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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音樂節丟過東西,就不算去過音樂節

音樂節圈內有條不成文的規定:評判一場音樂節成不成功,不是看樂隊陣容,而是看賊多不多。

「音樂節越來越沒意思了。」

已經三進三出勤城監獄的老王剛買了今年迷笛音樂節的門票,他打算最後干一票,然後金盆洗手。

最早一起在音樂節觀眾群里出生入死的兄弟,現在只剩下他還保持著一份初心

在音樂節喧鬧的環境下,每個人都盯著台上的樂隊,將自己的身家細軟暴露在小偷觸手可及的範圍內,沒有在音樂節丟過東西,你就不算去過音樂節。

音樂節已經成了小偷的新手村,在外面,這些小偷根本偷不著東西,只有在音樂節才能大展拳腳

作為專門去音樂節偷東西的小偷,最重要的是要學會如何才能把自己偽裝成為一個樂迷,混進各種搖友組織。

他們從來不會把自己的雙手同時伸到空中,如果一個待在POGO區的人從沒同時伸出過他的雙手,要麼他是楊過,要麼他就有可能是賊。

小偷隱藏地越來越好,這也就意味著,那個你摟著肩瘋狂地甩頭的哥們腦袋裡面想的可不是什麼「Love and peace」而是「我操,這哥們的兜怎麼這麼鼓,我要怎麼才能把手伸進去?」

丟手機,丟錢包,丟貞操,有的甚至把女朋友給弄丟了

小偷猖獗的現象一度讓抓小偷成為音樂節繼pogo、mosh、跳水之外的另一個必備項目。

要知道,能夠讓朋克和警察一起揍一個人的職業,只有小偷了。在現場被抓,小偷看到警察就是看到了上帝,否則會被樂迷打死。

能被救護車,而不是殯儀館的車拉走,算是謝天謝地了

音樂節上的小偷可惡到連色魔都要停下科比的手(來自公路商店16年的粉絲留言)

老王還記得五年前被人拖拽200米,一路上不知道多少人對他下黑腳毒打,全身受傷,最後還是警察抬著擔架把他救了出去。

在醫院面對警方的質詢,他極力為自己辯解,「我以前又不是一直是小偷,難道我就不能有音樂品味了嘛?」

「別打了,別打了,我不是小偷」 「說,現在是哪個樂隊在演出?」 「五月天」 「給我往死里打!」

這是一份養家糊口的同時又能滿足精神追求的「工作」,老王的足跡遍布大江南北,染指了從迷笛草莓到天漠樂堡各種音樂節,已經從只聽Beyond到現在對民謠金屬朋克樂隊如數家珍。

他發現台上的樂隊總是那批人,「偷了十場音樂節,八場都是麻油葉和摩登天空戰隊battle,人沒變,歌也沒變,連彈琴的姿勢都他媽沒變。」

據統計2017年,有50位音樂人同時參演了5場以上的音樂節。23位音樂人同時參演的音樂節數量超過10場。

謝天笑、好妹妹、痛仰參演的音樂節甚至超過了全國200多場音樂節整體的10%。

老王說他上次聽那個扭什麼機器樂隊,好幾場下來,連詞兒都不換。

「我們沒有忘記我們仍然是一支來自地下的樂隊,下一首歌,我們來自地下,我希望看到晚上最大的pogo,拿起你們的打火機一起點燃這個場地,製造今晚最大的混亂。」

通常在這種混亂中,他總能獵取十幾部iPhone,一下躋身小資產階級。

像他這樣經驗老道的小偷在音樂節上隨處可見,他們早已摸清了在哪個樂隊的哪首歌的哪個部分下手最容易得逞。

老王個人最討厭的樂隊就是逃跑計劃,因為唱到「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時候,所有人都會把手機舉起來打開閃光燈。

相比之下,在二手玫瑰喊「你們就是八九點鐘的太陽」的時候更易得手

他發現很多人奔赴音樂節根本不是因為請的樂隊有多好聽,而是因為「哎這幾個樂隊我都聽過」,一個音樂節如果有「痛反扭萬逃二腦」就覺得哇靠這個陣容炸了不去不行。

有的傻逼,連人家樂隊試音就開始甩頭,鼓點一起就mosh

「樂迷們總是莫名其妙地跳水,莫名其妙地瘋狂揮旗,人家甩頭跟著甩頭,人家開火車跟著開火車,一通感動感慨熱淚盈眶呼喊著人生就該怎樣怎樣,比演出的樂隊還精彩。」

老王啐了一口痰,「有的人張口閉口就說自己是竇唯的粉絲,但在現場還叫囂讓竇唯唱一個,我敢打賭他根本就聽不懂《潸何吊》。」

竇唯也不需要這些人懂

最令老王頭疼的是,有的樂迷一邊唱著流行還一邊比著金屬禮,彷彿來了就是走個過場哄抬下氣氛,說服自己也是個音樂節人圖個群嗨。

「不了解獨立音樂,也想rock一下,有些在音樂節上比金屬禮的人並不知道這是什麼含義。」

「你要是真的喜歡音樂,拜託去了解了解音樂風格的分類和背後的文化,這不難,作為21世紀的人,黃片都能找著,我不信這點兒信息你就找不到。」

不管什麼風格的樂隊在台上演,下頭就pogo、豎金屬禮,更過分的是豎「我愛你」的手勢

懷著為搖滾事業獻身的滿腔熱血,老王甚至混入過音樂節志願者團隊。

作為一個工作人員他親眼目睹了樂手幕後的狀態,「以前覺得這個圈子的人都很nice,其實並不是這樣,他們也會裝逼,傲慢,對志願者吆五喝六,我都看不下去了。」

這種情況下樂迷只會辯解,我只聽他們的音樂,我不管他們的為人,你們知道他有多努力嗎,你見過北京凌晨三四點鐘的樣子嗎。

這真的是你想要的音樂節嗎

「有次楊海松打碟,主辦方沒有準備黑膠,結果他只能用手機放,假裝打。」

樂手台前幕後要扮演兩個人挺不容易的,其實他們也都是為了混口飯吃。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管什麼圈子都沒有那麼純粹

說到底音樂節是在消費一種標籤,去音樂節成了一種酷的自我標榜,就跟你在向朋友炫耀你關注了公路商店一樣,但其實我們並不酷。

每次音樂節開始之前十多天,就會有人在朋友圈公布自己的行程,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他的品味。

「去迷笛的瞧不起去草莓的,去草莓的瞧不起去其他任何音樂節的,我就納悶,看個音樂節還能看出優越感了,是不是山頂的人和山腳的人互相看對方都很渺小。」

「去個音樂節,認真聽音樂的還被認為是傻逼,X他媽的」

這幾年每個大城市幾乎年年都有音樂節,搞得跟前些年遍地開花的馬拉松似的。

賺錢本身沒有錯,樂迷也沒有錯。畢竟沒有資本的介入,整條產業鏈就無法形成,樂手沒飯吃,樂迷也沒有條件去感受這種氛圍。

既然是商業行為,那麼你的票價就得跟你提供的服務成正比,無論是從治安,廁所還是樂隊質量,別廁所排了半天還爛得要死,然後又來了一個唱得比屎還爛的樂隊。

老王想起自己被按住的時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自己愛的樂手,比了一個邪惡山羊手勢,吶喊著,感覺把半輩子積攢的恐懼都喊了出去。

在音樂節摸爬滾打這麼多年,老王說他最喜歡的還是每年和家人一起看春晚。

小心扒手,玩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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