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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被感動,我在等心動的人

給自己的信

 給自己的信

鍾舒漫 

00:00/04:24

「被動地接受感動去戀愛,是對自己的一種消耗。」

——皮卡啾醬醬

我可能算是個早熟的人。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便開始區分長得好看與不好看的人。很快,我就意識到,自己對班裡一位剛轉學過來,成績和我不相上下的小男孩有了好感。

四年級的時候,我的堂姐就以我的名義幫我寫了人生中的第一份情書,我姐還特地給我解釋,結尾那句撒浪嘿呦是我愛你的意思。

這樣算來,我堂姐其實是我人生情感的第一個啟蒙老師,也她慫恿我要去大膽告白。在把那封情書交給我的時候,她比我還要激動,大概是想測試一下自己寫信撩漢的水平吧。

恰好我和那個小男生關係不錯,平時也常常順路一起回家。但怎麼說那也是人生第一次告白,所以那封情書也是在書包里揣了好幾天也沒送出去。

我姐知道我沒送出去,用激將法嘲笑我膽小。

我覺得不能讓我姐看不起,心一橫,趁著某個回家的傍晚,在分別的前一刻終於向他遞出了那封情書,臨走前,我沒忘記姐給我的叮囑,隔著小半條街,對他喊,信最後的一句話你要是不懂可以打電話問我。

反正他最後也沒打電話,第一次雖然出師不利,但我沒在意,畢竟信也不是我寫的,我自己都沒怎麼看懂。

但我又不是那麼容易甘於寂寞的人。

五年級的時候,我和班裡的另一個男生談起了「書信戀愛」,當時就是基本每天一封小情書,內容無非就是日常的吃喝拉撒,有意思的是那時候我們不流行說男女朋友,反而是以娘子相公互相稱呼的。

我敢肯定這是因為他看態度乘龍快婿太多了,都是從電視上學來的。所以說,小孩子,真的不要看太多電視劇,會學壞的。

不過後來我們不歡而散,可能是我嫌他不夠好看吧。

從小我的控制欲就特彆強,就因為我和他說分手,他沒有回復我,從此以後,我便記恨在心,常常仗著自己班長的身份,跟他玩針對。

終於他也忍不住了,我們就打了一架。

但我那時候還是個很拽的酷女生,結果他被我打哭了,不知怎麼就引發了高年級男生對我的集體追討,所以還算是轟動一時的事件。

於是我們雙方的父母都知道我們打了架,只是好在他們都不知道我們打架的原因其實是因為一份情書。何況我們雙方父母又剛好是朋友,對我們的事也就沒有深究。

不過我爸有問過我打架是不是事實。我也絲毫不掩飾,還很自豪地告訴他,「我動作比他快,他被我打哭了。」

我爸便哈哈大笑。

其實我有段時間還是心有餘悸的,總在擔心那幫男生會回來找我麻煩。想想我覺得自己挺委屈的,你說我一個弱質女子,只因為打贏了男生,就要被人尋仇,真是天理難容。

反正後來我不和那個打架哭了的男生好了。其實一開始也不算喜歡,全是因為年少無知,認為有人喜歡自己是件特別了不起的事情,既然他先說喜歡我,我就是順便想體驗一下談情說愛的滋味。

我終於又喜歡上了別的男生。

不得不說,小時候飽讀「言情小說」的後遺症,讓我喜歡上了一個痞里痞氣,整天無所事事,只會裝逼,成績還總是墊底的男生。

怎麼說那時候我也是三好學生,老師重點培養的資優生呀。現在想想都會後怕呀,果然家長們禁止早戀是對的呀,閱歷尚淺的小姑娘,真的不能隨意談朋友的。

在那個談情色變的小學時代,人人都在為自己喜歡著人而羞恥,總是遮遮掩掩地,但偏偏大家都喜歡八卦著別人的暗戀對象。所有我可能是那時唯一會大方承認自己有喜歡對象,還不怕被八卦的女生了。(難道我那時就知道了流量就是熱點的道理?)

我甚至還光明正大地給他送過禮物(可怕的是他說他現在還留著,開玩笑,還當我是小學生這麼好撩?這算是我人生中的一個重大失策了。)總之表現得要多張揚,就多張揚。

簡而言之,從小到大,各種小打小鬧的經歷都有過,暗戀有過,曖昧有過,玩兒過把癮的也試過。但要說真正的戀愛經歷,嚴格算起來,我只有一次。

我的初戀是在高考結束後才開始的。

但是縱使是現在我也不樂意提起。

不提不是因為刻骨銘心而放不下,而恰恰是過於平淡讓我覺得索然無味。老實說,那段感情給我的觸動還不如我暗戀別人時的心動強烈。

原因就是我的初戀對象並沒有讓我有過心動的感覺。

一段正常的戀愛,缺少了心動的感覺,就是段缺陷的愛情。不,嚴格點來說,那都不算愛情,我覺得用病態式的依賴模式來解釋更為合理。

一開始,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我從不需要去迎合他,就算再無理取鬧,我也不擔心失去他。我清楚他喜歡我的程度遠遠要高於我對他的情意。他處處包容我,替我打點,偶爾吃醋也不敢表現出來。

而我常常情緒上來就隨意的折騰他,肆無忌憚地作,放縱自己所有的壞脾氣,是因為我在欺負他時,就知道屈服的永遠會是他。

可是就算這樣,我也很難開心得起來。

我想過無數次分手。

沒有別的理由,我不愛他,我們的關係,從來都不對等。

最初在一起時,我決定得很草率,後來在一起了,我又一直貪婪他的好,而難以下定決心提分手。

他人很好很細心,還教會我很多道理,也會做些溫暖的事情,說實話,我真的挺感動的,所以我一邊享受被寵溺滋味,一邊又在尋找分開的機會。

可是感情里有鐵律,那就是感動再深,也成不了愛情。

他始終不是我最要找的那種人,我生性敏感,偏偏他很樂活。有些觀念也不太一樣,他很難與我的想法產生共鳴,雖然他表面上表示著支持,但根本不理解我所緊張的事情,對我來說的意義所在。

我對他的不滿越來越多,他也越來越疲憊。我很清楚,這樣的感情遲早會消耗殆盡,我們終於分手了。

我以為自己會感到解脫,但我發現自己原來挺依賴他的,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連我的作業都是他替我做的,突然要我一個人生活,我適應不過來了。我回頭找他,連我都差點以為,我是真的愛他,我以為是分開終於讓我意識到自己是愛他的。

我想挽回,因為當時的我突然一無所有,我開始覺得自己非他不可,甚至認為,這輩子都再難遇到向他這麼無條件對我好的人了,那段時間我自哀自怨,貶低自己,認為自己愚不可及錯失了良人。

事實證明,我確實是愚不可及的,但不是因為我發現自己做錯,而是因為自己麻痹太久,連自己想要什麼都變得不清楚。

我真的不愛他,我愛的,只有自己而已,這才是事實。

和他在一起時,我一點也不曾成長過,因為一開始就對這份感情報以遊玩的心態,我不曾認真地對待過他,後來我貪婪他的好,又為自己無法抽身這段感情而不甘,他的好,是唯一可以稀釋自己在這段感情里屈就感的止痛劑。

所以我極少會主動表現愛意,多是看到他的努力付出,才會因自己內在的愧疚感而表露出感動的情緒。

可似乎戀愛中的人是盲目的,他感受不到我的冷淡。

所以直到分手,他也不知道,這麼久以來,我都不曾對他動過心。

他只是覺得我情緒多變,但他不知道我多變的情緒只是為了因為我的不甘心。

他可能自己也在為分手而愧疚,因為分手時,我表現的歇斯底里,這不怪他,因為連我也差點被自己騙了,我演繹著深情,卻不肯承認,我只是為以後得不到他的好耍無賴而已。

不過幸運的是,分手後,自己清醒過來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那是一場解救。

所以我分手後想的最明白的一個道理就是,被動戀愛,其實是對自己的不負責,被感動促成的戀愛,不會長久。

當然我知道有太多在愛情里愛的卑微的女生,一開始都會和我一樣,想找他愛你比你愛他更多的人,以為這樣就是愛情幸福的真諦。

但你要知道,如果你不懂的怎樣愛自己,無論你選擇了什麼樣的人,你在感情里都會屬於被動的地位,你還是會再一次失去自我,委屈求全。

你要相信,選擇一個你喜歡的,能讓彼此共同進步的愛人,比找一個除了對你好外你全都看不上的對象,要重要的多,因為只有這樣的愛情,才更讓你變得快樂,也更理智。

愛情是用心跳頻率來交流的,所以相互心動是感情的最基礎。

沒有來自心動的源動力,在感情中你只會被動地接受來自別人的愛意,而不會主動去經營它,漸漸地,你將會變成榨乾別人感情的吸血鬼,但你永遠也學不會愛和體諒,更談不上完善自身,成就與對方相契合的靈魂。

所以我覺得,一個人得先找到自己,學會自愛,才能堅定自己的內心,清楚自己的理想型,在這過程中,你還要不斷努力,因為只有自己變得更好,你才有底氣拒絕不喜歡的追求者,只為最合適的人留位置。

這就是你努力的意義,讓你有勇氣守得住寂寞,只等一個心動的人到來

文|皮卡啾醬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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