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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社交媒體化,去年超億元案件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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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第一財經 宋易康

一些不法分子層層包裝設計所謂的項目和產品,以當下「熱門名詞」、「熱點概念」炒作,誘惑社會公眾投入資金。

2017年,我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繼續「雙降」,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這是「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透露的信息。

4月23日下午,銀保監會上召開「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會上透露,2017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5052起,涉案金額1795.5億元,同比分別下降2.8%、28.5%。2018年1~3月,新發非法集資案件1037起,涉案金額269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6.5%和42.3%。

但是,案件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參與集資人數持續上升,跨省案件持續多發。

去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50起,且動輒數十億、上百億元,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並且,涉及多個省份乃至全國的重特大案件仍時有發生,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證監會多部委相關負責人參加了上述會議。

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

會上透露,當前非法集資發案行業領域和地區相對集中。新發案件幾乎遍布所有行業,呈現「遍地開花」特點,投融資類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平台、房地產、農業等重點行業案件持續高發。其中,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台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法案佔總量的30%以上。

此外,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認定難度加大。會議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層層包裝設計所謂的項目和產品,以當下「熱門名詞」、「熱點概念」炒作,誘惑社會公眾投入資金。

一些無商品、無實體、打著「虛擬人物」名頭的案件陸續出現,許多非法集資藉助互聯網平台,近期還出現了完全藉助微信群等開展非法集資行為,隱蔽性強、風險傳染快,風險不容忽視。

此外,非法集資與傳銷、詐騙等犯罪相互交織在一些領域和地區更加突出,農村地區非法集資「口口相傳」、「熟人拉熟人」現象明顯,都給防範和打擊工作帶來了更大困難。

根據公安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發言材料》,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依然嚴峻。

一是案件高發多發。去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發案數呈現高位運行態勢。其中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50起,且動輒數十億、上百億元,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

二是波及領域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聚集速度更快。

三是犯罪手法善變。非法集資犯罪手法變形變異,欺騙性更強,有的冒用「金融創新」、「精準扶貧」、「慈善互助」等名目,裹挾誘騙群眾。有的授意唆使參與者虛構商品交易獲得「消費返利」,妄圖快速聚斂公眾資金,更有甚者包裝造假、隱匿資金、肆意揮霍,集資詐騙,引發嚴重的社會危機。

公安部門提醒消費者,如遇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

一是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二是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三是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五是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六是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七是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八是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九是「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最後,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交納投資款的。

《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箭在弦上

2月24日,2018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部署了2018年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切實強化責任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要擔負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組織領導與考核問責,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強化人員、經費保障。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防控本行業領域風險,嚴防監管真空,做到監管全覆蓋。聯席會議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增強合力。

二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儘快出台,深入研究新問題,總結規律,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三是推動妥善處置化解風險。督促各地依法穩妥處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陳案,協同處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風險隱患。對一些打著「高大上」旗號、花樣百出、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龐氏騙局,各地要果斷處置、堅決打擊。

四是加強監測預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整合資源,進一步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化、信息化的監測預警體系。地方政府要加大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和實施力度,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常態化的風險排查機制,加強動態監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互聯網風險防控,遏制非法集資風險通過互聯網擴散蔓延的勢頭。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2018年聯席會議將繼續組織開展3項重點活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和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拍攝老年人題材、農村題材防範非法集資公益廣告,繼續加大在中央電視台投放力度。推動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村屯,進一步普及金融知識,提高群眾識別能力和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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