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故意絆倒四歲小孩,網友居然這麼說……
今天一則新聞「故意絆倒4歲男童孕婦已投案自首 男孩仍在醫院觀察」,引起了網上熱議。
起因是一名孕婦和其家屬坐在一個麻辣燙餐館靠近門口的位置,用餐時,一名約四歲的孩子急匆匆進門,由於門口有透明擋風簾,孩子衝進來,擋風簾打到了坐在一旁的孕婦,孕婦有些惱怒,但萬萬沒想到的是,約5分鐘後,在孩子買完東西(也可能是其它事情)跑出門時,孕婦故意伸出腳絆倒孩子,致使孩子孩子昏睡兩天並引發身體不適住院觀察。這起事件引起了網友廣泛的討論。
在微君看來,這本是一則性質惡劣的事件,孩子無心,孕婦有意,一位成人孕婦對一個才四歲的孩子做出泄憤性行為,這本身已經是有違人性的事件,但在網上的諸多網友卻有不同的看法,我們來看看網友是怎樣討論的。
讓微君感嘆的不是這事件的本身,而是網友對這起事件的看法,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熊孩子的定義
所以能看出「熊孩子」,是指沒有教養,孩子不懂事而做出的破壞性事件,但從本次事件來看,孩子在進門時由於是跑著進來,並沒注意到帘子會打到人要慢下來輕輕的撥開帘子,相信大多數孩子在這種情況下都應該是這種情況,因為他不是成年人,所以遠不能從這麼一個行來關斷定就是一個熊孩子。
另外有網友說,帘子打到孕婦後,孩子沒有道歉,針對這個說法,首先孩子都不見得發現帘子已經打到孕婦了(因為一方面孩子在急速的向前奔跑,另一方面孩子的注意力不會在帘子上),就算孩子發現了,可能在孩子想來也只是碰到,並沒有意識到有多大的事情,再說孩子不可能發現坐在座位上的是一個孕婦,更不可能想到衝到、碰到會導致孕婦流產等等猜測性後果,如果孩子這麼有思想,豈非聖人?所以這和熊孩子、有沒有教養扯不上關係。我們不能以成人的想法來看待孩子的行為,在我們成人的世界裡,總是以我們成人的角度來度量一件事情的因果關係和利益得失,故此判斷力往往有失偏頗。
又有網友說,孩子沒道歉沒家教,上面已經說了孩子可能沒發現,另外孩子的父母也不在身邊,我相信如果孩子父母當時有在身邊,一定會讓孩子道歉,或者替孩子道歉,所以孩子有沒有家教又是另外一回事。
從種種行為來看,孩子都是無心的,孩子故然有錯,錯在無心,錯在沒有道歉,但我們也要考慮客觀條件,孩子畢竟是孩子,還是個四歲的孩子,說這句話並不是我們用這句話來縱容孩子,而是要考慮客觀因素。而作為成人,還是一個已經懷了孩子的孕婦,會做出絆倒孩子的行為VO君是不太能理解的,孕婦或者做為有孩子的父母理應更加疼愛、關心孩子才對,為何會做出如此行為,一方面我們考慮客觀因素,孕婦在懷孕期間,情緒波動較大也正常,但同時作為成年人,也理應考慮到絆倒孩子後可能造成的後果。從法律上不說是否需要負責任,但在道德上是很不應該的。
所以作為成年人,我們是不是應該更多一些寬容心和包容心,包容並不等於是縱容,希望廣大網友也多從事件看本質,對孩子多一些包容,對他人多一些包容,對社會多一些包容,這樣世界會更美好。
最後,用一個例子結束本文,當你走在路上時,樓上的人不小心打翻水盆,潑了一盆水下來,你一定會破口大罵,甚至大開殺戒,但如果是老天爺下了一場雨把你淋了個稀透,相信沒有人會罵老天爺把你淋了一身,只會怪自己為什麼出門不帶傘。所以多一份包容,讓別人寬心,也讓自己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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