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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反義詞,是什麼?

朋友的反義詞是什麼?

是仇人,是敵人?還是仇敵?

細數起來,還真都不是。

說來其實很扎心,

朋友的反義詞往往都是曾經的朋友。

就如,陳奕迅在歌中唱的那樣:

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

在每聽到這首歌時,

就總能勾起內心的萬般思緒,

特別是在寂靜失眠的每個晚上。

亦如,納蘭性德在詞中說的那樣: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唏噓的無不是那,

從「朋友」變成「曾經朋友」的一種悲切。

也許,人生真就像是一段旅程,

而大多數的人或朋友,

就好似在旅途中的每一個過客,

來了,就又走散了......

最容易被忽略的人,

往往是對我們最好的人。

一旦他們離開,就再也不會回來。

1995年看那部經典的《大話西遊》時,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至尊寶的那句台詞: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

但我沒有珍惜,

等到失去了我才追悔莫及,

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20多年過去了,

如今提及仍舊還是叫人痛徹心扉。

那是一種什麼樣感覺?

人們在很多時候常常都是這樣,

表面看似已經擁有了很多,實現了夢想,

卻常常總是覺得在冥冥中又少了點什麼,

直到在某個瞬間才發現,

是自己在不經意間,

弄丟了曾經那個對自己最好的人。

當至尊寶從夢中醒過來時,唏噓道:

如果上天可以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三個字:「我愛你!」

然而,即便就是至尊寶,

也都沒法再讓一切都重新開始,

也沒了給那份愛再加期限的機會。

無論是在影片里,還是在現實中,

誰都沒有能力去彌補失望的反轉結局。

弄丟了,就是弄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一個人愛你時有多麼的奮不顧身,

在不愛了時就有多麼的決絕冷漠。

人們都是在失去後才追悔莫及,

然而世上最不可追回的就是人心。

最容易被忽略的人,

往往都是對我們最好的人。

最容易走散的人,

常常也都是我們最好的朋友。

香港女作家,張小嫻,

她在談及戀人間的距離時說:

世上最凄絕的關係就是,

原本毫無瓜葛的兩個人,

忽然有一天相愛了,距離就變得很近。

可當有一天,在不再愛了的時候,

已本關係很近的兩個人,

卻就變得很遠,甚至比以前的距離更遠。

曾經那個要共度餘生的愛人,

如今卻跟餘生沒了任何關係。

戀人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而朋友間的友情又何嘗不是。

都是一旦走散了,就再也不會回來。

往往也都是,

在好的時候,可好到不分彼此。

而在鬧掰後,就老死不相往來。

曾經那個要相處餘生的朋友,

如今卻跟餘生也都沒了關係。

這一路走來,

又有誰記得清走丟了多少朋友。

看高曉松和老狼的故事,

他們就曾是一對非常要好的朋友。

可就在1995年時,

兩人對音樂的走向產生了分歧。

逐漸互相煩對方,見面就吵。

在錄《戀戀風塵》時,

他們徹底鬧翻了。

兩人掀桌子、砸椅子,決絕而去。

好得穿一條褲子的哥們一拍兩散。

決絕而傷感。

在多年以後,

當高曉松在酒吧與老狼偶遇。

曉松端起酒杯,走向老狼。

老狼站了起來,端起了酒杯。

咔嚓一碰間,彼此就都模糊了雙眼。

青春的感念和兄弟的情義,

剎那間便盡漫心頭。

男女間的相處,本就是個謎。

而朋友間的相處,也是本經。

愛情也好,友情也罷,

面對的都無不是和自己最親的人。

然而人們最容易忽略的,

也往往都是那個對自己最好的人。

在愛情里,

最不該讓對方覺得的就是,

一個人也過得挺好的。

而最該讓對方覺得的則應是,

必須有你在,每天才是最幸福的。

在友情里,

最不該讓對方覺得的就是,

一個人也玩得挺好的。

而最該讓對方覺得的則應是,

必須和你一起,才是最快樂的。

說起友情的話題,

很多人都仰慕桃園結義的劉關張,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一直是每個男人兒時最純真的記憶。

說起愛情的話題,

很多人都會想到錢鍾書和楊絳,

錢鍾書就曾對楊絳說,

在沒遇到她之前,我就從沒想過結婚,

在遇見她之後,就再沒想過要娶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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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都在假正經,副刊假裝不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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