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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身,走路帶風

完美孤獨

 寶貝

莫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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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伴你入眠

單身很酷,

我走路帶風。

文丨小堂姐 來源丨二更食堂

01

27歲了,本人成功化身周圍親朋好友口中的「大齡單身女青年」,大家極有默契地把見面打招呼從「吃了嗎」換成了「談了嗎」。

「談了嗎?」「沒有。」

「不想戀愛嗎?」「大多數時候是不想了。」

我不是那種母胎單身貴族,但跟前任分手之後,已經過了三年了。看似是走出來了,也不愛了,也不會為種種回憶戚戚了,可就是放不下心不管不顧再愛一次了。

我跟前任最初是因為沒錢開始吵,後來吵多了雙方都厭了,於是在一個恰當的時機,他出軌了。

分手這三年里我也遇到過不少男生,但似乎三年前那股耐心早丟了。

以前戀愛,覺得對方有什麼缺點都能包容,只要不觸及我的底線;現在不行了,就算在曖昧期,對方一根頭髮讓我覺得不舒服了,立馬走人。

我像得了被害妄想症,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各方面感覺都還不錯的,我就開始杞人憂天:他對我的好不是裝出來的吧,他不會一次性泡了好幾個吧,他不會是看中我的錢吧……

最後得出結論:算了吧,在一起肯定不如做朋友長久。

太難了吧,再從頭認識一個人。他人前人後到底什麼樣,三觀到底跟我合不合,喜好到底是跟我相同還是為了迎合我…… 不想知道了,我真的太懶了。

可我也有少女心的時候。每個季節總有那麼幾次吧,春天想找個人分享勃勃生機,夏天想找個人一起挖冰鎮西瓜,秋天想找個人一起感受落葉,冬天想找人一起吃雪。

感覺不會再遇到那樣一個人了,跟他相對的快樂會多過我一個人的歡愉自在,不會再遇到了。

02

閨蜜也問過我,你又沒有恐男症,談個戀愛就這麼難?

「我還沒找到自己,怎麼去找另一半?」我總這樣答。我是一個特喜歡出去旅行的人,只要一空下來,肯定往外跑。

現在想想以前戀愛的時候簡直太糟心了,不能想去哪去哪,要顧慮兩個人的感受喜好,不能說走就走,一定要等對方一起,甚至還要去什麼「情侶必去景點」留下一張內心翻白眼的合影。

不只有旅行吧,戀愛的時候出門一定要精緻打扮,加班回家累死累活還要各種收拾給對方發一個晚安。

像《絕望的主婦》里伊迪說的:「我不太了解愛是什麼,我曾經……愛過一兩次吧,但似乎它招來的煩惱遠多於回報。

單身之後發現單身實在太爽了:

一個人霸佔一張大床,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去哪就去哪;

不用費盡心思考慮送什麼禮物,省了一大筆開支;不用再猜來猜去他說的開心到底是不是真的開心;

再也沒有吵架了,不用多承擔一份責任了,也不用擔心被綠了;

有自己的時間,可以100%做真實的自己了。

之前戀愛的時候,有好多喜歡的事兒一直拖著沒去做,比如學芭蕾和油畫。分手這三年,我也像打卡一樣一項項的把自己的愛好收入囊中了。

一個人的時候再也不用考慮什麼女的不能比男的太強、要顧慮男生的自尊心這類狗屁說法,有著一份不能輸給臭男人的好勝心的老娘,事業蒸蒸日上,生活如魚得水。

戀愛的時候不想單身啊,覺得那對我一個這麼喜歡熱鬧的人來說簡直太孤單了吧。後來迫不得已單身了,才發現那種孤單也是自由。

現在的我生活很酷。我,單身,走路帶風。

今夜給你的心暖個窩

周二、四與你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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