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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絕對想不到「一夫一妻制」,竟是一個21歲的女刺客提出的!

這是院長推送的第54位你所不了解的傳奇女性

文/院長

身處民國,想要當一名律師絕非易事。當時的法律規定:能夠從事律師職業的,必須是年滿20歲的男性。

言外之意就是,這項職業女性排除在外!

然而有一個海歸女律師,她偏不信這樣的邪,也沒打算遵守這個規定。

她大搖大擺的在上海法租界成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還聲稱願意為更多的女性發聲,將她們從「不平等」中拯救出來。

女人的膽大,在上海炸開了鍋。

媒體紛紛趕來報道這位中國第一個女律師,報道她「故不唯是中國婦女界之新紀元,而亦為法租界之新紀元。」

這位女士正是擁有諸多「第一」的鄭毓秀

中國第一女殺手,第一位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師,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第一位女性法院院長與審檢兩廳廳長……

在亂世浮沉中,她身為女性,卻活得像個俠者。

叱吒民國風雲三十年,她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為女性的地位與自由呼喊!

1

相比起她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在法律界叱吒風雲的地位,童年的鄭毓秀真的過得有些「慘」。

她出生在廣東省富甲一方的鄭氏家族中,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北京做官了,並在很遠的地方組建了家庭,常年不回這個家中。

母親除了以淚洗面,別的什麼都做不了。

父親的背棄和母親的悲慘婚姻,在她的骨子裡留下了不安的因素。在什麼都不懂的年齡,她卻感受到了「自由」的定義。

不困足於婚姻,不任人擺布的想法在她的心中慢慢生根發芽。


後來,在她13歲的時候,知道家人為她定了門「娃娃親」,她硬是寫了封把婚給退了。

她的夫家可不是一般人,而是兩江總督岑春煊。當時有「南岑北袁」之說,與袁世凱齊名的岑春煊可是清朝在南方舉足輕重的要臣,敢休這樣人物的兒子,她的膽子真的是足夠大。

退婚的事情,讓鄭、岑兩家陷入了難堪之中。鄭毓秀在家中的日子也不太好過。

於是她一不做二不休,先是離家去天津求學,兩年後又東渡日本留學。

而她所嚮往的、所擁有的,都是在她13歲的時候爭取到的。她不害怕前方困難重重,她只害怕人生就此堙沒,活得沒有意義。

2

在日本留學期間,她加入了同盟會,開始了自己的殺手生涯。她兩次參與暗殺行動,其中有一次就是刺殺袁世凱。

雖然最後以失敗告終,但是她的膽量為她贏得了「民國第一女殺手」的稱號,這一年她才21歲。

行動失敗後,自然免不了被袁世凱追殺,所以她逃到了法國。

有些人,無論身處何方,都不會忘了自己的使命。既然心繫祖國,自然不會因為距離的遙遠,而削減自己的熱情。

1919年「巴黎和會」期間,正在法國留學的鄭毓秀,與一幫中國愛國青年包圍中國談判代表陸征祥的駐地,以玫瑰枝幹冒充手槍,阻止陸征祥等人在合約上簽字,一時間名揚海外。

鄭毓秀十分樂意向別人講述這段經歷,後來她在美國做大使夫人時,還以《玫瑰與槍》為書名,出版了一本自己的自傳。

那時的她將自己定義為「俠者」,用外人看來魯莽的方式,追尋著人生的意義。

她以為那是她人生的輝煌期,其實不是。

如果一個人一直奔跑,那麼即使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他仍然有存在的意義。

3

在法國巴黎學習期間,鄭毓秀進入索邦大學(法國巴黎大學的前身)攻讀法學專業。

活躍了很多年的鄭毓秀意識到,救國救民,僅有熱情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具備先進的思想和技術,而法律在她看來是在合適不過的選擇。

經過3年的刻苦攻讀,她於1917年以優異的成績獲得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後來又獲得了博士學位。

除去學習,她也沒有放過任何一個接觸法律的機會。她加入了法國法律協會,成為該學會的第一位中國人。

後來,1926年她回到祖國,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創辦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

在外人看來這很瘋狂,但在她的眼中一切都是那麼的順理成章。她就是要撬動塵封的歷史,為更多的女性進行吶喊。

她接過很多起的離婚案。這當中最著名的,當數京劇大師梅蘭芳與孟小冬的離婚案。

鄭毓秀與孟小冬並無交情,牽頭人是上海灘著名大佬杜月笙。

1931年,梅蘭芳與孟小冬4年的婚姻走到盡頭,雖事實上分了手,法律上還沒有結束婚姻關係。

於是在杜月笙的牽頭,以及鄭毓秀的調解下,這場離婚案最終結果為梅蘭芳付與孟小冬離婚補償4萬元。

梅孟離婚案讓鄭毓秀在上海婦女心中的地位與日俱增,不少女性視她為救世主,拯救女性脫離舊傳統的苦海。

為女性吶喊,成為她堅持一生做的事情,她沒有就此停歇。

4

1928年8月,國民政府正式訂立約法,鄭毓秀作為女權運動領導人,被選入立法委員會,參與修訂《中華民國民法典》。

這是中國第一部關於人民享有權利和義務的大法。

而這屆立法委員會,其中僅有兩名女性,一個是宋美齡,一個就是鄭毓秀。

她堅持多年的事情,終於在這一刻贏來了生機。

她站在那裡,她所說出的話,提出的建議,都不僅只為一個人,而是為了千千萬萬女性的自由。

因為她,《民法》第一次有了專門針對婦女權益的界定。

也是因為她,當時屬於新興概念的「一夫一妻制」被提出,也在草案中得到落實。

後來,她回到上海出任法律學校校長,法律廳廳長,成為中國第一位女法官……

年過六十,仍然是是法律界的元老級人物,風光不減當年。

對於她來說,最值得驕傲的事,莫過於她是女性,一個自由的女性。

而她讓更多的女性如她一般擁有了自由。不是靈魂上的,是身體上的。那是關於自由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什麼樣的人生是有意義的,大概如鄭毓秀這般。

她少了太多女孩子身上的柔情,關於琴棋書畫,她似乎都不擅長。

但是,她的一生又是足夠的精彩,她帶著小女孩的魯莽踏上自己的人生路。

從「刺客」到「律師」到「為女性吶喊的英雄」,看似身份一直在變換,但是核心的堅持卻沒有變過。

她的人生沒有那麼多的規劃,她只能看見眼前的路。也許路不止一條,而她選擇的,是對於她來說最好的那一條。

有的時候,夢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經年累月之後,還願意為之堅持的東西。

很多年之後,你會發現:你所堅持的,終會變成你所希望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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