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我們需要更好的隱私保護

我們需要更好的隱私保護

朋友圈成為了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最近有媒體報道,朋友圈曬出的個人信息,很可能被私下收集,5-10元即可交易,然後被應用到網路徵婚、醫美宣傳等行業,被不法分子用來進行社交詐騙。甚至,朋友圈的集贊換獎、幫忙砍價、拼團購物等,也有可能是竊取個人信息的騙局。

就某些社交軟體的回應,對第三方的授權僅包括頭像、昵稱等非敏感信息,並不需要擔心,然而,這並不代表索取授權就是一件正確的行為。最近被稱為「史上最大隱私泄露事件」的臉書,就栽在了這上面。該軟體授權了一款性格測試應用,被大約30萬人安裝了,然後他們的社交關係信息和個人信息就被獲取了。就這點來說,我們授權一個應用時到底有沒有可能被竊取數據,是值得警惕的。不久前,有人公開說「中國人願意用隱私獲取便利」,大概無意中透露了這種可能性。許多社交軟體和電商是合作關係,雖然都對用戶宣稱數據安全,但在點擊授權的一剎那,用戶很難搞清楚發生了什麼。更甚者,現在很多軟體都毫無理由地索取手機許可權,雖然你很難明白這樣做的依據,但這的確是時下互聯網的某種風氣。

歸根結底,這是用戶在隱私條款中的弱勢地位決定的。一個考慮周全的隱私條款,會最大程度體現對用戶的尊重,不僅給予用戶「被遺忘權」,還採用明確的增強式告知,強制隱私條款每部分附加相應具體的場景描述,對採用的技術手段進行說明,一目了然,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但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大綱式的說明,甚至很多沒有說明。去年,有媒體對50家互聯網企業發起調查,結果只有30家制定獨立隱私政策,18家關於隱私保護的內容存在於用戶協議中,2家完全沒有關於隱私的聲明。條款如此含糊,原因就在於很多企業片面強調「規模增長」,而忽略了用戶的隱私需求。近段時間以來,「大數據殺熟」的負面新聞比較集中,就是因為大部分用戶開始意識到了這個事實,也渴望更好的隱私保護機制。

保護隱私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法律。然而目前頒行的《網路安全法》及「兩高」對個人信息的司法解釋,只規定了買賣個人信息可入刑,沒有明確怎麼收集、怎麼利用這類隱私條款應該涉及的規範。這是因為它不像直接交易那樣,有顯著的危害性和強烈的識別性,因此一些互聯網企業才更加有恃無恐。僅就這點而言,旨在全面保護隱私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不能缺位的。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江西網 的精彩文章:

需求量減少 節後南昌蔬菜價格略降
九江田中舉行2018春季開學典禮及「田家炳特別獎學金」發放儀式

TAG:中國江西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