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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錄 親屬記》——古代稱謂詞典

《稱謂錄 親屬記》

作者:[清] 梁章鉅、鄭珍

點校者:馮惠民、李肇翔、楊夢東

書號:978-7-101-13016-4

出版時間:2018年2月

定價:58.00元

裝幀:32開 平裝

編輯推薦

——古代稱謂詞典

——《稱謂錄》搜羅宏富,引證詳博

——《親屬記》內容集中,闡釋周詳

內容簡介

稱謂錄

《稱謂錄》,清代梁章鉅撰。全書共32卷,類目730多個,詞目5400餘條。作者把收集到的各種古代稱謂分類編纂,是一部專科性的類義詞典。該書搜羅宏富,引證詳博,有一定的學術參考價值。

《親屬記》,清代鄭珍撰。該書僅兩卷,是一部闡述歷代宗族親屬稱謂的著作。

親屬記

作者簡介

梁章鉅(1775—1849),字閎中,又字茝林,號茝鄰,晚號退庵,祖籍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今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生於福州。他一生著述繁富,主要有《楹聯叢話》《制義叢話》《浪跡叢談》《稱謂錄》等,刊者達70餘種。林則徐認為他在當時「仕宦中,著撰之富,無出其右」。

鄭珍(1806—1864),字子尹,晚號柴翁,別號子午山孩、五尺道人、且同亭長,貴州遵義人。學宗許鄭,治經學、小學,亦工書善畫,還是晚清宋詩派作家,與獨山莫友芝並稱「西南巨儒」。所著有《儀禮私箋》《說文逸字》《說文新附考》《巢經巢經說》《鄭學錄》《親屬記》等。

目錄

林則徐序

梁章鉅稱謂錄序

稱謂錄凡例

稱謂錄目錄

稱謂錄正文

梁恭辰稱謂錄跋

陳田親屬記序

鄭知同親屬記後序

親屬記卷上

親屬記卷下

點校說明

本書收入《稱謂錄》《親屬記》兩種古籍。

《稱謂錄》,清梁章鉅撰。章鉅字閎中,又字茝林,亦作茝鄰;晚年自號退庵。祖籍福州長樂縣,清初移居福州;梁氏晚年寓居浦城,後病故於杭州。他生於乾隆四十年乙未(1775),卒於道光二十九年己酉(1849),享年七十有五。嘉慶七年壬戌(1802)進士。充軍機章京,授荊州知府,歷任山東按察使兼署布政使、江蘇布政使、護理江蘇巡撫、廣西巡撫、江蘇巡撫兼理兩江總督等職。梁氏居官垂四十年,為政之餘,不廢著述,其書流傳於世者即有數十種之多。

《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卷二百二注云《稱謂拾遺》十卷,《碑傳集補》卷十五林則徐撰梁氏墓志銘雲《稱謂錄》十卷。二書所記書名雖異,實際上應是一書;「十卷」之說,亦與今本不合。今天我們見到的《稱謂錄》三十二卷本,書前有刻書牌記、林則徐道光二十七年丁未(1847)序以及梁章鉅道光二十八年戊申(1848)自序;書後有「杭省下城頭巷內賈景文齋刻」牌記,以及章鉅之子恭辰光緒十年甲申(1884)跋。恭辰跋雲,《稱謂錄》三十二卷,「定稿於道光戊申」;書前刻書牌記稱「同治甲子三年(1864)起校,光緒乙亥(元年,1875)開刊,甲申竣工」。這說明,林則徐作序在前,《稱謂錄》校定在後;林序所謂「如急於成書,難於郵達」云云,更證明他連全稿都沒有見到,所以才發生了《稱謂錄》「十卷」的誤說。

古代的稱謂,同人們的社會生活和日常交往密切相關。不同的稱謂又反映了不同的人在政治、經濟中的不同的社會地位、社會環境和不同的文化素養。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稱謂也越演越繁,同一稱謂,在不同的地區和場合,又有截然不同的具體含義。因此,弄清古代稱謂,不僅為治史者所必需,而且有助於了解現今稱謂的由來和變化。

但是對古代稱謂的記載,除了《爾雅·釋親》《禮記·曲禮》較為詳盡,《小爾雅》《方言》《釋名》《廣雅》等書又有所增益而外,主要散見於各類古籍以及金石碑銘之中,而在有清以前,專門搜集、考證古代稱謂的著作,只有《隋書·經籍志》所記載的後周盧辨的《稱謂》五卷,可惜也早已失傳。在這種情況下,梁章鉅受到盧辨《稱謂》的啟發,根據長期的積累,把古代稱謂分門別類,匯萃成編,完成了《稱謂錄》三十二卷,既彌補了沒有專書的空白,又為讀者了解古代稱謂提供了方便。這種篳路藍縷、嘉惠後人的創始之功,是應該肯定的。

《稱謂錄》一書,先釋親,次敘官,再及官眷僕婢、兵勇役夫、工商技藝、優娼拳賭、九流三教、三姑六婆等;大約每卷一類,每類又分若干門,三十二卷之中,共含各種稱謂五千餘個。就全書而言,搜羅宏富,引證詳博,確有參考價值。林則徐稱,讀此書「如入郇廚,別類分門,無珍不備,心目為之炫耀。稽古征今之作,誠非其人莫之為者。書成,先睹為快,家置一帙,人手一編,不待言也」。恭辰亦云:未及成書,「而索觀者接踵而至」。這裡雖然包含了溢美的成分,但是,說它「用為稽古之資,且增摛詞之助」,則是符合實際的。

關於編撰《稱謂錄》一書,阮元曾說:「但恐細碎不成書。」「細碎」二字,確系針砭之言。正因為細碎,在徵引資料上便很難完備,在內容上也難免疏漏。再加上樑氏完稿後旋即去世,沒有認真校訂,而恭辰在刊刻時,又「不敢妄為增改」,以至於使書中的一些錯誤未能是正。為了提請讀者注意,我們不妨列舉如下:

一、所列稱謂同引文不符者。卷七「妻孫」下引《梁書·裴邃傳》:其妻甥王篆之啟高祖曰:「裴邃多大言,有不臣之節。」又引汪師韓曰:「妻甥者,妻姊妹之子也。」目作「妻孫」,引文均作「妻甥」,則「妻孫」當系「妻甥」之誤。卷二十六「傔從」下引《裴行儉傳》「傔從至刺使、將軍者數十人」,而新、舊《唐書》裴氏傳均無「傔從」之稱《舊唐書·封常青傳》云:「每出軍,奏傔從三十餘人。」《新唐書》同傳與此略同。可見「傔從」一稱實出《封常青傳》,同《裴行儉傳》無涉。

二、引書割裂原文者。卷九「沖人」下,引《書·大誥》「肆予沖人,永思艱曰」。「曰」字系涉《尚書》下文「曰嗚呼」云云而衍。卷十九「太醫令」下,引《後漢書·百官志》,雲太醫令「掌諸醫藥」。醫藥字連用,為時已晚,「葯」字亦系涉《後漢書》下文「葯丞、方丞各人」而衍。卷三「阿叔」條引《北史·王孝琬傳》應為《河間王孝琬傳》。卷十四「亞台」條把《容齋四筆》「唐人稱御史大夫為亞台,中丞為獨坐,侍御史為雜端,諫議為大坡」,引作「中丞為獨坐為雜端諫議為火坡」。

三、錯注引文出處。卷九「禾絹」下引《宋書·明帝紀》「禾絹閉眼諾,胡母太張橐」,實出《南史》。卷十「良娣」下引《漢書·外戚傳》天子妻妾凡三等,實見《武五子傳》。卷三十「惡子」下,註明引自《漢書·寧成傳》,實出《尹賞傳》;「白粲」下註明引自《漢書·刑法志》,實出《惠帝紀》;「把戲」下註明引自《元史·禮樂志》,實見《祭祀志》。

四、訛誤頻出,語意不明者。卷十一「妃母」下云:「北史宋王延宗納趙郡李祖收女為妃,後帝幸李宅,妃母宋氏薦石榴於帝」云云,實際上此文見於《北史·魏收傳》,「宋」系「安德」二字。卷二十二「稗官」下引顏師古注:「稗官,小官。名漢名臣秦唐林清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減十三,是也。」實際上「名漢名臣秦」當作《漢名臣奏》,「漢」上「名」字衍,「奏」又誤作「秦」。下文「唐林清」,「清」應作「請」。

也許正因為《稱謂錄》中存在著一些疏誤或不足,所以梁氏在《凡例》中說:「所徵引|難免漏略,以後得者,當入續錄,以作補遺。」但是,續錄或補遺,皆因梁氏病故而未果。作為年過七旬的病叟,以一人之力,編成這部三十萬言的著作,我們不應該有過多的苛求。實際上在現存古籍中,程度不等地存在著上述問題,也是屢見不鮮的。

當梁章鉅的《稱謂錄》完稿十餘年後,另一部關於古代稱謂的專書《親屬記》也於咸豐十年庚申(1860)脫稿。撰者鄭珍,字子尹,貴州遵義人。道光十七年丁酉(1837)舉人,卒於同治三年甲子(1864),年五十有九。《清史稿》卷四八二、《清史列傳》卷六九以及《續碑傳集》卷七四有傳。

據載,鄭珍為人能「實事求是,不立異,不苟用,洞知諸儒之得失」,於文字聲韻之學及儒家經典造詣頗深。所著《儀禮私箋》八卷、《說文新附考》六卷、《說文逸字》二卷《附錄》一卷,皆有發明,為時所稱,被視為「西南巨儒」。

鄭珍撰《親屬記》的動機,除宗族姻婭這類稱謂隨俗增加而又沒有專書綜覽以外,還考慮到《爾雅·釋親》等書往往傳寫訛誤,而程瑤田的《喪服文足征記》、邵晉涵的《爾雅正義》、郝懿行的《爾雅義疏》等又不無缺失,所以為了考禮征俗,確定儒家的倫理、名分,便著書立說,予以糾正。

顧名思義,《親屬記》僅限於對諸親稱謂的闡釋,而且對所謂「亂倫背禮」的稱謂,如「呼父為兄兄、婦為妹妹」以及俗稱姑曰姑母、姑夫曰姑父、舅曰舅父、從母之夫曰姨父等等,均不登覽。所以,在內容的廣泛,門類的齊全上,遠不及梁氏的《稱謂錄》。但是,正因為《親屬記》內容比較集中,其闡釋、引證才比較周詳,可補《稱謂錄》的不足;鄭珍精通古禮,長於文字之學,所加的按語,在辨異同、訂違失上,又頗多可取。

《親屬記》脫稿後,直到光緒十二年丙戌(1886),才由鄭珍之子鄭知同和衡山陳矩共同校補,予以刊行。這時,梁氏的《稱謂錄》也刊行不久。兩書幾乎同時面世,又同出名家之手,同有創始之功。所以我們將光緒十八年壬辰(1892)廣雅書局刊本《親屬記》附在《稱謂錄》後一併整理出版,相信會給讀者提供方便。

在點校過程中,我們對《稱謂錄》的引文,盡量找原書核對,並擇要撰寫了校記。但是,由於該書徵引瑣細,內容廣泛,限於點校者的水平和條件,錯誤和缺點,肯定難免,希望讀者不吝指教,以便再版時改正。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作為考證性的古籍,改排簡體字以後,會遇到一些難於處理的問題,並給讀者造成某些不便,希望予以諒解。

點校者

一九九〇年四月

(統籌:陸藜;編輯: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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