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反義詞,是什麼?
朋友的反義詞是什麼?
是仇人,是敵人?還是仇敵?
細數起來,還真都不是。
說來其實很扎心,
朋友的反義詞往往都是曾經的朋友。
就如,陳奕迅在歌中唱的那樣:
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
在每聽到這首歌時,
就總能勾起內心的萬般思緒,
特別是在寂靜失眠的每個晚上。
亦如,納蘭性德在詞中說的那樣: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唏噓的無不是那,
從「朋友」變成「曾經朋友」的一種悲切。
也許,人生真就像是一段旅程,
而大多數的人或朋友,
就好似在旅途中的每一個過客,
來了,就又走散了......
最容易被忽略的人,
往往是對我們最好的人。
一旦他們離開,就再也不會回來。
1995年看那部經典的《大話西遊》時,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至尊寶的那句台詞: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
但我沒有珍惜,
等到失去了我才追悔莫及,
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20多年過去了,
如今提及仍舊還是叫人痛徹心扉。
那是一種什麼樣感覺?
人們在很多時候常常都是這樣,
表面看似已經擁有了很多,實現了夢想,
卻常常總是覺得在冥冥中又少了點什麼,
直到在某個瞬間才發現,
是自己在不經意間,
弄丟了曾經那個對自己最好的人。
當至尊寶從夢中醒過來時,唏噓道:
如果上天可以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三個字:「我愛你!」
然而,即便就是至尊寶,
也都沒法再讓一切都重新開始,
也沒了給那份愛再加期限的機會。
無論是在影片里,還是在現實中,
誰都沒有能力去彌補失望的反轉結局。
弄丟了,就是弄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一個人愛你時有多麼的奮不顧身,
在不愛了時就有多麼的決絕冷漠。
人們都是在失去後才追悔莫及,
然而世上最不可追回的就是人心。
最容易被忽略的人,
往往都是對我們最好的人。
最容易走散的人,
常常也都是我們最好的朋友。
香港女作家,張小嫻,
她在談及戀人間的距離時說:
世上最凄絕的關係就是,
原本毫無瓜葛的兩個人,
忽然有一天相愛了,距離就變得很近。
可當有一天,在不再愛了的時候,
已本關係很近的兩個人,
卻就變得很遠,甚至比以前的距離更遠。
曾經那個要共度餘生的愛人,
如今卻跟餘生沒了任何關係。
戀人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而朋友間的友情又何嘗不是。
都是一旦走散了,就再也不會回來。
往往也都是,
在好的時候,可好到不分彼此。
而在鬧掰後,就老死不相往來。
曾經那個要相處餘生的朋友,
如今卻跟餘生也都沒了關係。
這一路走來,
又有誰記得清走丟了多少朋友。
看高曉松和老狼的故事,
他們就曾是一對非常要好的朋友。
可就在1995年時,
兩人對音樂的走向產生了分歧。
逐漸互相煩對方,見面就吵。
在錄《戀戀風塵》時,
他們徹底鬧翻了。
兩人掀桌子、砸椅子,決絕而去。
好得穿一條褲子的哥們一拍兩散。
決絕而傷感。
在多年以後,
當高曉松在酒吧與老狼偶遇。
曉松端起酒杯,走向老狼。
老狼站了起來,端起了酒杯。
咔嚓一碰間,彼此就都模糊了雙眼。
青春的感念和兄弟的情義,
剎那間便盡漫心頭。
男女間的相處,本就是個謎。
而朋友間的相處,也是本經。
愛情也好,友情也罷,
面對的都無不是和自己最親的人。
然而人們最容易忽略的,
也往往都是那個對自己最好的人。
在愛情里,
最不該讓對方覺得的就是,
一個人也過得挺好的。
而最該讓對方覺得的則應是,
必須有你在,每天才是最幸福的。
在友情里,
最不該讓對方覺得的就是,
一個人也玩得挺好的。
而最該讓對方覺得的則應是,
必須和你一起,才是最快樂的。
說起友情的話題,
很多人都仰慕桃園結義的劉關張,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一直是每個男人兒時最純真的記憶。
說起愛情的話題,
很多人都會想到錢鍾書和楊絳,
錢鍾書就曾對楊絳說,
在沒遇到她之前,我就從沒想過結婚,
在遇見她之後,就再沒想過要娶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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