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詫異!這個國家也在為童婚問題頭疼

原標題:詫異!這個國家也在為童婚問題頭疼


在2000年至2015年之間,世界上有個國家裡,207459名未成年人結婚,其中87%以上是16、17歲的女孩子,有1%是15歲以下的幼女。


當你看到這個數據的時候,猜一下是哪個國家?是哪個不開化的前現代化國家?印度?阿拉伯國家?


不。這個數據來自美國。


1937年2月,22歲的新郎和9歲的新娘,田納西州


上面這串數據來自「unchained at last」,一個美國致力於宣傳廢除童婚的非營利性團體調查得到的數據。


所以我們今天就講講據說是世界上最自由而有人權的國家中的未成年媽媽們好了。



「13歲時,我想要一個男朋友,卻站在客廳里,穿著媽媽從網上買的難看的裙子結婚了。」


英國BBC曾經做了一個短紀錄片《美國為什麼有那麼多童婚》,片中的美國女孩安傑爾26歲(2017年時)就已經是5個孩子的母親了。她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沒有經濟來源,不能考駕照,每天只能圍繞著廚房和孩子,受盡丈夫的虐待。她不明白,「人生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


在美國,23個州是沒有法定結婚年齡的,其他州也是被維權機構幾番催促,不情不願的勉強將年齡線設到13-16歲之內。



美國法定最低結婚年齡,灰色州是不設最低婚齡限制的


最開始我們說的那個數據,「1%是15歲以下的幼女」。1%聽起來像是小概率事件,然而若要以美國龐大的人口作為基數,我們就會發現這個數字一點也不保守。據已知33個州的數據來看,共有1042名女童遭遇到了悲慘的命運,甚至有3個只有10歲。但她們卻有86%的概率發現自己的另一半是個20歲以上的成年人。

與之相應的,是奇高的離婚率。70-80%的童婚以婚姻破裂告終,大部分女孩子接連不斷的生育後被丈夫不耐煩的趕走,帶著6、7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卻連租房子的能力都沒有。


已婚的未成年人生活在貧困中的可能性是成年人的2倍,被配偶毆打的可能性是已婚成年人的3倍。大約50%的人退學高中,他們完成大學的可能性比正常同齡人低4倍。而患糖尿病,癌症,中風和其他身體疾病的風險卻又相當高。不過,據unchain的說法,真實數字只會比這個更高,真實情況只會更觸目驚心。


因為被強迫結婚的孩子,沒有任何可以反抗的機會。美國的法律中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能在自己的署名下進行法律訴訟」。這意味著什麼呢?未成年的女孩們在懵懂無知的情況下被父母強制嫁人,她們不能告父母;被名為丈夫實為強姦犯的人猥褻,她們求告無門;被丈夫厭倦拋棄或家暴虐待,她們無法維權。但是結婚證卻能切實領到手裡。她們沒有選擇。



美國每個州幾乎都有允許兒童合法結婚的規定


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在過去的100年中,全世界都在走入現代社會,似乎新的時代已經來臨了。然而現實告訴我們,在距離我們或遠或近的地方,真相永遠是殘酷的。


童婚可以說是美國一項歷史悠久的傳統了,最早可以追溯到殖民時期。根據當時英國設立的普通法,女孩的最低允婚年齡為12歲,男孩為14歲。不過要是有特殊需要,7歲就訂個婚住在一起也是可以被接受的,只要到了年齡補個結婚手續就行。而在保守的南部殖民地,女孩平均結婚年齡只有8歲。



中世紀沒有童年的觀念,因此童婚非常流行


這一時期的規定,是基於人們一項普遍的認知——到了青春期的孩子必須儘快成家,以便在婚姻中抑制性行為(天主教信仰中女孩未婚生子是不光彩的)。而女孩比男孩的年齡線低,大家學過小學生理課的都清楚,女孩子的成熟期來的更早。況且,「女孩也更容易衰老」,早點找個婆家也不失為一種適應「適應市場」的做法。

直到19世紀70- 80年代, 「兒童新娘」這個專有名詞在報紙上出現的幾率都屈指可數,並不是人們良心發現嚴厲打擊以後社會觀念轉變了,相反,隨處可見的事情有需要大肆報導的必要嗎?只要父母允許,還在玩洋娃娃的新娘、沒有桌子高的新娘、度蜜月只用買半價票的新娘都是不值一提的,兒童保護組織再怎麼呼喊都沒用。



爺爺和孫女?不,這是一對夫妻


當然,歷史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進入20世紀後,童婚的風潮開始平息,經濟危機和戰爭的硝煙彷彿讓人們結婚的興趣降低了不少,而戀童癖作為一種精神疾病的概念開始被人們重視起來。


於是,當媒體得知51歲的千萬富翁愛德華·布朗寧要娶年僅15歲的弗朗西絲·布朗寧的時候,整個美國社會掀起了軒然大波。媒體為他們分別取了「小蜜桃」和「老爹」的綽號來吸引眼球,當做千年未有的奇聞來炒作,可實際上同一年默默結婚的未成年女孩少說有幾百人。



愛德華W.布朗寧和他的妻子「小蜜桃」一起坐在船上


兒童權益倡導組織不惜一切代價的要提起訴訟保護這個還太過年幼的女孩。但「小蜜桃」獲得了父母的許可和「最低允婚齡12歲「的紐約州的法律的支持。這個涉世未深的姑娘並不清楚這個決定將會對她的一生產生怎樣的影響,但卻獲得了實實在在的支持者們的讚賞——相當一部分社會上層階級對這對老少戀表示了肯定,即使這種爺孫組合總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因一方死亡而謝幕。


為什麼在社會上「受人尊敬」的精英階級能這麼理直氣壯呢?因為他們有「傳統」這塊遮羞布。1762年,當73歲的北卡羅來納皇家殖民地州長與一位15歲的女孩結婚時,他所在的教會長老還專門打電話來批評他。別想太多,不是指責他禽獸不如,而是認為他還年輕,不應該把精力都放在男女問題上。即使這位「年輕」的州長三年後就去世了,但很顯然沒人為年幼的新娘憂慮過。有例可循,戀童也能光明正大。


《世界文明史》的作者威爾杜蘭特,他在妻子艾里爾15歲的時候娶了她,而且他們是師生關係


當時一位名叫菲爾·羅伯遜的演員向他的好友懇切地提議:越年輕的伴侶越好掌控。「15歲時,她們的眼裡只有你和你帶來的性愉悅」他讚許的說,「20歲以後,她們就只會盯著你的錢包了。」


上層人士尚且如此,就更不要提美國中下層民眾了。其實,如果我們在不過度美化這個傳說中的「自由國度」的前提下,就會驚訝的發現,直到20世紀初,許多美國人都不知道他們的確切生日和年齡,所以根本沒有多少人會在「未成年」這個概念上下大功夫。


其次,婚姻也可以讓青少年們獲得一些「福利」——被當做大人看待,擁有獨立生活的機會和不用上交工資的理由,這在當時應該還蠻有吸引力的。


再者,就跟我們以前經常聽到偏遠山區有買賣童養媳的情況一樣,貧窮使得人們無力撫養太多孩子,尤其是女孩子,早早嫁出去不僅可以緩解家庭的經濟壓力,有事還能獲得一筆「聘禮」,這符合父母的利益。



查理卓別林一生結婚7次,其中兩次的新娘是16歲少女,最後一次是54歲的時候娶了18歲的烏娜·奧尼爾(當時文藝圈的第一名媛,戲劇家尤金·奧尼爾的女兒,《麥田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的前女友)


最後一點就比較有趣了。在我們的印象中,美國應該是一個開放程度很高的社會,婚前性行為什麼的不要太正常(美劇經常一言不合就開車)。但實際上,在南部保守地區和貧窮閉塞的地區,人們嚴格地恪守宗教教規。


婚前性行為和未婚生子被視作有損家族的榮譽,或者乾脆為了避免女孩在成長過程中被強姦這樣的「麻煩」,家長們普遍會選擇更好、更省事的方法——給他們結婚,為性披上一層自欺欺人的「合法」外衣。比起面對私生子和強姦犯進監獄,他們更希望看到女兒多一個丈夫,不論那是一個怎樣的混蛋。


「宗教傳統」,一個強大的障礙橫亘在各州法律前,並作為黨派議員拒絕兒童保護組織的絕佳理由:在這個自由的國度,我們必須要尊重各自宗教的傳統。特別是一些宗教保守派擔心,如果沒有童婚,懷孕的女孩可能會轉而墮胎,這就會讓宗教人士非常頭疼。


美國抗議墮胎的活動


值得慶幸的是,雖然全面廢除童婚在美國遭遇了非常大的阻礙,從統計數據上看,童婚數量已經從2000年的23582人下降到了2010年的9247人。但在愛達荷州、肯塔基州和西弗吉尼亞州的農村和低收入人口地區,童婚率仍然高居不下。


這依然是一個全世界都要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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