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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會忘掉自己讀過的書

「被遺棄的珍寶」

帕梅拉·保羅(Pamela Paul)對於閱讀的記憶更多地是她讀過這本書,而至於其中的文字與內容,她時常會忘記。

「我幾乎總能記得,看這本書的時候自己在哪裡,我也記得書本身,記得那本實實在在的東西。」保羅說。作為《紐約時報》書評專欄的編輯,她可以說讀過很多書。「我記得書的版次,記得書的封面,我通常還記得是在哪裡買的,或者是誰送的。可糟糕的是,其餘的一切,我統統不記得。」

保羅給我舉了一個例子,她說自己最近讀完了沃爾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傳》。「讀那本書的時候,關於富蘭克林的故事,我雖然不是全都知道,但大部分都知道,我也記得美國獨立戰爭的大致時間表。」她說,「現在,兩天過後,我可能已經說不出這個時間表了。」

當然,有些人在把書或電影看過一遍後,能很好地記住情節。但對很多人來說,消費文藝作品的體驗就像是先把水注滿浴缸,浸泡在其中,然後看著水流走。浴缸中也許會留有水漬,但其餘的都沒有了。

「記憶通常都有內在的局限性。」加拿大阿薩巴斯卡大學的心理學助教法莉亞·薩娜(Faria Sana)說,「那本質上是一個瓶頸。」

在你學到某樣東西的頭24小時內,所謂的「遺忘曲線」是最陡峭的。至於會忘掉多少,這一比例因人而異,但除非你對材料進行複習,否則很多東西會在第一天過後忘掉,而之後幾天,你會忘掉更多,最後,你只能記住當初所學內容的一小部分。

可以想見,記憶的工作機制一直如此。但墨爾本大學研究員賈里德·霍瓦特(Jared Horvath)表示,如今我們消費信息和文藝作品的方式已經改變了我們所看重的記憶類型——而這種新的記憶類型並不能幫助我們記住半年前所看電影的情節。

在互聯網時代,「回想記憶」這種在腦海中自發調用信息的能力,已經變得沒有那麼必要了。對於參加酒吧里的問答小遊戲或者記住待辦事項,這種能力仍有好處,但霍瓦特表示,在很大程度上,所謂的認知記憶更加重要。他說,「只要你知道信息在哪裡以及如何獲取它,你就不需要自己回想起來。」

研究表明,互聯網能夠充當某種形式的外部記憶。

正如一份研究報告所言,「當人們預期將來有機會獲取信息時,他們回想信息本身的比率就會變得更低。」但早在互聯網出現之前,文藝作品就已經充當了外部記憶的角色。如果你可以隨時翻閱一本書,你就不用記住其中的某句話。在錄像帶出現之後,你隨時都可以觀看以前的電影或電視節目。並不是說如果你沒有把某件作品深印到大腦,它就會永遠消失。

憑藉流媒體服務和維基百科,互聯網進一步降低了這種遺忘所產生的風險。不過,也不是說我們之前就全都能記得。

在談到記憶外部化的風險時,柏拉圖是早期著名的「毒舌」。在其記錄的蘇格拉底與貴族斐德羅之間的對話中,蘇格拉底講述了神明特烏斯發現「文字用途」的故事。埃及國王塔姆斯對特烏斯說:

「你的這種發現會使學習者的靈魂產生忘性,因為他們不會再利用自己的記憶力。他們會信任在頭腦之外寫下的文字,而不是自己的記憶。」(當然,我們現在之所以能知道柏拉圖的想法,就是因為他把想法變成了文字。)

「(在對話中)蘇格拉底不喜歡書寫文字,因為他認為這會抹殺記憶。」霍瓦特說,「他是對的,文字絕對會抹殺記憶。不過,再想想我們因為文字而得到的所有不可思議的東西,我永遠不會犧牲文字去換取更好的回想記憶。」也許互聯網提供了一種類似的折衷方案:你可以獲取和消費儘可能多的信息和文藝作品,但其中大部分你都沒法記住。

的確,人們向大腦塞入的東西往往會超過自己的記憶容量。去年,霍瓦特和他在墨爾本大學的同事研究後發現,與每周觀看一集電視劇的觀眾相比,喜歡一口氣看完的追劇狂人會更快忘掉劇中情節。如果在看完電視劇之後馬上進行測驗,得分最高的往往是那些追劇狂人;而如果在看完140天後進行測驗,他們的得分反而要低於每周看一集的觀眾。此外,追劇狂人從節目中獲得的愉悅感也要低於那些每天或每周只看一集的觀眾。

此外,人們也在瘋狂消費著書寫文字。

2009年時,普通美國人每天會遇到10萬個單詞,即便他們不一定會「通讀」那些文字。不難想見,這個數字在之後九年里有增無減。尼基塔·巴克香尼(Nikkitha Bakshani)在其《瘋狂閱讀障礙症》一文中,剖析了這個統計數字的意義。「閱讀是一個微妙的詞語。」她寫道,「但最常見的那種閱讀可能是消費式閱讀,也就是,我們閱讀,尤其是在互聯網上進行的閱讀,僅僅是為了獲取信息。如果不能『形成記憶』,信息無法成為知識。」

或者,就像霍瓦特所說的那樣,「你會笑一陣,然後,你還想獲得這樣的體驗。這不在於要真的學到什麼,而是要獲得一種短暫的體驗,讓自己感覺好像學到了一些東西。」

在針對追劇狂人的研究中,霍瓦特學到的經驗是:如果你想記住自己觀看或閱讀的東西,那就把它們分隔開來記憶。以前上學的時候,一門英語課的教學大綱要求我們每周只讀三個章節,對此我曾感到十分惱火,如今看來,這種要求其實有著很好的理由。霍瓦特說,你回想的次數越多,記憶就會變得越牢固。如果你是一次性讀完一本書,比如在飛機上,其實那個時候你只是把故事存儲在自己的工作記憶中。「你永遠不會重新讀取它。」霍瓦特說。

薩娜表示,當我們閱讀的時候,往往會有一種虛假的「流暢感」。信息不斷流入,我們理解無礙,信息似乎流暢地化身為「活頁夾」,被擺放到我們大腦的「書架」上。「但除非你付出努力,集中注意力,並採取一些有助於記憶的策略,否則信息是不會留存下來的。」

人們在學習或者為了工作而閱讀材料的時候,可能會那樣做,但他們也許不會在看《吉爾莫女孩》(Gilmore Girls)那樣的電視劇時記筆記,以便接受什麼測驗。「你可能是在看,也在聽,但你也許不會留心,也不會刻意去記憶。」薩娜說,「我覺得,我們大部分時候都是這樣。」

儘管如此,並不是所有遊盪的記憶都會丟失。其中一些或許只是潛伏起來,無法讀取,直到正確的線索把它們牽引出來——比如,每一集《吉爾莫女孩》播放前的「前情提要」,或者你跟朋友看過同一本書,而恰巧你們又聊到了這本書。「記憶的本質在於關聯。」薩娜說。

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帕梅拉·保羅和有些人能夠記得自己讀一本書時的情境,卻記不住書中的內容。保羅從高中開始就有「一本關於書的書」,她稱之為「鮑勃」(Bob),她在其中記錄了自己讀過的每一本書——這是外部化記憶的一種模擬形式。「在我人生中的任何時刻,鮑勃都能立刻讓我回想起自己曾經所處的心理狀態和地理位置。」她在《我和鮑勃》(My Life With Bob)一書中解釋道,「每個條目都能喚起一段記憶,如果沒有鮑勃,它們也許已經丟失,或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得模糊。」

在為《紐約客》雜誌撰寫的《閱讀和遺忘的詛咒》一文中,伊恩·克勞奇(Ian Crouch)寫道,「閱讀是多方面的,其中一面可能是你在閱讀時所體會到的那種難以形容、轉瞬即逝的想法、情緒和感官體驗的雜糅,然後就消散不見了。那麼,閱讀在多大程度上只是一種自我陶醉呢?它是否只是表明了你在讀這本書時,自己所處的狀態以及當時的所思所想,僅此而已?」

對我來說,利用填充人生四季的文藝作品來記憶自己的人生經歷,比如春天裡的愛情小說以及冬天裡的真實犯罪小說,這並不是什麼自我陶醉。不過,如果你消費文藝作品是為了構建一個可以隨時查閱的記憶圖書館,你很可能會感到失望。

書籍、電視、電影和歌曲並不是我們上傳到大腦里的文件,它們是生活這幅華麗掛毯的組成部分,與其餘的一切交織在一起。從遠處看,我們也許很難看清楚每一條線,但它依然就在那裡。

「如果記憶能夠明明白白——信息流進來,你便記住了——那再好不過。」霍瓦特說,「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翻譯:何無魚

校對:李其奇

編輯:穎仔

來源:The Atlan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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