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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責任督學的督導能力

據《人民日報》4月12日報道 前不久,教育部宣布了第二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名單,208個縣(市、區)通過認定,加上2016年首批認定的縣(市、區),共有237個縣(市、區)通過認定。

自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於2013年建立以來,全國已有近26萬所中小學配備了12萬餘名專兼職督學,他們聽家長反映問題、幫學校破解難點、替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學校的辦學規範,架起了政府、學校和社會之間的「連心橋」。

但同時,部分地方的責任督學還存在著發現問題能力不強、指導學校專業工作水平不高等不足,一支高素質、科學化、專業化的督學隊伍和基於信息技術的「互聯網+」督導方式亟待建立。

【觀察】越是身處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社會,越能體會信息傳播快速、高效的重要性。但有些信息的傳遞,僅靠冷冰冰的技術是不行的。

比如教育領域,在行政部門、學校和社會之間,簡單的信息傳播通過媒體就能實現,但深沉的關切、解決問題的努力,必須由能夠溝通三方的實實在在的人去傳遞、去推動。責任督學就是這樣一種存在。

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建立的時間並不長,責任督學在工作水平上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但「九層之台,起於累土」,一個國家教育發展的充分和平衡,需要每一位「教育片警」在「最後一公里」上的持續發力。

《中國教育報》2018年04月24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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