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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毀一生!中國女留學生醉駕致死案,被判入獄3年半,刑滿後即刻遣返!

昨日,多倫多中國留學生潘晶晶醉駕導致乘客友人一死一傷案在安省約克區新市法庭審判,潘晶晶承認醉酒駕駛罪名,被判入獄42個月,退庭後隨即押解入獄,刑滿後將被遣返出境。潘晶晶在法庭上道歉和承認全部責任,轟動加拿大華人圈的這一案件落下帷幕。

據明報報道,潘晶晶昨日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出庭,接受法官判刑。潘在庭上不斷飲泣,並就這次悲劇導致2名好友1死1傷深表內疚,並作出真誠的道歉。

案情回顧

2016年11月18日凌晨3點左右,22歲的潘晶晶(Jing Jing Pan,音譯)駕駛一輛路虎SUV,車上載有一名17歲中國少女和一名21歲中國女子。三人當時均為留學生。

事發時,潘晶晶駕駛的白色路虎SUV在萬錦市14th Avenue和Markham Road夾角轉彎時出事,撞上一個障礙物後,汽車翻滾數次。據媒體現場表示,汽車的損壞程度看起來好像車輛「從天上掉下來」。

17歲少女在車禍中從車中彈出,當場死亡。潘晶晶和另1位21歲的女留學生受傷。消防隊員去除車輛的頂部才能將裡面的傷者救出。

據相關報道,潘晶晶在發生車禍前參加了一個朋友的生日聚會,並飲用了含酒精飲料,事故現場調查證實,當時顯然超速駕駛,導致車輛失控。

科學鑒證人員推斷,車禍時的車速介乎每小時108至117公里之間。潘晶晶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9至145毫克。

潘晶晶當時在多倫多大學讀大三,是個非常好的學生,成績優異並且人緣很好,這次車禍死去的是她的一個要好朋友,她非常難過,情緒幾乎崩潰,自責不已,還患上了抑鬱症。

潘晶晶最終被控六項罪狀,這些罪名如果成立的話,法官最高可判被告14年監禁。

1、酒駕致人死亡 (Impaired Driving Cause Death)

2、酒駕致人傷害 (Impaired Driving Cause Bodily Harm)

3、80mg+醉駕致人死亡(Over 80 Cause Death)

4、80mg+醉駕致人傷害(Over 80 Cause Bodily Harm)

5、危險駕駛致人身體傷害 (Dangerous Driving Cause Bodily Harm)

6、危險駕駛導致死亡 (Dangerous Driving Causing Death)

2016年11月22日潘晶晶獲得保釋,但必須遵守3項保釋條款:第一,被告交付10萬元保釋金;第二,在沒有做出最終裁決前,被告不得離開安省;第三,在沒有做出最終裁決前,被告不能駕駛任何車輛。法官還當庭收繳了被告的中國護照。

被判入獄42個月,刑滿立即遣返

約克區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雖然事發時當地有濃霧,但大霧並不是事故主要原因,醉酒駕車才是罪魁禍首。

辯方在庭上宣讀了大學教授、潘的好友的求情信,指出潘是一名負責任和行為良好的學生,並已做過300小時的社會服務工作。

法官在判刑時指出,相信現今已是24歲的潘是真心悔改,但醉酒駕駛導致人命傷亡不可以接受,犯者必須判監給社會清楚信息,判潘監禁42個月,5年內不能駕駛。

控辯雙方早前已達成認罪協議的共識,控方表示潘服滿刑後,將會被遣返回中國。

死者家屬評論審判結果

對於法院的判決,17歲死者的堂兄認為刑期只有3年半,實在太短,但是也已超出預期。被告獲刑對中國的家人和親友也是一個交代。據了解,死者祖母在中國得知噩耗後要入院救治,其父母痛失愛女也不得不接受心理治療。

再次提醒各位留學生,在國外開車更要小心,千萬不要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出現惡性事故足以毀了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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