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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老師散文:造墳

墳,又叫墳塋,有的地方叫墓,墳墓,是一個人最後的歸宿,真正的安息之處。

老家那地方,是典型的鄂西鄉村。造墳和起屋一樣,是鄉下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前者是死葬,後者是生養,再加上娶婚完配,有了這三樣,男人的一生就算功德圓滿了。按老家人的說法,死了也閉得上眼。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老家人一律歸為「命」。最流行的說法是「閻王叫你三更死,不得叫你活五更」。上世紀的鄉下,生活異常貧苦。人們對於死,似乎並不怎麼避諱,覺得是很自然的事情,顯得超然。有一種說法,叫「早死早投生」。其實,也好理解,因為生不如死,死反倒是一種解脫。因此,就有不少人一過四十歲便開始著手給自己安排後事,置辦棺木,縫製壽衣,做老鞋,甚至看好自己的墳地。

對於死,叫法也很有意思。年紀大,壽終正寢的,稱為「老」。年紀輕,橫死的,稱為「丟」。同樣是死,但待遇不同。老死的,叫喜喪,要風光體面地辦喪事,大張旗鼓地造墳。這樣的墳,或矗立在田間地頭,或依傍在屋側屋後。而橫死的,只能悄悄地埋在荒山野地的旮旯里。

墳塋,是人的另一種房子,是建築。造墳很講究,和起屋一樣。某個人一斷氣,孝子就要把陰陽先生請到家。陰陽先生,拿出曆書,根據死者的生辰八字,推算適宜的下葬日期。然後,就拿著羅盤,在孝子的引領下,對死者生前已經看了無數遍並遺囑了的地方進行確定,或者漫山遍野尋找能夠使子孫後代發旺的風水。確定了墳地,還要定方向。定好方向後,栽上木樁,牽上白線,沿著橫的縱的線灑下一溜白米。下葬之前,就要沿著木樁框定的長寬,向下挖,將泥土刨出來,刨成一個長方體的坑。這坑,高約棺材的三分之一,叫墓穴。

陰陽先生在鄉下的地位很高。就說老了人的白事,不僅下葬的日期時辰要由陰陽先生定,而且後代子孫的福祿都掌握在陰陽先生手裡,誰敢不敬?人死了,當然是入土為安。也就有這樣的情形,陰陽先生判定一連多少天都不適宜下葬。一種情況是等。冬天還好,如果是遇到熱天,屍體發腐,屍水滲出,臭而不可聞。真是折磨人,苦了孝子賢孫。一種是將棺木抬到墳地邊,培上點土,叫「停」。到了能下葬的日子,再將棺木移到墓穴里。也有一停好幾個月的,屍體腐爛,一臭好幾里地,令人作嘔,免不了落下眾人的抱怨。

風水,很神秘。是迷信,還是科學,尚存異議。有人冠之以預測學。我個人認為,其性質還是封建迷信。風水與《易經》有關,屬於術數一類,歸於玄學的範疇。年輕時,我不知天高地厚,想弄清其中的奧妙,花了四五年時間鑽研,絞盡腦汁,仍不得其法。那東西,就像風,能感覺到,卻抓不住。不想抓了,卻一頭撞進你的懷裡,讓你恨得心痒痒的。我發現,玄學是不懷好意的智者設下的陷阱。非大智者,絕難登堂入室。愚笨如我,只好識趣地放棄,找其它的樂子。但對於風水之類,我始終抱一種否定的態度。

棺木放進墓穴,就開始砌墳。墳的形狀,大同小異,是一個斜四稜柱,我在一篇文章里,將其比作一個倒扣的背簍。前高後底,墳的正面約一人高。墳的四周,全用石頭堆砌。然後,用泥土填實。家道寬裕的,還在墳的正面立上一塊石碑。就像起屋一樣,建築和環境的處理,匠心不同,形態萬千。有的墳塋宏偉,有的墳塋猥瑣。有的僅僅是石頭泥土的堆積,有的則經營成了美。

記憶里,最豪華的墳,是在一個叫漩渦坑的地方見到的。那是兩面坡形成的一個溪谷,坡在谷口收攏,像要合在一起一樣。一條九曲迴腸的小溪緩緩流過,形成一個與外面相對隔絕的空間。一大塊墳地,密密麻麻的怕有四五十座,在背陰的坡底形成一個聚落。兩面坡上長滿樹木荊棘,鳥語花香。那豪華的墳,體積約比一般的墳大一倍,全是由方正的麻條石扣起來的,嚴絲合縫。碑也很罕見,是那種五廂的。碑前,有麻條石砌的弧形拜台。在墳地中,猶如鶴立雞群,很扎眼。當時年紀小,見了那墳的氣派以後,感到很震撼。

一場人間浩劫,席捲大地,就連死人也不能倖免。為了糧食增產,在「三治」中,大田裡的墳基本被剷平了,砌墳的石頭被砌進了田坎里。因為石頭可用來砌坎的緣故,凡是離田近的墳,石頭幾乎都被取走了。取走石頭的墳,成了廢墟。即便那些風光了多年的墳,也全都蕩然無存。再高明再虔誠孝順的造墳者,可能也沒想到,他的所有的嘔心瀝血,都是在為這一天製造廢墟,再為「三治」準備石料。

撬人家墳,敲寡婦門,偷病人錢,被視為乾的是絕戶活,是最不道德,最無恥的勾當。當這一切都冠以「革命」的名義時,不道德就成為了最道德,無恥也就自然而然成了高尚。一座座美的丑的、古老的年輕的墳塋,被摧毀,被剷平。有名的或無名的白骨,被肆意踐踏,隨處拋灑。撬的是墳塋,但挖斷的卻是血緣倫理、文化道統,剷平的是活著的人對生命應有的敬畏。可是,田平整了,面積增加了,糧食卻並沒有因此增產,生活也並沒因此有所改善。這很滑稽。活著的人,為了活著,連死人都不放過,連祖先都不要了,完全喪失了人性,實在是可惡至極,可悲至極。可以說,那是對傳統文化,對人倫,最致命最徹底的一次掃蕩,影響極其惡劣。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還真有自掘墳墓的。那人是個有名的獸醫,會推拿,精通小兒科。在老家那地方,也算是個有名望的人。有子有女,一大家子。我和他的兒子是初中同學。獸醫和他的妻子,關係一直很不好。後來子女成人後,離婚了,一家分成了兩家。獸醫臨死前,竟在堂屋中間挖了個墓穴,用水泥漿砌,築了一個生墳。留給他兒子的遺囑,就是必須把他葬在他自掘的墳墓里。屋裡葬了人,還怎麼住?他的妻子和他的兒子,只好搬離了那個地方。

現今,給自己造生墳的大有人在。看似是看得開,其實是放不下。生怕別人佔了所謂的風水寶地,搶了子孫的福祿。若真有風水寶地,封建時代的天子就真該萬萬年了。什麼都可以著急,唯獨死沒有必要,絕對搶不到彩頭的。

毫無疑問,土葬是種陋習。土地資源有限,不可再生。但移風易俗,需要時間,不是一天兩天能辦到的。

老百姓有錢了,起屋和造墳,成了重要的消費,這無可厚非。屋是越來越洋氣,墳是越來越豪華,民生見證著時代的發展。鋼筋水泥取代了石頭泥土,墳塋由方形變成了圓形,看上去,很像抗戰時期鬼子築的大大小小的碉堡,顯得森嚴。一座座這樣的碉堡,像在扼守著什麼,控制著什麼,威懾著什麼。怎麼看,都覺得有些彆扭。

托爾斯泰墓,只是一個長方形的土丘而已,卻是世間最美的墳墓。茨威格卻認為: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最後留下的、紀念碑式的樸素更打動人心的了。從這個意義上說,造墳,造的是墳,其實更是造的一種建築,一種文化,一種觀念,一種心。

文章作者:曾傳華

圖片來源: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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