之「植入式廣告」一條,這樣寫——
鴻茅葯業有限責任公司分別在《老農民》、《後海不是海》等熱播的影視劇中將鴻茅藥酒的廣告進行植入,通過營造營銷氛圍和情境,擴大消費人群及目標市場,向消費者傳遞「無人不能喝、無時不能喝、家庭聚餐朋友餐會都喝點、單純是為了調養都能喝藥酒」的概念。
這就是酒精飲料,喝吧!適用群體:人!
這家葯企壓根兒就沒把產品視為「藥品」,而是定性為「飲料」,通過廣告宣傳傳遞「無人不能喝,無時不能喝」的概念。
他們把這個不叫「騙人」,叫「概念」!而且,還把這種騙局明目張胆的寫進研究生論文,還順利通過!
這樣的東西居然沒人管,這篇論文的指導教師黃小葵老師,您都指導了些啥?!
鴻茅藥酒是非處方葯!
新《廣告法》明確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2. 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3. 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4. 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
鴻茅藥酒的說明書明確寫著——「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在醫院就診。」 「一次15毫升,一日2次,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所有的事情都明明白白,然而鴻茅藥酒卻長年累月通過狂轟亂炸的廣告,向消費者傳遞「無人不能喝、無時不能喝、家庭聚餐朋友餐會都喝點、單純是為了調養都能喝藥酒」的概念。
這已經不僅僅是誇大宣傳了,甚至都不完全是欺騙,而是詐騙。
這不是一家葯企,這就是個飲料廠!
(圖片來自網路)
※作為一個太極愛好者,懇請各位大師別再談文化了,你們真不懂
※古代上班很人性:雨雪天不用來;古代曠工很疼:屁股撅起,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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