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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VOC的東亞激蕩——以中國外銷瓷為視角

本文是基於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中海倫娜·伍爾沃斯·麥卡恩(Helena Woolworth McCann)有關16-19世紀中國銷往至歐洲的外銷瓷器的收藏,以及同通過陶瓷貿易對當時東方與西方之間交往及其模式進行了討論。本篇讀書筆記主要對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亞、東南亞的陶瓷貿易略做討論。

中國外銷瓷器的歷史由來已久,自唐代以來一直是僅次於絲綢和茶葉的出口大宗商品。距今考古學發掘資料及存世收藏可知唐代、宋代主要外銷有越窯、長沙窯和龍泉窯瓷器;元代有德化窯、磁州窯;明代、清代有景德鎮窯、龍泉窯、潮州窯等。根據陶瓷本身體積小易碎的屬性,多數陶瓷貿易通過海路完成,即自明州(今寧波)、廣州出發繞過東南亞各群島,穿馬六甲海峽至印度洋並達波斯灣及中東地區,15至17世紀間歐洲在文藝復興的推進以及躲避原有阿拉伯地區對東方商品的剝削的利益驅動下,通過地理大發現進一步打通了東西直接貿易的海上線路,即在原有線路上繼續沿非洲東海岸南下繞過南端好望角,一路北上至歐洲各國。新航路的發現,對世界各大洲在數百年後的發展也產生了久遠的影響,中西方之間的具有代表性的陶瓷貿易可以說就是其中的一個縮影。

15世紀末至16世紀初葡萄牙人首先通過海路對東南亞及東亞地區進行了迅速的貿易擴張,1501年在印度西南岸港口科欽(Cochin)及印度東北部港口加爾各答(Calcutta)設立貿易點,繼而於1505年和1509年在印度果阿(Goa)和今斯里蘭卡首都科倫坡(Colomba)設立了工廠,在1511年佔領了今馬來西亞馬六甲州首府馬六甲(Malacca),在從事丁香和肉豆蔻等香料貿易的同時掌握了東西方貿易線路的咽喉要地。1514年一支葡萄牙艦隊在廣州珠江停泊,並於1517年派遣使節至北京以求貿易開放。至此,葡萄牙代表團成為這一時期第一批從事中國瓷器貿易的西方人,然而中國海岸倭寇海盜的猖狂以及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地區犯下的一系列惡劣行徑,使得明政府加強了對外國人的警惕,葡萄牙人並沒有得到在中國廣州進行貿易的許可。由於海外貿易可以對廣州當地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在當地中國官員的默許下1553-1557年間葡萄牙人逐漸在澳門半島設立貿易中轉站進行商品交換。

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開創東西方海上直接貿易之初,特別是在英國商人看來,陶瓷作為具有東方色彩的器物其往往並非船貨商品中的主角,主要是作為絲綢及茶葉的容器以保證這些商品免遭海水的侵蝕,也有是船員的私貨一作為贈送親友的禮品或作為一種反映中國人生活圖像或花瓶的家中裝飾。但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忽視瓷器在貿易伊始就起到的重要作用。

那麼中國瓷器在歐洲的風行,應得益於後來居上的荷蘭人。1571年荷蘭艦隊到達今菲律賓馬尼拉。明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八月,荷蘭兩艘軍艦偷襲澎湖,擬作為殖民點長久佔領,明朝總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率兵面責,荷方理虧,於十一月退出澎湖。由此可見,在利益的驅使下荷蘭人開始插手之前由葡萄牙人掌控的東南亞貿易,並於1602年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Vereenigde Oostindische),簡稱VOC。同時期還有1600年12月又英國商人成立的著名的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

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海上捕獲兩艘葡萄牙商船,其中一艘裝載了約10萬件中國瓷器,這批瓷器於1604年運抵阿姆斯特丹進行拍賣,一時間吸引了整個歐洲的注目,可以推測的是由於最初的瓷器是從葡萄牙克拉克船(carrack)上獲得的,荷蘭人就把這些來自東方的瓷器稱為「克拉克瓷」,取其「克拉克船上的瓷器」之意。至此以後,中國瓷器開始在歐洲風行,中國外銷瓷在17世紀-18世紀逐漸走向巔峰時期。根據近些年來國內的陶瓷考古發掘可知:景德鎮觀音閣窯址、蓮花嶺窯址、新華瓷廠窯址、人民瓷廠窯址、東風瓷廠窯址、電瓷廠窯址、劉家峽弄窯址,均有克拉克瓷器的出土,其中觀音閣窯址還發現有「萬曆年」紀年款的克拉克瓷片,同時結合窯址伴隨出土的紀年款內銷瓷,大致可以框定觀音閣克拉克瓷生產的時期為明萬曆至天啟時期,即1573~1627年。因此可以肯定景德鎮是17世紀克拉克瓷器的主要生產地。

據統計,17世紀前半葉即荷蘭東印度公司與中國的陶瓷貿易主要可以分成兩個階段:

一、1604-1621年

荷蘭在1622年未侵佔台灣前,以巴達維亞即今印度尼西亞首府雅加達作為東南亞的貿易總部,這一時期歐洲市場對中國瓷器的需求仍處於最初階段,大部分中國瓷器供給少數皇室貴族日常使用,更多的是作為一種充滿異域風情的裝飾品或饋贈佳禮。T. Volker在《陶瓷與東印度公司》(《Porcelain and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中也記錄一些當時商人和商館的來往信件、文件也可以反映出當時瓷器運輸的大概情況:1608年7月,Patani(今馬來西亞北大年府)商館就向中國訂購了瓷器100,000件;1614年11月10日,Jan Pietersz Coen寫信給荷蘭的董事說他將運送350,000件瓷器到歐洲;1615年11月25日,Hendrick Jansz在Patani寫信給Coen時透露他將運往荷蘭24,000件瓷器等,這些信件來往中提到的瓷器數量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運輸中國瓷器的情況,與表格中的檔案統計可做相互印證與補充(圖一、二)。

圖一明萬曆景德鎮開光花卉紋盤

圖二 明天啟至崇禎青花花卉紋盤(古本江博物館)

二、1622-1657年

根據以上的粗略統計不難看出,自荷蘭於1622年侵佔台灣的赤嵌城(Zeelandia),以此為貿易據點,形成了台灣—巴達維亞—荷蘭的瓷器貿易運輸網路,運輸的瓷器數量較之17世紀前20年有了大幅的增長。T. Volker在其《陶瓷與荷蘭東印度公司》(《Porcelain and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一書中保守估計1602-1658年近半個世紀中運輸至荷蘭的瓷器總數在300萬以上甚至更多,僅1638年台灣的庫存瓷器就達38萬餘件,可見西方對中國陶瓷的需求與日俱增。同時值得注意的是,荷蘭商人於慶長十八年(1613年)開始從事中國瓷器的對日貿易,由此可以推測當時荷蘭、葡萄牙人等歐洲商人因沒有足夠的資金來被動進口瓷器等中國外銷商品,從而開始從事將中國瓷器運往日本或東南亞近鄰國家的海上短線貿易,以換取更多的白銀為購買更多瓷器遠銷歐洲做資金上的原始積累。

前文提到幾乎在與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同一時間成立並進入東亞貿易海域的英國東印度公司(BEIC)在整個17世紀幾乎在商貿各個方面處於下風。

*資料來源:費莫·西蒙·伽士特拉著,倪文君譯:《荷蘭東印度公司》,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11年,第135頁。

**比索(Peso,西班牙貨幣)1.25比索=1兩。

兩家公司在資金實力上懸殊甚大。VOC成立時的資本達到650萬荷蘭盾之巨,資金規模前所未有。BEIC充其量只有其十分之一。此外,在早期的分紅資金處理上。BEIC的股東在一開始就熱衷於獲取暴利,而VOC決定將第一次利潤分配推到十年後的1612年,平均每十年分配一次利潤。VOC成功創立了永久性的亞洲貿易資本,這在很大程度上為VOC在17世紀的成功打開了東方貿易的大門。這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荷蘭東印度公司基本主導了17世紀東西方之間的陶瓷交易(圖三)。

1657年1月28日,16人組成的荷蘭使團來到廣州。隨團出訪的使團管事約翰·尼霍夫,在廣州停留近半年,用畫稿記錄了這個當時滿清皇朝唯一的對外貿易口岸。

根據全球水下考古發現來看,1613年沉沒於非洲南端聖海倫娜島附近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白獅號」沉船(Whitte Leeuw)(圖四、五);不早於崇禎元年(1628年)沉沒於馬來西亞東岸丹絨加拉(Tanjong Jara)的「萬曆號」沉船(圖六、七);17世紀末在越南化德島(Con Dao)沉沒的載有荷蘭品味青花瓷的「頭頓號」(Vung Tau Wreck)(圖八、九),,以及2006年發現的與「頭頓號」同時期可能開往廣州並轉航去荷蘭的「碗礁一號」沉船,可以作為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從事中國外銷瓷器一個側寫。其中根據出水文物判定「萬曆號」應為葡萄牙商船,因爆炸沉沒,可能在航線上被當時搶佔東南亞貿易市場的荷蘭人截獲,搶走貴重商品後焚燒爆炸沉沒。另外值得注意的還有在日本海港平戶市荷蘭商館遺址也出土有明景德鎮青花瓷器(圖十)。

圖四 白獅號帶把執壺

圖五 白獅號蓋碗

圖六 萬曆號帶把執壺

圖七 萬曆號蓋碗

圖八 頭頓號青花山水紋帶把方壺

圖九 頭頓號青花西洋宮苑亭閣圖蓋罐

圖十 明景德鎮青花花卉紋杯標本

(日本平戶荷蘭商館遺址出土)

反觀17世紀中葉的中國本土,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覆滅。至此後40餘年的戰亂嚴重破壞了社會手工業的生產穩定,而外銷瓷主要窯場景德鎮又處於滿清與南明拉鋸地帶,窯業基礎破壞嚴重,制瓷數量難以維繫原有的高水平,加之順治及康熙初年嚴酷的海禁政策,1662年鄭成功收復台灣,驅逐荷蘭人。至少在1657-1682年間正常瓷器外銷一度中斷,雖然在此期間廣州、澳門仍然存在瓷器走私外銷的情況,但這種交易在商品的數量、質量和時間上都是相當不穩定的。而此時歐洲對中國瓷器的需求正處於增長的態勢,迫使荷蘭東印度公司轉向日本進口與中國瓷器風格相接近的伊萬里瓷器(圖十一),165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記錄中首次收購日本瓷器,只有少量的145件,而到1659年荷蘭商館大量定燒日本瓷器,共計56700件。從1652年起,日本從中國進口大量的制瓷原料用於批量生產。從1673到1683年前後達到生產荷蘭瓷器訂單的最勝時期,日本伊萬里瓷器因大量輸出而獲得了迅速發展,形成外銷伊萬里的時代。景德鎮各窯場經歷明末清初戰亂後於1677年前後開始重建,1683年康熙統一台灣後逐步認識到海上貿易的重要性,認為「先因海寇,故海禁不開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康熙帝還指出了開海貿易帶來的利處:「向令開海貿易,謂於閩、粵邊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財貨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貿易,非貧民所能,富商大賈,憊遷有無,薄征其稅,不致累民,可充閩、粵兵晌,以免腹里省分轉輸協濟之勞;腹里省分錢糧有餘,小民又獲安養,故令開海貿易」。海禁解除之後,次年清廷又在上海、寧波、廈門和廣州四地設立海關,至此東亞陶瓷貿易的主要輸出國又從日本回到中國本土,我國外銷瓷器生產進入又一個高峰(圖十二)。

圖十一 日本伊萬里定製VOC字樣克拉克盤

圖十二 清康熙青花紋章盤

從17世紀伊始荷蘭東印度公司創立,隨著荷蘭人將截獲的葡萄牙船「凱瑟琳娜號」(Catharina)上10萬件青花瓷被拍賣之後,荷蘭人對中國風格的瓷器充滿了興趣和好奇心。大約在17世紀前半葉,出口到荷蘭的瓷器完全是中國器型、中國紋飾的。之後,荷蘭開始根據歐洲消費者的喜好向中國瓷商下訂單,他們有時甚至送來模型讓中國瓷器手工業者製作出一樣的瓷器來。從風格上來說,荷蘭人十分欣賞萬曆時期的青花瓷,這一時期進口的瓷器很少帶有顯著的西方色彩,從眾多同時期的沉船來看整個17世紀歐洲消費者都偏愛青花瓷,這一狀況直至18世紀才開始發展變化,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作為中西方陶瓷貿易的主要中間商,其流轉的外銷瓷成為中西方文化逐漸交融碰撞之初的一個典型縮影。

參考文獻:

[1]曹建文:《近年來景德鎮窯址發現的克拉克瓷器》,《中國古陶瓷研究》第十輯,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

[2]許倩:《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遠東貿易研究》,浙江師範大學,2006年;

[3]林琳:《17_18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瓷器貿易研究》,浙江師範大學,2005年;

[4]萬鈞:《東印度公司與明清瓷器外銷》,《故宮博物館院刊》,2009年第7期;

[5]劉朝暉:《17世紀景德鎮瓷器對日本初期伊萬里瓷器的影響》,《中國古陶瓷研究》第十四輯,紫禁城出版社,2008年;

[6]安東尼·瑞德著,吳小安,孫來臣譯:《東南亞的貿易時代》(第二卷),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299頁;

[7]費莫·西蒙·伽士特拉著,倪文君譯:《荷蘭東印度公司》,上海:東方出版中心,[8]耶爾格(Christiaan J.A.Jorg),李冰譯:《17世紀銷往荷蘭的中國瓷器:貿易網路和私人企業》,《古代外銷瓷研究》,故宮出版社,2013年;

[9]劉暘:《「萬曆號」沉船出水瓷器相關問題研究》,景德鎮陶瓷學院,2015年;

[10]中國廣西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著:《海上絲綢之路遺珍-越南出水陶瓷》,科學出版社,2009年;

[11]《清聖祖實錄》卷 116,康熙二十三年七月乙亥條,中華書局影印本,1985年;

[12]柯玫瑰、孟露夏著,張淳淳譯:《中國外銷瓷》,上海書畫出版社,2014年。

後記:

前幾日與P小姐討論帝國主義的發展問題時想到,雖帝國主義的定義出現於20世紀初,但社會形態往往先於理論基礎而發生髮展並存在,並與舊社會形態過渡較之更久遠的古代社會更為模糊而複雜。眾所周知歐洲殖民主義主導的鴉片戰爭在19時期叩開了東方的大門,開啟了中國近代史,而究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是東西方貿易間。中國商品持續了近10個世紀的貿易順差的最終爆發,特別是在15世紀後這一貿易衝突變得更為直接而明了,荷蘭、葡萄牙、英國等大航海時代主導國試圖以海運線路的拓展,跳過波斯商人對東方商品的壟斷,從原產國直接進口商品進行貿易往來,雖在鴉片戰爭之前,西方國家未能從對中國的海上貿易中獲利豐厚,但在此期間,幾個當時的航海強國在東亞及東南亞將貿易衝突直接升級為軍事衝突,並佔領殖民地進行貿易擴張,無不為20世紀出現的帝國主義的出現積累了資本與政治博弈上的經驗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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