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美向WTO提交文件只是滿足程序要求 中美未進行任何雙邊談判,高通收購恩智浦或不利於市場競爭
本報記者 夏旭田 實習生 劉洋 北京報道
持續醞釀的中美貿易摩擦越發波譎雲詭。
美國在近日提交WTO的一份文件中表示,對於中方起訴美國301措施等事項,美方願意與中國進行磋商。不少人將此視為中美經貿摩擦出現了緩和的信號,甚至解讀為美國的讓步。
在4月19日的商務部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部分解讀不符合事實,美方此舉只是滿足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中方訴求的程序性要求。目前,雙方尚未就美國「301條款」調查和美國對中國徵稅產品建議清單問題進行任何雙邊談判。
此外,美國將貿易摩擦的戰火蔓延至高科技企業上。對於美國商務部向中興發起的「封殺令」,商務部表示將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隨時準備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中企合法權益。
高峰表示,商務部正依法對高通收購恩智浦進行審查,該交易可能對市場競爭不利,高通公司已經提出的救濟措施難以解決相關市場競爭問題。4月16日,高通公司申請撤回申報,並已經重新申報。
美願在WTO下磋商,但基本立場未變
4月4日,中國就美國在301調查後宣布準備對來自中國的約500億美元產品徵收25%的歧視性附加關稅事項提起磋商請求,世貿組織爭端解決DS543案由此立案。4月13日,美國發函表示接受磋商請求。4月17日,世貿組織公布了美國的回函。
不少人將此視為中美經貿衝突出現了轉機,甚至解讀為美國的讓步。
在上述發布會上,高峰表示,有些解讀不符合事實。他指出,美方依據其國內法,先後對中國產品發起「232」條款調查並採取徵稅的措施,發起「301條款」調查並公布對中國徵稅產品的建議清單,嚴重背離了世貿組織的宗旨和原則。
中方分別於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將美方301徵稅建議措施和232徵稅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磋商是爭端解決訴訟中的必經程序,按照爭端解決程序的規定,美方應當在收到中方磋商要求之日起10日內作出答覆。4月13日,美國常駐世貿組織大使致函我常駐世貿組織大使,表示願就中方上述訴美案件進行磋商。
「美方此舉只是滿足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中方訴求的程序性要求。中方將按照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推進對美方的訴訟。」高峰說。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常務理事崔凡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接受磋商只是爭端解決程序中的一個正常步驟。
美方如果在接到磋商要求之後10天內不回復,中方可能直接請求進入專家小組程序,專家小組成立以後,審案是有時限的。而此時美方願意磋商,對磋商的時間是沒有強制時限的,世貿組織有不少案件的磋商時間長達數年甚至超過二十年。
崔凡表示,如果美國接受將其301措施納入到多邊貿易框架下的爭端解決機制,中美雙方有可能在一個合適的平台上建立磋商對話機制。
實際上,美方此前採用301(b)程序,不以中國違反國際法義務為前提對中國進行調查,一定程度上就是意圖避免本次301調查被WTO管轄。
中國前駐舊金山、紐約總領館經濟商務參贊何偉文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美國此舉尚不能認為是向中國讓步,只能說是向多邊貿易體制走出一步,同時為自己下一步行動爭取更多時間。其實無論是談還是打,對美國而言都是手段,不是目的,現在還沒有證據證明其基本目的已發生變化。
其回函中設置的議題就反映了這一點。美國在回函中提出了兩項磋商議題,一是希望聽到中國說明如何糾正美國在301調查結論中指出的「扭曲貿易的政策」;二是希望聽到中國準備就約500億美元原產於美國的產品實施25%附加關稅的報復措施的理由。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美國不放棄單邊主義,光是符合程序是不行,甚至還有拉世貿組織為其背書的嫌疑。美國的基本立場沒什麼變化,想要談的仍然是依據其國內法實施的單邊措施下的議題,只是管WTO借了一間會客室而已。
高通收購恩智浦,或對市場競爭不利
在上述發布會上,高峰表示,目前商務部正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依法對高通公司收購恩智浦半導體公司股權案進行審查。由於該交易在行業內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對市場競爭可能不利,調查機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調查取證和分析,並已就此交易向高通公司提出競爭關注,與高通公司就如何消除交易產生的不利影響進行磋商。
高峰指出,對於高通公司已經提出的救濟措施的方案,調查機關進行的市場測試初步反饋認為,高通公司方案難以解決相關市場競爭問題。
「4月16日,高通公司申請撤回申報,並已經重新申報。我們將繼續按照《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該交易的反壟斷審查工作。」高峰說。
據悉,高通對恩智浦的收購需要得到全球9個國家和地區的批准,目前僅剩中國反壟斷機構未做批准。該審查已經提交了一年,本周一是上次審查的截止日期。
工信部賽迪研究院集成電路所副所長林雨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高通是美國著名無線通信終端基帶晶元公司,其在基帶晶元市場長期處於壟斷地位。當前高通正把目光投向汽車電子等領域,而恩智浦業務側重汽車、物聯網、網路融合、安全系統等領域。高通收購恩智浦後不僅將壟斷汽車晶元和近場通信技術,還將通過全球最廣泛的銷售渠道控制數據機、NFC、WiFi等基帶晶元市場。
「由於高通與恩智浦體量都很大,在半導體市場的份額也很大,其合併必然會對市場競爭帶來較大影響,所以商務部需要慎重決策。」林雨說。
工信部賽迪研究院集成電路所徐豐博士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月底,恩智浦市值為407.4億美元,位列全球半導體企業第13位;高通市值為1010.4億美元,位列全球半導體企業第8位。收購成功後將催生出市值超過1400億美元的全球第一大數字、模擬、混合信號半導體廠商,因此收購提案自2016年10月宣布後即因涉嫌壟斷引發產業界的普遍擔憂。
徐豐表示,高通的商業模式會限制行業競爭,其獨創的以專利授權和晶元設計為核心的生態化商業模式迫使廣大手機廠商與之簽訂基帶授權協議,並繳納高額的專利授權費,這一商業模式遭到越來越多企業的投訴和各地區反壟斷機構的調查和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月,美國總統科學和技術顧問委員會半導體工作組發表的《確保美國半導體的長期領導地位》明確提出,中國半導體的崛起對美國已經構成威脅。
為此,近三年間,中國企業對歐美半導體企業的四起收購全部被美國商務部否決。美國還頻繁限制美國半導體供應商向中國企業出口晶元時例行提交的產品出口許可申請。美國甚至威脅其高校等研究機構停止與中國企業開展半導體技術領域的一般性研發合作項目,從而試圖戰略性地全面封鎖和狙擊中國企業對半導體技術與產品的獲取和突破。
集成電路晶元確實成為美國懸在中國不少企業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4月17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在七年間禁止中興向美國企業購買晶元等產品,一時間中興面臨著供應鏈斷裂的風險。
林雨表示,在中興遭受美國封殺的背景下,中國必將會對半導體市場的壟斷情形保持更高的警覺。
白明指出,在「301調查」、封殺中興等舉動中,美國都把矛頭指向了中國高新技術產業。一方面,中國在這些領域中國的快速發展,使美國感到了威脅;另一方面,在一些方面中國還存在著顯而易見的短板,美國企圖扼住這些咽喉瓶頸封殺中國的成長,進而爭取在5G等方面的主導權。
白明表示,在中美經貿摩擦持續升溫的背景下,美方會更加頻繁地使用這種「非常規武器」。「所謂『非常規武器』,是這些措施都是基於國家戰略安全等考慮,依據國內法發起的單邊措施;另一方面,美國也在更多地使用『常規性武器』,即濫用WTO規則下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4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的鋼製輪轂產品發起了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當天,美國商務部還初步裁定自中國進口的通用鋁合金板存在補貼行為。
高峰表示,今年以來美方已經對中國產品發起了5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的合併調查,案件數量同比大幅增加,涉案的5個產品中,有3個是鋼鐵產品或者是製品。根據美方的統計,美方現有生效的貿易救濟措施中有223項是針對鋼鐵產品或者是製品的,佔美國全部貿易救濟措施的比例超過50%。
「我們不希望看到,世貿組織的貿易救濟措施被個別成員所濫用,更反對把貿易救濟措施變成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高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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