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發現日軍特殊遺留物,打開一看嚇的冷汗直流,趕緊報警
2015年,吉林敦化市張家屯農民吳志明如往常一樣去山上勞動,不料意外發現抗日戰爭時期日軍一個遺棄據點,吳志明發現據點後,並沒有選擇報警處理。
在東北一直流傳著一個誘人的故事,日軍關東軍在蘇聯紅軍打進來之前,把在中國掠奪的無數黃金全部掩埋了起來,因此當地農民十分熱衷尋寶,但多年過去,除了傳聞還是傳聞。
吳志明心想,難道他發現了日本人遺留的黃金寶藏?他要一夜暴富?在物質社會,吃飽肚子並不在是老百姓的追求,他們現在熱衷買貂皮大衣,買豪車,來向身邊的朋友炫耀,有人說:「這是社會的悲哀。」
不管如何,吳志明還是一個人壯著膽子前往伸手不見五指的日軍遺留基地,然而他失望了,進入到基地後,裡面並沒有所謂的黃金,吳志明不死心,繼續在不足50平的小基地內搜索著。
在一個角落,吳志明發現1個破木箱子,難道這是傳說中的黃金?抱著疑問,吳志明打開了爛木箱子,打開一看,卻嚇的吳志明冷汗直流,裡面哪是什麼黃金,而是像「雞腿」一樣的炸彈。
此情此景,另外一個傳說浮現在吳志明心底,那便是讓人聞風喪膽的日軍「731部隊」研製的化學武器,想到這裡,吳志明趕緊跑出去打電話,向轄區內的森林派出所報警。
派出所接警後十分重視,迅速組織警力戒嚴現場,經過初步辨認,木箱子內的物品確系炸彈,但非化學武器,隨後警方展開取彈工作,並告知山下居民,一旦發現可疑物品,需要立即報警。
其實這讓吉林警方挺無奈,當地老百姓發現日軍遺留物品後,一般都不會選擇報警,因為當地老百姓都知道,如果發現什麼,選擇報警,那麼這些東西都是國家的,而不是自己的了。
其實,只能說現在老百姓不懂法,在中國,像發現古代遺迹,挖出什麼寶貝,一般都是要上交國家的,因為我國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如拒不上交,將會負民事責任,當地文物主管部門,有權追回被挖掘出來的文物。
當然,換一個角度來說,文物交給國家,也是極好的,不僅可以妥善保管,另外一件文物即代表一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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