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射手座只愛不喜歡自己的人?其實,人人都這樣!
真愛你,就不會讓你受委屈
比王思聰家更壕的婆婆,她都能搞定.黃聖依輸在哪兒了?
老業主在群里狂種草
香緹卡的粉餅粉質細到只能靠手摸,上臉秒變柔焦少女
我下周要去義大利談合作
在義大利的同學舉手?
熱愛小眾護膚品牌的
加我微信說
yuxiaogexiaohao
文:錢坤
來源:鹿人三千
ID:
luren368
有一天晚上一時興起做了場直播,和一個讀者娃兒連線到半夜一點,在我吃了豆乾、曲奇餅、堅果,喝了兩杯啤酒過後,那個讀者終於餓了,掛斷了連線。
他跟我說他和他女朋友四年了,分手了,讓我開導他。我說了一大通然並卵的話,其實抵不過兩個字:
可惜。
許是孤枕難眠的人太多,掛斷連線退出直播後,有看了直播的娃兒來找我,那瞬間我還是有感覺我是一個職業陪聊的,關鍵還沒收錢。
「鹿,跟你說說我的事,我追了他半年,然後在一起了,但是總感覺他並不是特別喜歡我,後來確實主動得太累了,就慢慢也不再什麼都跟他說,也不再想要知道關於他的一切,不再那麼狂熱了吧,但是我發現我越是冷靜,他就對我越好,就像我最開始的那樣。我真的不知道這是為什麼,為什麼非要等我自己不是那麼喜歡他的時候他又回頭……」
這是我整理好的留言,那個娃留了這麼大段話過後,在下就把她拉黑了。
不打標點符號不斷句,真的是很容易讓人變得異常暴躁。在下不要面子的啊?
好了,脾氣發完了,來聊聊這話題。
其實我聽過很多很多這樣的故事,讀者的,身邊朋友的,發小的甚至我自己,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往大了說叫不懂珍惜,往小了說叫犯賤。
什麼樣的感情最遺憾?
我想並不是那種愛得熱烈如親人,分得憎恨如仇人的戀情,你也不會去挂念這種感情和這裡面的人,而是永不同步。
我很愛很愛你的時候,你沒有那麼愛我,但我南牆撞過頭破血流,想通不過爾爾,準備轉身的時候,你卻開始狂熱地留我。
這就叫不同步。
原因很多,被喜歡的那個人總覺得自己是站在情感制高點上,被付出的那個人習慣了自己是接納的一方,抑或是,被愛的人覺得自己永遠都不會丟失這個人。
其實我很想問問你們到底憑什麼覺得別人會永遠愛你?
於是真正分手了,難受的往往是這類人。
主動付出的那一方心裡有遺憾沒有後悔,什麼事已經做到了百分百,結局不盡如人意,那是老天的事。
曾經被愛的那一方,除了遺憾,還有後悔,或許在分手後不久的某個酒局或者深夜,會輾轉反側忽然又想起: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我沒有珍惜,直到失去,才後悔莫及……
有用嗎?有吧,有個卵用。
一個人什麼樣的時候魅力最大?答案也很簡單:
不喜歡你的時候。
這是昨天傍晚,我和兩個同事一起散步的時候,其中一個娃問我的問題。
人生若只如初見的時候,彼此都是拿最好的一面面對別人。談吐、修養、見識、穿著會比較上心、言談舉止都是經過思考的,畢竟沒有人會想要留給別人負面印象。這個時候男人是細心且溫雅的,女孩子是美麗且大方的。
什麼叫做人生若只如初見呢,就是沒動情之前都叫。
喜歡了過後的樣子,我想在座各位都懂,如果你沒有見過一個人脆弱的樣子,那我想,你們沒有愛情。
講個故事吧:
我念大學的時候喜歡一個姑娘,和她談了一段時間的戀愛。
我談戀愛的時候挺投入的,典型的愛情可以當飯吃的理想主義者。我每天都想知道她想去哪裡做什麼,我也每天都想告訴她我要去哪裡做什麼。我這人談戀愛的時候很笨,我不會整特別浪漫的套路,也不知道女孩子想要什麼。
但我發誓我絕對有去想。
我只能把我自己覺得好的東西、會讓自己愉悅的相處方式、自己覺得是愛的樣子拚命加持到這段戀情里。
怎麼說,就像一個小孩子,想對另一個小孩子好,於是就把兜里的糖果、玩具和亮晶晶的玻璃小心翼翼地遞給她,希望她也能擁有這些事物帶給我的歡樂。
我主動給她發消息,主動去找她,主動去約吃飯,主動去約電影……
在那段感情里,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主動的,我本來覺得無所謂,因為愛情里總有主動和被動的人。
表白的時候我被動,那在一起了過後我主動也沒啥。
直到後來有一天我的兼職工作出了很大的問題,不僅丟了工作,很可能下個月我沒生活費。我很難受,窩在寢室里。
室友打完飯過後回來問我:「怎麼不去和你姑娘吃飯?」
我回答道:「有點煩,不想去。」
室友順口一問:「你今天沒去找她,她都沒來找你么?」
我聽了這句話愣了好久,然後說道:「她問過我了。」
直到晚上快要熄燈了,她依舊沒有問過我一次。我坐在陽台一遍一遍看手機,把煙抽完了過後,給她發了個消息:晚安。
誰知她秒回:晚安。
我想不過,問她今天幹了啥。
她回復道:沒做啥啊,和朋友去散了散步,回來準備睡覺了。
我說好。
從那天起我開始質疑她對我的感情,越來越覺得她其實並不喜歡我,越來越覺得她的生活也不需要我,或許她只是喜歡我喜歡她的樣子。
這個念頭在心裡像野火一樣迅速燒完了整個草原。
接下來的一個月里,我開始不再主動找她,不再主動跟她發消息,也不再主動約她。
籃球可以讓我開心,ps可以讓我開心,音樂節可以讓我開心,掙錢也可以讓我開心,慢慢地我接受了她並不是讓我開心的主要來源這個事實。
一個月後,我跟她提出了分手,分手原因是我覺得她並不喜歡我。
她跟我鬧說你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自以為是,你覺得我不喜歡你,難道就是事實么?
我笑了一下,轉身就走。
現在想起來,我這娃有時候也真的不講道理。
那會兒我反駁不了,但現在我知道該怎麼說了:
不必吵鬧,喜歡一個人,真的藏不住的。那個人一定會感覺到,一定,不管你是什麼性格。
估計是心有不甘或是其他,她從分手那天開始就瘋狂找我,讓我室友跟我說,讓我朋友跟我說,甚至找到以前來內江玩的我的發小來跟我說複合。
我拒絕得很乾脆。
她退了一步說能不能當朋友,我答應了。
她會托我的朋友給我帶我喜歡的奶茶,也會給我買衣服直接寄給我,路上遇到我的時候會來找些奇奇怪怪的話題跟我聊天,繞大半個學校就為了和我同個路,會約我看電影喝酒,我不去就把我們寢室的人都約上……
一點兒都不像當初和我在一起的時候的樣子。
或者她變成了我當初的樣子。
她最後一次嘗試跟我複合的時候,我就說了三個字:「何必呢。」
區區三個字,寥寥二十筆,不值得你哭那麼久。
我的世界裡,很早就沒有計劃你了。
這個故事講完了。
之所以想到這個故事,是奉勸各位:
相遇不容易,相識不容易,
相知不容易,相愛不容易,
相依不容易,相忘更不容易,
但是相別,易如反掌。
沒有人生來就該對你好。別人對你好,是希望能得到對等的好,而不是讓你覺得,這是你應得的。
本該花好月圓,何必相忘於江湖呢?
我盼望你喜歡我喜歡你的樣子,反之亦如此。
最後,請持續相信你關注我是因為你愛我。
-END-
鹿人三千,青年撰稿人,若你喜歡美人,他可能有點怪。
微信ID:luren368,微博@鹿人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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