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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的,沒有之一

在我心中,一年中最美的時節在於春花燦爛過後,吹著沉醉的春風的夕陽西下,草木逐漸繁盛,春深而夏未至。除了這些令人愉悅的景色,還有一樣水果能讓春夏之交變得更加迷人,那就是我的最愛——草莓。

記事以來,對草莓的痴愛從未降低過一分。小學中午放學,發現桌子上放著一碗灑了白糖的草莓,幸福感頓時倍增,到了工作後,草莓不再是春夏的專屬,從一月一直到五月都能吃到,雖然味道上和小時候有些差異,但我對它的愛沒有變。

有人說,草莓只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價格太貴,哈哈哈,作為資深草莓吃客深有同感。草莓這個原產南美的水果,1915年才落地我國,上世紀80年代以前,草莓都是作為隨意播種的野果調節一下人們苦澀的味覺,後來才開始大規模種植,事實證明,只要中國人民對一件事上心了,或者更準確的說,讓中國人民嘗到了甜頭,那就敢叫日月換新顏,目前草莓種植面積排名世界第一,品種也異常豐富,再加上大棚種植,草莓實現了從冬天吃到夏天的美好現實。

小時候在姥姥家的花盆裡,有幾顆草莓。草莓很不起眼,和那些低地生長的矮草比如蒲公英沒什麼區別,開著小小的白花,花瓣掉落後,開始結果(也不太好坐住果子)。果子一開始也是白的,小小的,逐漸長大,顏色開始有點紅色了,一天天,你會發現它的顏色越來越紅,個頭越來越大(家養的不可能長太大),草莓果香味若隱若現,這意味著可以吃了!一顆草莓最多能產五六個草莓果,我也就吃過一兩年,後來姥爺去世了,再也沒人侍弄花草了,草莓自然就要吃外面買的了(再說我胃口太大)。

現在冬天時有南方的冬草莓,近年大棚技術逐漸提高,北方也可以種植冬草莓了,但是冬天的草莓有兩個特點:第一沒有草莓味,第二價太貴。最好還是尊重自然規律,在草莓自己熟了的時節開吃,因為品種改良,草莓甜度增加,現在的草莓已經不需要灑白糖了。

草莓最讓我覺得可愛的是紅紅的身體、小小的種子,下面有一個綠色的果蒂,雖然是紅配綠,但是卻透著喜慶,一口一個,那酸酸甜甜的味道正好,太甜則膩,太酸則倒牙。在最近草莓便宜的時候,每天一斤草莓下肚(窮人)

亦有高級白草莓,受到有錢人的吹捧,我採訪了吃過的人,伊回答:一點不好吃!原來有錢人為了與眾不同,也活得很痛苦,明明不好吃,還要裝出好吃的樣子,可憐。

草莓不僅有食用意義,更重要的是象徵意義,春夏之交的長成期正好暗合了人的成長規律,春之萌芽,夏之盛開,明媚、嬌艷、陽光,這些青春里最缺不了的東西,在草莓上都有很好的體現,草莓成了少女心的代言。正如老衲雖然年過而立,卻依然喜歡並且懷念著青春和陽光,並且有一個中年少女心,一如我的網名一樣。

後記:當年少女時起的網名,(自認為)用到今天一點都不過時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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