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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墓被盜出金銀器巨萬 四十四年後有人寫詩稱讚:盜得好判得好

大家可能聽過評書《宰相劉羅鍋》,那裡面說乾隆拆了明十三陵殿座的紫檀木給自己修宮殿,被劉墉下套差點殺了。評書里說《大清律》就是《大明律》換了個封面,《大明律》規定挖墳掘墓者一律斬首。

而事實上《大明會典》規定:「凡發掘墳冢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大家都知道,《大明律》是《大明會典》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大明嘉靖年間右春坊右贊善、翰林侍講學士蔡昂蔡西圃在編纂《大明會典》的時候找到一個案例:明憲宗朱見深成化年間,有個盜掘秦檜墓的,被從輕發落了。這位修訂法律的專家高興得親自寫詩表達自己的快樂心情:盜得好判得好!這實際已經明確告訴世人:盜墓已開棺槨見屍者絞,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盜掘秦檜墓,從輕發落!

秦檜慕被盜掘,見於《續金陵瑣事·上卷·盜發秦檜墓》,原文很簡單:「秦檜墓在江寧鎮,歲久榛蕪。成化乙巳秋八月,被盜所發,獲貨貝以巨萬計。盜被執,而司法者末減其罪,惡檜也。有蔡西圃名昂,歷事大理,親閱囚牘,為作詩以快之。」

有人把這段文字理解錯了,以為這個案子是蔡昂審判的,並把蔡昂說成是「大法官」,這當然不對,因為蔡昂有資格審閱案卷的時候是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當時嘉靖皇帝下令增補修改弘治十年編纂的《大明會典》,蔡昂被任命為催纂官,也就是總監工,當時蔡昂的職務是右春坊右贊善(太子的老師)。

這個蔡昂可不是一般人,他出生於成化十七年,是明武宗正德九年殿試一甲第三名,也就是「探花郎」,跟小李飛刀的成績一樣。秦檜慕被挖,是明朝成化十一年(1485年)的事情,蔡昂調閱卷宗是嘉靖八年(1529年),也就是四十四年之後的事情了。秦檜的墳墓被挖,四十十年後還有人寫詩喝彩,可見秦檜這個奸臣真的是遺臭萬年了。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還有那麼多人為秦檜翻案,其實在宋高宗趙構還活著的時候,秦檜就已經臭了,為秦檜鳴冤叫屈的人,只能用「逐臭之夫」四個字來形容——《呂氏春秋·遇合》:「人有大臭者,其親戚兄弟妻妾知識無能與居者,自苦而居海上。海上人有說其臭者,晝夜隨之而弗能去。」有人喜歡臭味,像蒼蠅一樣攆都攆不走,而且嗡嗡嗡地聒噪煩人。

為什麼說秦檜在趙構還活著的時候就臭了呢?有宋孝宗趙昚隆興元年二月的命令為證:「逐秦檜黨人,仍禁輒至行在。」所謂行在,專指天子巡行所到之地。連自己去的地方都不允許秦檜的餘黨出現,可見宋孝宗對秦檜有多厭惡:沾染了秦檜臭氣的狐群狗黨,有多遠滾多遠,永遠不要出現在我的視線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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