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遇到「減速帶」,新加坡反壟斷部門發布針對 Grab-Uber 收購臨時措施
小 E 又一次收到來自 Uber 的告別信。
上周五,新加坡反壟斷機構,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 (CCCS,前身為新加坡競爭委員會 CCS)在與 Grab 和 Uber 溝通後,發布了針對 Grab - Uber 收購的臨時措施最終版。
在針對這一收購的第三份媒體發布中, CCCS 宣布,在與兩家公司協商之後,Uber 在新加坡的最終運營日期被推遲至2018 年 5 月 7 日 (周一)。在這期間, CCCS 將繼續調查這次收購事件對市場公平競爭的影響。
自從 Grab 在3 月26 日宣布對 Uber 東南亞業務的收購以來,CCCS 先後發布了三次媒體聲明。這次收購是 CCS 2005 年成立後,第一起由委員會發布臨時措施 (Interim Measure Directions)緊急叫停的事件。
CCCS 臨時措施 (IMD)
1. Grab 需要確保司機在加入平台時,不受任何排他性義務、鎖定服務期和終 止費用的約束。Grab 需要確保這些司機不受到直接或間接的處罰;
2. Grab 和 Uber 需要確保從 Lion City Rental 租用車輛的司機,可以免費使用任何叫車平台;
3. Grab 需要解除它與新加坡任何計程車的獨家服務協議;
4. Grab 不可接收 Uber 的任何運行數據,除了自由選擇使用 Grab 平台的司機、商戶和乘客的基本信息;
5. Grab 和 Uber 需保持收購前的價格和服務選項目,包括基本費用、高峰期車價參數和司機傭金;
6. Uber 需要在郵件中向司機和顧客說明,服務停止後他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使用 Grab。
從這六個主要措施可以看出, CCCS 對這次收購的主要關注點,一是解除對司機的獨家服務協議,二是保證Grab 無法獲取 Uber 先前的運營數據和定價公式,三是穩定市場服務和價格水平。
Lion City Retail:沒有選擇的選擇
Lion City Rental (LCR)是 Uber 旗下的計程車公司,收購前,LCR 司機只能使用 Uber 一個平台。這次收購併未包括Uber 在 LCR 的股份,目前 LCR 已經通知旗下的司機可以接受來自其他叫車平台的訂單。
當然對大部分司機來說,儘管沒有了 Uber 先前的優惠政策, Grab 是他們的目前唯一選擇。
大數據與定價公式
Uber 自去年起開始使用人工智慧和個人消費記錄,推行個人價格歧視的定價政策。這種定價方式需要大數據的支持。在這份媒體聲明中, CCCS 提到 3 月 25 日收購後 Grab 和 Uber 立即開始了包括歷史裡程數據在內的數據傳輸。
根據新加坡反壟斷條例,收購中獲取另一家公司的定價公式被視為一種可能「大幅減少競爭 (substantial lessening of competition, SLC )」 的行為。CCCS 叫停兩家公司間的數據傳輸也是出於這一考慮。
然而,這份於4 月 13 日即時生效的 IMD 發布前,Grab 與 Uber 之間的相關歷史數據傳輸很有可能已經接近完成。現行規定下,兩家公司在 CCCS 發布 IMD 後,需要立即處理先前傳輸的數據。不論 CCCS 之後的調查結果如何, IMD 中的第四條極有可能延續至反壟斷調查結束後, Grab 很有可能無緣 Uber 龐大的東南亞運行數據。
目前,CCCS 正在對 Grab - Uber 收購進行進一步調查。小 E 將繼續跟進這一反壟斷調查過程。
EFunders 易方得
深耕東南亞市場,見證下一個獨角獸。
Bringing the World to SEA.


※Tan Toi Ngee:好奇心和新事物,是我最大的樂趣源泉
TAG:易方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