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觸動了誰的神經?
最近鴻茅藥酒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想必很多人都看過了,廣州醫生譚秦東撰寫了《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遭到了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公安局的跨省追捕,目前,在互聯網輿論的關注和律師的幫助下,譚秦東暫時重獲自由。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事件,對傳統中醫的爭執、對行政權力行使方式的質疑,言論自由的邊際問題,集合到了一起,賺足了眼球。其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隨著事實的披露,鴻茅藥酒集團的人竟然參與了追捕,引起網友廣泛質疑。
首先是中醫治病的問題,藥酒這個名字,一聽就是一種傳統的治病方式,我們在互聯網上也可以看到很多網友像迷信中醫一樣迷信藥酒的力量,逢年過節給老人送禮送藥酒也無可厚非,畢竟老年人對這一套最是深信不疑。
其實在這件事情上,中醫被扯進來有點冤枉,藥酒與其說是和中醫有關,不如說性質更像是網上被傳得神神叨叨的各種營養品,看鴻茅藥酒的廣告詞就知道了,喝幾口有病也能遍地走云云,像極了營養品的廣告詞,這種不經診斷瞎吃藥的行為,想必中醫也是不提倡的,怎奈互聯網上的各路網友甚至是鴻茅藥酒自己,都覺得自己必須和中醫扯上關係。
其實這樣的爭執早就存在了,像前段時間大家爭執阿膠是否真的有營養,最近又有人在質疑燕窩是否真的有營養,這些質疑都屬同類,隨著社會科學的發展和人們科學素質的提高,對這些曾經被稱為聖品的東西,營養價值究竟幾何,能否經得住現代科學的檢驗,都一一被提出。
而鴻茅藥酒在這些爭執聲中廣告詞尤為刺耳和被質疑的原因是,其它營養品只是打了擦邊球,畢竟人們想要通過燕窩等來大補,補身體不成只要沒有引起不良反應,也就不計較了,要是出於心理作用有所感覺,那自然是最好的,但鴻茅藥酒宣稱有治病之功效,成為了非處方葯,一旦治病不成,有謀財害命之嫌疑,按照國家規定,其廣告應該經過嚴格的審批才能發出。
由此,其廣告的許可權問題就變得性質嚴重,過去幾年相關單位一直大力打擊虛假廣告,而鴻茅藥酒假借保健品名義一一避過,直到被醫生提出質疑,鬧出了跨省追捕的案子,才受到關注,不得不引人反思。
當然此次事件引起爭執最大的點在於跨省追捕,更令人驚掉下巴的是,追捕的警方竟然大喇喇地帶著鴻茅藥酒當事方的人參與追捕,公權力彷彿變成了公司公然泄憤的工具,如此追捕不禁讓人懷疑背後有多少不為人知的權力運作情節,而一旦公權力為私家公司所用,被捕醫生是否會受到公平對待,都要打一個問號。
且不說企業公關如何,這次事件好像被變成了一次企業發展和公權力使用的試金石,其中暴露了頗多弊端,不少讓人啼笑皆非,如果說此事是一面鏡子,不只是鴻茅藥酒這家打著各種幌子開賣「非處方葯」的公司被照出了原型,地方政府濫用公權力才是此事釣出的一條大魚。
而此事當中,比起公司的公關策略,人們更加關心的,也正是公權力的使用方式。4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研究認為,目前該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來自上級機關的打臉讓處理此事的各個機關形勢更加窘迫。
事件尚在審理當中,我想當地政府應該給公眾一個合理的理由和處理結果結束此事。網上有人評論說,內蒙古是地方政府公關能力較差的省份之一,從此案的處理來看,確實如此,就像曹林說的,沒有經過輿論修理的政府,會在面對突發事件中吃很多虧,而除了面對輿論的能力,如何真正把公權力關進籠子,避免公器私用,才是政府應該好好反思的地方。
解決了公權力私用這樣的問題,同時解決了鴻茅藥酒廣告許可權的問題,中國醫師協會聲明中提到的言論許可權的問題才好解決,刑法是否應該謙抑的討論才真正有意義,試問面對一場不合理合法的追捕,和一家涉嫌違法、廣告許可權不清的公司,醫生言論的界限如何界定才是真正合理合法的?前面兩者無法步入正軌的情況下,無論怎麼斷定言論自由的邊界,都會引起輿論的不滿和反彈。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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