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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帥:構建我國自媒體分層治理體系

我國正全面進入自媒體傳播時代,並且誕生了世界上最為龐大的自媒體用戶群。舊的傳播格局和傳播秩序被打破、新的傳播秩序尚未建立,由此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和網路問題也日益凸出。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2017年正式實施以及一些規範性文件的相繼出台,標誌著我國正在構建一個依法治網的規則和規範體系。由於自媒體傳播的廣泛性、分散性和複雜性,互聯網治理中關於自媒體治理體系的構建就顯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自媒體傳播的現實問題

因為快速的「野蠻生長」,我國自媒體帶來的各種問題日益凸出。首先,自媒體對傳統媒體話語權的消解讓主流輿論場面臨極大挑戰。自媒體的全球開放性,導致境外投資性植入、技術性植入可能帶來意識形態領域的安全隱患,而如何引導自媒體發揮其正面功能參與良性的社會建構,成為迫在眉睫的課題。其次,自媒體帶來的隱私、謠言、侵權、低俗、暴力等問題,讓政府管理成本急劇升高,有限的管理資源顯得力不從心。最後,我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進程中產生了大量的網路「盲眾」,公民的媒介素養問題較之西方發達國家尤為突出。網民和自媒體行業諸多困惑待解,關於「儘快出台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自媒體管理細則」的問題也漸次提上議事日程。

從本質上說,自媒體傳播是對大眾傳播在哲學意義上的否定,它首次把人際傳播、群體傳播、大眾傳播、大眾自我傳播融合在一起難以分清。可以說,自媒體是迄今為止人類最為複雜的傳播形態。從社會功能的角度看,自媒體不再僅僅是媒體,而是互聯網「綜合體」。從社會角色的角度看,自媒體的主體可以是任何人或企業組織,具有多重身份。因此,以往基於傳統媒體的管控模式已無法應對自媒體的挑戰,而我國對於自媒體規制的研究和立法明顯滯後於自媒體的發展。因此,我國自媒體治理必須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遵循發展、人本、系統的原則,建立充分適應中國國情和自媒體未來發展的綜合治理體系。

自媒體治理的四個層面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胡泳提出,當前的互聯網治理存在三個突出的主題:一是自由與控制的關係,即如何平衡個人權利與安全;二是如何建立數字信任;三是填平數字鴻溝與提高網路素養。建立自媒體綜合治理體系的關鍵也正在於此,解決好這三個方面問題,需要從政府、平台、社會和個人四個層面多管齊下建立多維立體的分層治理體系。

一是政府層面。目前有關自媒體的法律規制,基本以規範性文件為主,並涉及多個發文部門。其他有關自媒體侵權問題的法律法規則分散於刑法、民法、版權法等相關法律中,立法語言相對模糊、針對性不強,並缺乏可操作性的細則。自媒體監管應從加強立法入手,完善法律體系建設,提高立法層次,將自媒體作為獨立概念進行立法,制定獨特規制標準,清晰界定相關法律術語,釐清政府、平台、個人的權利與責任邊界。同時,應儘快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確保公民隱私安全,更有利於推進實名制。

二是平台層面。首先需要從「規制」到「法制」。梳理近年與自媒體平台有關的法規,可以發現從昵稱十條、微信十條到約談十條、群組新規等,都是部門行政法規,雖然規制力度在不斷加大,但仍然缺乏法律層面上的指引,在個人和平台的責任界定上常常出現司法難題。建議我國儘快建立和完善網路傳播、網路服務等相關法律體系,規範平台行為,明確責任邊界,減少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自由裁量權,也使得平台運營有法可依。

其次要建立價值觀與責任意識。法制是平台的他律,而平台的自律則首先是價值觀的建立。百度的莆田系事件把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價值觀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2017年4月,今日頭條、新浪微博等涉黃被曝光,作為全球公認的最大搜索引擎,谷歌「不作惡」的信條已深入人心。中國互聯網企業在價值觀建設上亟待加強。平台自律的第二個問題是責任意識。自媒體傳播內容生產可以說都是個人與平台「合謀」完成的。因此平台方更應擔負起建立新秩序、新規範的責任,不能只要流量不要責任。當前各大自媒體平台在內容監管方式上仍然依賴於機器關鍵詞檢索和網友舉報。對於圖片和短視頻違法違規問題幾乎放任和束手無策。另外,國內自媒體平台自身的虛假信息防範、甄別、處置體系也近乎空白。平台應該主動擔當起網路信息識別和輿論引導的責任,通過技術與人力、物力的投入,在互聯網上建立新的信息流動機制,防止自媒體信息無序流動。

三是社會層面。在互聯網治理體系中,社會作為第三方起著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的舉足輕重的作用,既防止行政部門過度干預而影響發展效率,也防止企業「搭便車」或者不合作而喪失管理效率。因此,自媒體監管還應該發揮社會和市場的自凈作用。首先要建設全社會自媒體的自凈文化。要倡導和培養網民對網路信息的懷疑文化,鼓勵網民的質疑精神。當傳播業進入眾媒時代,我們在沉浸於「傳播狂歡」的同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其次是要建立自媒體傳播的自凈機制。自媒體的自凈機制主要在於自媒體的自組織性、交互性、多元性、開放性等特性,使廣大網民能夠在自媒體上平等表達個人觀點,對新聞熱點展開充分討論,故而虛假信息就在討論和爭辯中被快速揭露和匡正,事實真相最終得以還原。但自凈機制需要建立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基礎上。謠言得以傳播的重要條件就是權威信息的缺位,對那些可能會影響整個社會生活秩序的謠言,政府有責任第一時間公布權威的闢謠信息。同時,目前公眾對大眾媒介的信任度仍然比較高,所以網路自我凈化過程中,大眾媒介必須擔負起探求真相的重任,不負責任的信息發布只會雪上加霜。最後是建設自媒體傳播的自凈組織。國外的成功做法是,廣泛建立各級各類全國性和區域性互聯網行業自律組織,將政府可以下放的監管權力交給行業自律組織,推動互聯網業界加強行業自律,督促網路運營服務企業履行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政府應引導和鼓勵建立全國和區域性的「自凈」平台,比如新浪微博聯合公安部推出「全國闢謠平台」,騰訊新聞推出為闢謠查證而生的「較真平台」,查證對象包括一切符合公共利益和公共興趣的信息。

四是公民層面。世界上沒有絕對意義上的「自」媒體。技術層面上的「自媒體」,一旦形成了信息的公開傳播,就必然是一種「公」媒體,就有可能對公共空間、公共議題和公共秩序產生各種影響,也就應該受到公共道德規範、法律法規的約束。因此,自媒體的良性發展,離不開網路參與者的公民意識和素養。首先是法律道德素養。「自凈」規則的發揮需要建立在信息發布者與反饋者的法律道德素質的基礎上,包括文化程度、法制觀念、個人修養等。這就要求每一位自媒體使用者熟悉平台的發布規範,掌握與自媒體有關的各種法律。自媒體平台和政府相關部門也應該主動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同時自媒體的言論自由對公民的道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該堅守底線管好自己的「嘴」,心存底線、敬畏底線,為改善網路生態環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其次是媒介素養。一方面,我們每個人都要有分辨力、免疫力,主動學習網路相關知識,不斷提升「網路智商」,自覺抵制假醜惡、主動傳播正能量,共同自覺維護網路良好健康的秩序。另一方面,國家應加強對公民的媒介素養教育,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媒介素養已成為終身教育,而我國還較為落後,媒介素養教育更加迫切而任重道遠。

(作者單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新聞傳播研究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黃琲 排版編輯: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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