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古代犯人寧可遭罪也不自盡呢?原因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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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眾所周知,在秦朝之前,對罪犯的懲罰主要是墨、劓、刖、宮、大辟五種方式。後來,漢朝建立並學習了秦律的嚴厲教訓,廢除了肉刑,取而代之的是打板子和流放。
但是,在死刑案件中,過去的朝代不願意廢除死刑,畢竟為了江山永固,必須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在五代十國,由於城頭改變旗幟過於頻繁,死亡不足以震懾叛亂者於是就有了凌遲。
這個懲罰不需要太多解釋,這是一個可怕的前景。在宋代的時候也正式法典中生效,就像南宋初年興起和叛逆的史賓和後來的明朝的薊遼督師袁崇煥、太平天國的翼王石達開等等。都受過這種折磨。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
首先,人類犯罪分為兩種,一種是完全不怕死的,。就像太平天國的石達開,為換取男人自願生命進入軍營,後來被處決時沒有說一句話,這種硬漢早早死掉了。
其次是普通人,這是多數。為什麼不在執行前自盡?一個字 - 難。
首先是沒有工具,因為在古代,重型犯罪分子通常帶著木枷鎖和鐐銬。
第二是監獄看守,以防止罪犯給自己很大的懲罰。
顯然,撞牆,勒脖或服毒是不可行的。
咬舌自盡恐怕是小說和電視劇常有的方式了。其原理就是斷離的舌根會縮入喉嚨,同時血會流入肺部導致窒息。但這種方法難度大,成功率很低不一定如願,反而白白受罪。
歷史上真實存在咬舌自盡的案例並不多,南明的貴州援剿副總兵皮熊也算其中之一。即使他們做到了,他們也不會立即死亡,負責的守衛有足夠的時間來拯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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