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散播「偷孩子挖器官」謠言,被行拘10日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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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近日,一條聲稱「1000人犯罪團伙來德州偷孩子取器官」的微信信息四處傳播,造成社會恐慌。
接到情況反饋後,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迅速反應,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經核實,該信息為虛假信息,德城公安及時發布官方闢謠。同時,專案組民警通過偵查,鎖定謠言始發者為夏津縣周某寶。
21日上午,專案組民警在蘇州將違法行為人周某寶抓獲,周某寶對其發布、傳播謠言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嫌疑人周某寶已被德城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法律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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