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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籃球的故事

我不高大,甚至很矮,也沒有最好的運動素質,但我會玩命地撲向籃球,因為我愛籃球。

——查克·海耶斯

第一次接觸NBA,是在我高考後的那幾天。

只記得那時剛剛考完,在家無聊的看電視。不知怎麼就翻到了央五,畫面上正是12-13賽季總決賽第六場常規時間的最後幾十秒。當時對籃球和NBA一竅不通,更不明白這場比賽有多麼重要。當時只覺得那群人太野蠻,橫衝直撞只為搶個球,接了球後還要後退幾步再出手。對,就是那個後退了幾步的光頭,那麼短的時間居然把球投進了,他一臉冷酷,觀眾卻瘋了。

沒意思,真沒意思,亂鬨哄的,還不如瞧個《動物世界》的變色龍。

所以啊,哪管什麼加時賽,哪管什麼搶七,哪管什麼熱火王朝。

就這樣,和籃球的第一次,錯過了。

大一的時候,和大二的學長住一個宿舍。那個六月全宿舍的人都在看總決賽,學長們有喜歡熱火的,有支持馬刺的,於是他們就打賭總冠軍的歸屬,賭注是一天三頓飯。因為我啥都不懂,算是一個中立看客,所以賭約歸我保管。

那一年的比賽早就忘了,輸的那一方請了什麼飯也忘了,只記得當時跟在他們屁股後面瞎起鬨,只記得總決賽結束後沒多久就搬去了新宿舍。

特別遺憾的是,當我會打球了學長們卻畢業了。

對了,那個賭約我現在還留著。

後來大二了,也就是14-15賽季,我正式開始看球。開始什麼都看不懂,只覺得投進一個球好厲害。看不懂戰術,看不懂技巧,甚至連犯規都不懂。那時候勇士的小球打法初露端倪,快攻三分和防守反擊看的人心潮澎湃,可我最喜歡的球隊卻是馬刺,只覺得它們很無私,總是在傳導球,尋求最優的位置才出手。

那時候學校里的事情很多,偶爾吃飯的時候才能看上兩眼比賽,對NBA也稱不上愛好。

也許大洋彼岸的那個陌生世界一直很有趣。發生在球場內外的故事,風靡籃壇經年不輟,平凡的耀眼的,像極了我們的生活。

大三的第二個學期,我開始學著打球。最初的時候是自己投籃,後來慢慢地厚著臉皮去球場打。因為我個子比較高,那時候也有些體重,因此雖然技術糙,但是別人也願意要我(然而玩起來就會發現原來這是一個深淵巨坑)。

我一開始就喜歡傳球,不僅僅是因為投籃差,更多的是我認為把球傳到每一個回合最有把握的出手點是最明智的。就像詹姆斯面對最後時刻甩鍋的質疑時所說的那樣,如果能重來一次,仍然會選擇把球傳出去,讓場上最有把握的人來執行這最後一投。

將整個球隊背在身上的巨星球固然偉大且感人,但是球場上極具理性的洞察與控制也未嘗沒有一種別樣的魅力。

大四那年,球打的多了,NBA也慢慢能看出一些門道了。16-17賽季的故事很多,卻仍舊喜歡關注馬刺的一切。只是馬刺隊的話題不多,球員爆點不足,很多比賽還都是會員場,自然在流量上落了下乘。那時也會驚嘆老詹的全能、威少的逆天、哈登的自信、庫里的精準,但最喜歡的球員卻是萊昂納德,那個穿著馬刺二號球衣、留著溝壟頭的年輕人。

那個賽季有一件印象很深的事情。西部半決賽,火箭VS馬刺。當時幾乎整棟樓的男生都在看球。我們相鄰的幾個宿舍都認識,大多數人都喜歡火箭喜歡哈登。忘了是哪一場的加時賽,每當火箭進球了,整個樓道都是吶喊聲;馬刺進球了,我就自己揮揮拳頭。記得當時哈登的最後一投被吉諾比利帽了,全樓一片寂靜,只有我自己大聲喊了出來。

很有趣啊。

無論現在還是以後,我仍舊會看球,卻再也不會有那樣的體驗了。

如今,球齡兩年的我水平仍舊很臭,體重降了不少也很難去內線做對抗,持球突破稍微給點身體就運不好球,遇到速度稍快的對位仍舊容易被一步過。但也還是有進步啊,搶籃板會有意識的用兩隻手了,無論高低位拿球都能做些策應了,空位投籃也有些把握了,防守時沒那麼容易被假動作點飛了……

最重要的,是籃球帶給我的樂趣與思考。

一直想寫篇文章給馬刺,卻沒想到最開始的筆墨還是在寫自己,就索性繼續寫了下去。

也許這就是你喜歡一件物事的意義——在追逐與付出的過程中,你慢慢的喜歡上了這樣的自己,你尊重這個過程,呵護心底的雀躍,享受你和它的全部故事。

很幸運自己在二十多歲的年紀遇上了籃球。

時間繼續,籃球繼續,思考繼續,快樂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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