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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仍享有睡懶覺的快樂?

窗中日滿,市上人喧,該是起床的時候了,猶自擁被安枕,一任隔夜的餘溫烘托著自己的一番胡思亂想。

想起奧斯卡·王爾德的妙語,不禁竊笑:「他們起得早,因為有許多事要做;睡得也早,因為沒什麼事好想。」這話,既是損人,也在驕人。如果給約翰遜(Samuel Johnson)博士聽見,一定會怒斥其懶。在他看來,懶漢正是「誇耀自己什麼事都不做,而且慶幸自己沒什麼事可做」,所以每天要睡到不能再睡的時候才起床。

大凡王爾德這號聰明人,總有點擁懶自重的味道,但是,與早睡早起的人比起來,遲睡遲醒的不見得就懶。世人有許多偏見,歧視睡懶覺便是其中之一。平心而論,一般人正常呆在床上的時間大致差不多,然而早睡早起者無可非議,遲睡遲醒的卻背惡名,蓋世人只看起得早,不問睡得遲也。

賴床與懶惰

夜闌更深,你猶自青燈黃卷,可是周圍的人早進了黑甜鄉了,有誰得知?而太陽出來,大伙兒早已忙開,你一個人卻酣然高卧,你不懶,誰懶?由此可見,早睡早起或遲睡遲起,純粹是個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問題,眾人一喜一怒,何異於寓言里的眾狙?

真正的勤快,應該是起得早又睡得遲,可即使像約翰遜博士,一個人編出一部辭典來,也只能像中文所謂的「焚膏繼晷」,做不到英文常說的「兩頭點燭」(burn the candle at both ends)。他不是懊惱過自己的許多日子都給每天的「日食」空耗了嗎?這位卡萊爾眼中的英雄都是如此,常人更不消說了。

二三十年代的梁遇春,素不喜英雄之名,而對流浪漢與懶漢情有獨鍾。他自稱精通賴床的藝術,家人上午九點鐘走過他的房門還得踞著腳尖,可是他非但不認為自己虛擲了光陰,反而寫了一篇文章,大講卧床不起的好處。對於懶隋,他別有一解,說真正的懶漢該是這樣一種人:「黎明即起,老早把事做好,坐著獃獃的打哈欠。」

是的。一個人懶與不懶,既不在起床的遲與早,也不在幹事的多與少——如果世人把有些事不當一回事的話。人類的活動,本有勞心勞力之分。只要好動,不管動手動腳,還是動腦動心,都不得謂之懶。只有那四體不勤,一心無用,只曉得伸腰張嘴打哈欠的,才真叫懶。問題是,大腦後邊的思維,一如夜幕下面的行動,一般人無從知曉,又何以確認你懶還是不懶?「懶」既日「偷」,可知是見不得人的;而人不得見的,也就有偷懶的嫌疑了。

那些習慣於在黑夜裡苦思冥想的嫌犯,儘管自認倒霉,卻也是早起利於行,遲睡遲起宜于思。故勞力者貪的是天光,勞心者戀的是夜色。

智慧的貓頭鷹,不到黃昏是不會起飛的,因為精神活動總是孤獨而寧靜,不像體力勞動,喜歡合群,喜歡熱鬧。王爾德那句妙語,不是分明已將「想」與「干」分屬「夜」與「晝」了嗎?可在一般人看來,「想」常是空想,「干」才叫實幹;而懶隋之不被原諒,根本就在於它的一無所成。這又是一偏之見。

伯特蘭·羅素就嘆息過,總是哈姆雷特的有思想無行動,而不是奧瑟羅的有行動無思想,給人看作要不得。顯然,前者想而不幹,縱使無益,也難有害;後者干而不想,就徒然有害而無益了。所以羅素要人培養起「在思想上而不是在行動上去尋求快樂的習慣」。

聽起來這話相當阿Q,可是他自有道理。從前的人,非終日勞作不得溫飽;如今托現代科技的福,人們不需長時間的工作就能維持生活了,照羅素的說法,每人每天四小時足矣。其餘時間,正不妨懶一點。所以他真的寫文章歌頌閑散,提倡懶惰了。「我把懶惰大體看作人所擁有的最佳品質之一」,他說。

適度的懶惰,其實也是人所擁有的最佳形象之一,不然約翰遜博士就不會承認懶隋的確逗人喜愛了。在中國古典詩,尤其是詞中,那些美妙的女子常常微呈一些兒慵懶的意態:朦隴的星眼,蓬鬆的雲鬃,以及滯澀的步容,於是「懶」竟成了一個極富魅力的字眼。西方亦然。波德萊爾詩中的女主角,少不了帶幾分熱帶陽光下的懶散。超現實主義詩人布勒東(Andre Breton)有詩句曰:「你的慵倦使我的眼中充滿淚水。」想來他面對的人兒也是又懶又漂亮。而最懶最漂亮者睡美人也。

可是,煞風景的是,在這個競爭的世界上,懶招損,勤受益。且勤者之益,端賴懶者之損。這話怎麼講?從國與國之間看這點,比人與人之間看得清楚些。比如咱們中國,睡得過了些頭,一朝醒來,發現世事全非,自家的東西給人拿走不少,英國就拿走香港這很大的「份額」。「我不能陪你聽我的鼾聲」,詩人卞之琳這一妙句,正好形容人睡我醒的心情。難怪懶隋儘管是最佳的品質和形象,大家都敬而遠之。

卧榻之側,豈容他人不睡!一個朝九晚五的人,怕就怕那朝五晚九的芳鄰,攪了大好清夢,而且,連靜靜地躺著想點什麼也不成,只好悻悻起床。

《賴床》

作者:江弱水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懶惰的歷史

尼采:拒絕工作對人生的戕害

德國語文學家、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在1881年出版的《朝霞:關於道德偏見的思考》里,探討了一個價值問題。他批評「為工作辯護的人」,以及所有「頌揚」和「讚美」它的人。

他抨擊「勤勞的種族」,對美國人冷嘲熱諷,因為他們「無論想什麼都會掐表」,他們連吃午飯時「也會一隻眼睛盯著股市動態」,「就像總是擔心錯過什麼事」,在美國真正的德行是「比別人做得更快」。

讓思考、凝神和遐想都見鬼去吧,工作扼殺了所有的創造力,給「所有上等文化、所有至高無上的品味」以致命一擊。這樣的文明看重利潤,輕視思想;認可速度,寧願犧牲生活;只顧賺錢,從不留時間給自己。

尼采通過以上種種批評,譴責了能動論,因為它異化了個體,剝奪了他的獨立自主。

在生產本位的體系里,工作只會帶來疲勞,人再也不能擁有自己的生活,再也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工作就像警察,「控制住每個人」,阻礙他實現自己的願望。無論什麼工作,都會埋葬天性和自由,埋葬充實人生的能力,剝奪個體擁有內心生活的權利。他向受害者建議道:「你的任務是給他們算一筆賬:為了外部目標,竟然浪費了如此巨大的內心價值!」簡言之,他宣揚要徹底拒絕工作對人生的戕害。

尼采不僅僅奮起反對壓垮人的工作和繁重事務,他還指出「對無私利他行為的讚賞背後藏著同樣不可告人的想法」。而懶惰是為了保衛個人權利免受集體壓迫的真正起義。尼采將「會跳舞的」人的優點、輕盈、趨向價值的能力與工作壓垮人的重量相對比,他問道:「但是如果你不再知道什麼叫做自由呼吸,那還有什麼內在的價值可言?」(《朝霞》,III)

尼采提出的反對集體命令是一種飛升,一種失重的狀態,一種身心空靈的呼吸。這種哲學和現代能動論的對戰,讓人們開始思索懶惰的意義。

精神病學參與論戰

神經衰弱與懶惰是一回事嗎?

19世紀末,精神病學公布了一種以疲倦和焦慮為特徵的癥狀學。1869年《波士頓醫學和外科學雜誌》上發表了美國醫生喬治·比爾德的一篇文章,題為《神經衰弱或神經疲憊》。神經衰弱有時也被稱為比爾德病,全部臨床癥狀表現為源自神經問題的身體疲勞。這種高度疲勞也會引起紊亂:頭痛、對感官刺激過於敏感、焦慮等。隨後,比爾德承認「神經衰弱應該被歸為一種病態」,而非明確定義的疾病。

事實上,正如他描述的,神經衰弱也包括其他病理狀態:疑病、歇斯底里、性變態。簡言之,這是一種慢性病,而不是突然發作;是一種源自器官和精神的疾病,而非簡單的道德缺陷;是紊亂的症候群,而非一時興起的偷懶念頭。

從臨床上來說,病人抱怨感覺到器官疼痛。《神經衰弱的合理治療》的作者莫里斯·德·弗勒里醫生在1893年指出,這類病人描述了「一種全身滯重——在最強烈的時候幾乎感到疼痛——的感覺」,使得他在站立、奔跑或上樓梯時不得不一直依賴頑強的意志。他付出極大努力,最終精疲力竭,不由得反覆抱怨:「我幹什麼都要費盡全力。」眼看著努力永無止境,他的意志力逐漸衰弱,最後徹底離他遠去。

除了身心兩方面都虛弱之外,他還感到深切的悲傷,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他動作很少,而且非常緩慢,似乎猶豫不決;他說話總是很謹慎,嗓音蒼白單調,一再被安靜和嘆息打斷。不僅如此,他在情感上變得麻木遲鈍。他時常抱怨缺少關愛,感到低人一等、對什麼事都無能為力。他這種自慚形穢的想法導致他很難規劃未來,無法完成最微小的願望或最簡單的計劃。

神經衰弱患者真真切切地受到疾病的折磨。痛苦既不來自社會規範,也並非受宗教職責或道德標準所左右:「這種構成病人心理狀態主要特徵的憂鬱、悲觀、泄氣到底是什麼?」

弗勒里醫生思考,「這只是身體先決狀態在心理上的反應」。他在實驗室里用測力計、脈搏計、紅細胞汁和韋伯圓規進行實驗,證明了這一假設。簡言之,這是一種可以在科學上被觀察到的病症。神經衰弱與懶惰是兩碼事,這一發現跳出了令精神病學家、神經精神病學家和其他專家爭論不休的論戰。現在,除了教會、國家或道德家的觀點之外,又多了一種醫學界的診斷。

南錫學會成員伊波利特·貝爾南(1840-1919)認為,「這是一種實實在在的疾病,常常和體質有關,農民、工人和有閑階級都會罹患該病」。與大量的偏見恰恰相反,這既不是「世紀病」,也不是局限於某個社會範疇的階級病,「某些病人天生帶有苗子或素因,在受到某些影響後不可避免地會發病」。

總之,神經衰弱不專屬於某個階級,也與社會狀況或職業背景無關,而是源自先天體質,受到刺激後就可能發病。

我們知道身為神經學家和精神病學家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9)也提出了觀點,他批評這個症候群的適用範圍過於廣泛。他建議將它分成數個臨床實體,但仍把神經衰弱歸為神經官能症,其特徵是慢性疲勞、頭痛、消化不良、性慾減弱等。精神分析學家從精神分析角度作出的解釋,使這種不適或某種不情願變得前所未有的多樣和複雜,而在過去這一股腦兒被歸為懶惰。有時候懶惰還會被粗俗地稱為「急性怠症」。

現代的不適

繼「你是誰」這個問題之後緊跟的是

「你是幹什麼的」

19世紀初,誕生了一條賦予民主以道德基礎的信條:工作。工作可以樹立每個人的尊嚴,無論貧富,大革命時期的意識形態家兼醫生卡巴尼斯在《醫院觀察報告》(1790)里這樣寫道:

「只要一個人有能耐自食其力,就不該施捨他食物,而應該給他提供工作。」

工作和其他任何權利義務一樣,被寫入了《憲法》,被公共權力編入法典。為僱傭立法將逐步明確社會機制,以平衡責任和利益。工人和僱員將遵從工業社會的規範,在這樣的社會裡,管理的目的說到底是為了懲罰懶惰。

隨著時間推進,沒有工作的人將淪為卑鄙可恥之徒。因為他什麼都不幹,所以身份模糊,因為一無是處,所以無法領取酬勞。

巴喬·馬利亞·巴奇(1888-1974)畫的流浪漢躺在工廠廠房前的矮牆上,不屬於任何明確的社會階層。沒有穿工作服,腳上穿著一雙雅緻的皮鞋,頭上戴的不是鴨舌帽,而是時髦的遮陽帽:畫家描繪了一個反勞動者的形象。這個流浪漢不知道來自何方,去向何處,沒有工作,只是個過客。大白天里,當其他人都關在工廠里勤勞工作時,他好整以暇,曬著太陽。他是誰?沒有人知道,因為從那時開始就是靠工作來確立社會關係,維繫交換的紐帶,並賦予僱員「企業身份」。

後者伴隨著一種職業修養和行事風格的教化逐漸形成。繼「你是誰」這個問題之後緊跟的是「你是幹什麼的」,工作、職業或頭銜變得和年齡、性別或家庭狀況一樣重要,在資產階級圈子裡甚至能對評估求婚者的素質和可靠性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工作遠不僅是收入來源,它還充當個人價值的衡量標準。職位低微或無業的男人女人感到自己沒有產出,失去了價值。

在這個僱傭勞動成為融入社會的主要標準的時代里,無業游民變成了無名氏。他沒有確定的身份,變得面目模糊。政府和社會團體很快把無業視作洪水猛獸,認為沒有工作會逼人犯罪和邊緣化。懶人沒有職業身份被視作危險人物,無所事事的年輕人很容易誤入歧途。

泰奧菲爾·亞歷山大·斯坦蘭1821年為某期《諷刺畫》周刊畫的封面則表達了相反的意見。三個男人躺在草地上,從穿著上來看可能是工人,說明文字如下:「在這樣的天氣里工作才是犯罪。」看來犯罪的定義因人而異……

然而,失業將成為如此分類里的薄弱環節。受到失業打擊的他(更不用說是個「她」)不是懶漢,也不是不法之徒,而是一個需要幫助的愛國人士或好夥伴;不是罪魁禍首,而是受害者;他不應該受到懲罰,我們應該對他伸出援手。如此一來,失業者就變成一個極具戲劇性的人物,英國為管理國內的窮人頒布了助人自助的「濟貧法」,懶漢無賴曾經一度鮮明的形象被抹去,失業後上演的是另一類慘劇:它打擊士氣,引發悲觀情緒。原先的意義動搖了:失業者並不一定懶惰。這也許就是查爾斯·泰勒1992年在《真實性的倫理》里命名為「現代的不適」的精神狀態。

無所事事並不輕鬆

如何花時間就成了一門學問

新的時間架構將休閑與工作分隔開來,導致人們越來越害怕空白,一旦沒有了計劃安排,就六神無主,發愁如何「打發時間」。看來閑暇的歷史也並非十全十美。

一切都因學校而起。課間休息和上課的交替安排巧妙地規划了休息娛樂,卻沒有留出怠惰的時間。譴責怠惰的道德原則被三令五申。

此外,學校很看重能規範閑暇時間的活動。事實上,體育活動反覆強調「準時刻苦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素質。課餘活動作為必要的教育手段,連同它的約束、節奏和條件一起,成為學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這種閑暇與學習和工作相差無幾,相當符合羅伯特·查爾斯的形容:「消遣只會以工作的名義產生『非工作』。」

不管怎麼樣,懶惰的意義發生了變化:除了無所作為之外,還表示混亂、無秩序,以及對掌控自由時間的無能為力。

不知學校課程如此,連度假都必須嚴格遵守時間表。懶人永遠不準時,沒法在清晨起床趕火車。他的懶惰有時候是缺乏動力的表現:他情願宅在家裡,而不是出發遠行。他的慾望降到最低點,原先起碼還熱切渴望無所事事,現在卻怎麼也打不起精神來。度假也失去了吸引力。懶人既不知道也無法辨認閑暇的珍貴价值,他缺乏動力。

由於公共假期日漸普及,相應地約束也越來越多,如何花時間就成了一門學問,不能從充分利用,就會被視作浪費或無能。無論處在何種社會等級,沒有休閑活動(或興趣愛好)或不好好利用假期的人都不受待見。好整以暇也上了黑名單,浪費時間更是不可取,應該充分地、恰到好處地利用它。就好像人們是太害怕無事可做,才把日曆和記事本排得滿滿當當,理性和計劃性穩佔上風。

由伊夫·羅貝爾執導、於法國「五月風暴」前夕上映的電影《幸福的亞歷山大》的主人公對此大大嘲諷了一番,他和他的狗之間的對話令人記憶猶新:「別亂動,你讓我疲倦。你和他們一樣,不停亂動,一刻不停地跑跳追逐,你們到底怎麼了?我們有的是時間,應該悠著點。應該優哉游哉地花時間。」

歷史學家阿蘭·科爾班說道,時間對我們日常生活施加的壓力、時間不夠用的焦慮、節省時間的風尚、未雨綢繆的思維方式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空檔,來一場即興的懶惰。

然而,當享受懶惰已經被確認為一種積極的價值時,恪守時間和躁動不安就顯得極其反常荒謬,雷蒙·拉迪蓋在小說《肉慾之魔》(1923)中借主人公的口說:

「如果青年時期是幼稚愚蠢的,那是因為沒有懶散過。我只在那些旁觀者看來空虛無聊的長日里學到過東西。」他抨擊道,剝奪學生的這種權利,就是剝奪了對思想馳騁遊盪必不可少的無拘束心境。這種懶惰遠非貧乏枯燥,而是創作的片刻,是通向完善自我的通衢,與之相比,消遣能動論提倡的只是胡亂填充大量的無益活動。

讓所有人有時間有可能享受閑暇的努力、大眾文化的發展、反對不平等的鬥爭都導向一種對「動」的崇拜,能動論又捲土重來。而且,還要求每個人對文化、知識、技術的產物遊刃有餘。在這樣一個所有消遣活動都有組織、有計劃的環境里,無所作為會引發無聊、漠然、萎靡不振的情緒。於是懶惰又被定義為不利於構築自身,變成了閑暇的反用角色。

嬉皮風潮

「開心萬歲」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源自美國的反文化潮流在60年代席捲了法國,尤其吸引和鼓舞了年輕一代。當時家庭消費激增的趨勢已經持續了十年,生產與消費的關係成為了主流。「嬉皮士」揭露了工業社會裡的這兩股狂潮,它們也代表了同一個迫切需要的正反兩面。他們抗議父母和長輩埋頭於「地鐵、工作、睡覺」的單調節奏……還高呼鮑里斯·維昂的名言:「工作是普通人的鴉片,我不想吸毒過量致死。」

他們既不是生產者,也不是消費者,很快被歸類為危險的左派人士。他們的懶惰是抗議的標誌,因為他們確信抗議的權利並非由老闆或父母賦予。很快他們的夢想預告了自由的新版本:出發、離開、上路。1967年保羅·麥卡尼和約翰·列儂的歌曲《她正要離家》(希拉·布隆伯格用豎琴伴奏,英國樂隊披頭士演唱)就是一曲褒揚出走的讚歌。懶惰披上了逃跑的外衣,「遠遠逃開」,不留下地址,就像讓-皮埃爾·布許和皮埃爾·德拉努瓦在《嬉皮歷險》(1995)中描述的那樣。

這兩個年輕人出發去伊維薩島,尋找晶瑩大海的岸堤,溫熱柔軟的沙子,尋找一種「酷」的生活。「酷」是慵懶的同義詞,是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也有人去了歐洲的嬉皮之都阿姆斯特丹,小野洋子和約翰·列儂在1969年發起了「為和平而卧床」活動。當真實的生活能夠拯救生活時,就襯托出生產主義和消費主義的平庸無奇來。簡言之,懶惰充當了他們的救命稻草。

旅行將他們與工業社會隔離開來,賦予冒險的渴望以意義。與恪守作息的僱員和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學生相比,他們逆潮流而動,宣揚「開心萬歲」,發明了一種與工作無關的生活,倡導個人充分發展的價值觀,由偶發藝術、試驗劇團或伍德斯托克音樂節串聯起來。這些腳蹬牛仔靴的懶人不是真的懶得動,他們只是優先去做沒有實際產出的事,因為這些事把他們從工業社會的束縛中解放出來。

隨後又掀起出發去遠東歷險,前往尼泊爾和加德滿都遠行的熱潮。對於生活在60年代、出生於灰暗郊區或窮鄉僻壤的年輕人來說,那裡是希望之鄉。這些世界的盡頭讓整整一代人都如痴如醉。他們倡導的性解放也打開了一片享樂的新天地。每次高潮難道不都是一次旅行嗎?他們懶惰,不是要逃避罪孽,而是要逃離禁忌。

毒品讓他們的夜晚大放異彩。第一口大麻通常是自己偷偷嘗試,或者在同好之間分享。迷幻藥和大麻把愛好者拋入清醒的夢裡,分不清遊離的幻象和切膚的現實。他們沉醉於「黃色日光」的藥效中,被起伏的幻象和飄忽的幻覺所迷惑,忘乎所以,忘記了工作的單調重複,感覺輕飄飄的:他們在飛翔。

1970年代,哲學家、社會學家讓·波德里亞這樣來解釋其動力:「他們的共同點是拒絕被身份地位和收益原則限制,拒絕由此被社會化。」簡言之,相比發財致富、出人頭地或流行玩意兒,他們更喜歡冒險。他們的創新之處在於,在工作倫理和事業有成被捧上了天的當口,他們卻把無憂無慮和洒脫從容當做信條,把偏離常軌、逃離現實看做存在的基本價值。他們的創見結出碩果。下一代僱員寧願要更多自由,而放棄加班工資,更看重無薪假,把它當做實現冒險和享受年輕的機會。

有人用懶惰一詞來形容這種理想,那是因為他們只看到了一個墮落社會的先兆,以及受到極端自由主義教育或革命意識形態影響的年青一代。這是來自因循守舊的資產者的評判,他們的價值觀受到挑戰,在他們眼裡,嬉皮士是垮掉的一代。他們的懶惰不僅是自戕的毒藥,還會毒害整個社會。法國選民在1968年公投中對戴高樂將軍恢復了信心,卻將他們視作禍害,而1968年「五月風暴」的參與者聽著使人飄飄欲仙的音樂,清晰地表明了立場:拒絕學習和工作,渴求迷醉的體驗,沉迷於靜思,專心於秘傳學。

《懶惰的歷史》

作者:[法] 安德烈·勞克

出版社:上海書店出版社

譯者:繆伶超

[ 感謝今日作者 ]

鳳凰讀書

責編_野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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