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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做好第二批國家工業遺產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經信委、有關協會: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工業遺產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產業函〔2018〕108號,以下簡稱工信部通知)》。為進一步落實《關於推進工業文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各項工作部署,做好國家工業遺產推薦工作,推進我省工業文化發展,助推工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現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抓好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2017年我省開展國家工業遺產認定試點申報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各地要繼續加強和重視工業遺產的保護和利用,不斷強化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強化宣傳;要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積極謀劃,主動作為,加強與相關部門、協會、企業溝通協調,認真做好工業遺產組織申報工作。

二、積極申報,穩妥推進。各地要深入挖掘優秀工業遺產,積極推薦能代表本地區特色的工業遺產,並按照以下推薦程序穩妥推進。

(一)按屬地原則申報工業遺產。遺產所有權人為申報主體,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的範圍和條件填寫《國家工業遺產申請表》(詳見工信部通知附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向設區市經信委提出申請。

(二)設區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擇優選擇2至3家工業遺產,以文件形式將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統一報送省經信委。

(三)我委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甄選一批特色鮮明、工作基礎好、示範作用強的工業遺產,推薦申報國家工業遺產。

三、認真審核,嚴格把關。請各市經信委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組織市本級及所轄縣(市、區)工業遺產項目所屬單位認真填報申報材料,並嚴格對照相關要求對紙質申請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將初步認定符合條件的國家工業遺產的申報材料和推薦文件(文字版一式四份、電子版一份)於2018年5月28日前將報送省經信委。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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