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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打算好,要放棄你了

我想要,去訴說這樣一件事情:

不知道你有沒有暗戀過哪個男生,我們稱之為男神的男生。在高中校園裡永遠乾乾淨淨,喜歡穿白上衣的男生,他喜歡一塵不染,卻不介意與同學打打鬧鬧,他帶個眼睛,看起來溫文儒雅。我就喜歡這樣一個男生,可是他當時並不認識我,我喜歡他一直到高中畢業,他還是不認識我,後來他出國,他還是不認識我。我現在上大二,快要升大三,我還是喜歡他。我跟人提起過,朋友說這是一種感情的寄託,對於感情空白的我來說這並不用區別,這幾年啊,我心裡經常出現那個少年,初戀的滋味大概就是這樣吧,想起他心裡都樂開了花,眼裡只有他的美好,連缺點都變成優點。

前段時間,我看了一本書,美國作家尼爾·唐納德·沃爾什的《當一切改變時,改變一切》。書中一句話:「有些人甚至改變一下髮型都會憂慮不安,假如新髮型令自己看起來很傻,那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失去本來就不多的自信心?

這可真是癲狂,不過,我們正是這樣想的、這樣做的。不論你或者我,都是這樣做的。我們所有人都會做這種事。因為不變讓我們感到心安,即使它正扼殺我們,即使它讓我們厭煩至極。

不過,有人這樣說:生命在舒適結束的地方開始。記住這一點相當重要。

所以,假如你此時感到不安,那麼你就可以知道,你生活中發生的改變並非結束,而是一個新的開始。」

我看到這段話瞬間點醒我,對啊,不安正正是新的開始,我總是顧慮的太多。

我加上男神qq,當他問起我是誰時,我的心都快跳出來了,我以高中校友的名義小心的偷偷的隱藏著自己的那份喜歡,和他聊了很久,他說他在國外上學生活的很好,他說他轉了學,要重新考一個自己喜歡的學校,他就如我想像的那般,和我想像的他一模一樣。我們互留了備註。遺憾的是,高中他並不認識我,不是一個班級,沒有在一起度過高中時光,沒有太多共同的話題,幾乎沒有共同的朋友,我又該如何去主動與他相處呢,在相隔16小時機程、5小時時差的兩個國家裡,我不知道該如何主動。我們之間相隔的不只是距離。

今天,在刷微博時,不經意間看到以前看過的一個博主有了戀人,猝不及防吃了把狗糧的同時,我做了重大的決定,這是我坐在書桌前思考了很久,才做出的決定 : 在今天,我想說,我已經打算好要放棄他了。因為我知道愛而不得的痛苦。知道這種美好的感情,絕對會讓我,在他未來公布戀情時受傷絕望且無力自愈。所以,我放棄了,我太怕受傷了。我明白那種感覺,我在以前誤以為他戀愛時體會過,那僅僅是一個小誤會,就讓我悲痛萬分,預見未來,我不敢去想。我知道這樣不動聲色的喜歡於他而言毫無意義,反而讓人過得膽戰心驚,小心翼翼。

所以,男神,我的初戀,那份喜歡,通通再見吧,我該好好愛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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